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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症下药有时不治病
http://www.100md.com 2003年11月1日 《科学养生》 2003年第11期
     对症下药应该是合理合情的事,可症状既是疾病的外在表观,也往往是机体自我保护的一种防御反应。因此,如果对机体自我保护反应也对症下药的话,则将适得其反。下面是这些常见症状在家庭用药中的一些习惯误区。

    腹痛立即止痛。在很多情况下,腹痛是腹部疾患的主要症状,诊断则要依据疼痛的部位性质、部位变化和疼痛发展过程中脏器功能症状等观察与判断。如果过早使用止痛药物,疼痛会因药物的作用而消失,最终掩盖引起疼痛的疾病的临床表现。例如胆石症、胆囊炎、阑尾炎、肠梗阻、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急腹痛都以腹痛为主要表现。如应用止痛药可使病缓解,但炎症仍然存在而可能发生脏器穿孔。

    呕吐立即止吐。某些对胃有刺激性的物质、有毒有害物质、变质的食品、有害的微生物等进入胃内可引起呕吐,人体借此动作可将有害物质排出体外。呕吐也是保护性动作,若此时采用止吐药物,无疑不利于有害物质排出,而使其毒素滞留体内。当然,若频繁的呕吐致使机体大量的脱水,电解质紊乱,酸碱平衡失调,这时则应投以止吐药,补液纠正电解质的紊乱。

    咳嗽立即止咳。咳嗽可将气管内的痰及异物排出体外,是一种保护性反射,对炎症分泌物及异物排出有积极作用,如果立即投以止咳药物,特别是投入使用中枢性止咳药物,则不利于炎症的消除。

    发热立即退热。发热有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发热超过一定程度,就会影响人体代谢,引起中枢神经系统、消化功能紊乱,超过40t可引起脏器细胞损害甚至危及生命。因此,当体温超过38.5℃时,应采取退热措施。另一方面,发热是对致热因素的一种适应性反应,是一种抗病措施。如发热时,白细胞、细菌机能增强,人体具有一定的反应能力和抵御能力,如早在发热时,开始投入退热药,不仅对机体不利,对治疗疾病也不利。如流行性出血热早期用退热药,可加重病情,如患伤寒时用退热药,可加速加重肠壁淋巴组织的坏死。, 百拇医药(张玉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