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师参与机械通气患者治疗方案制定及效果分析(2)
1 资料与方法1.1 一般资料
本次研究选取我院2014年10月~2016年10月收治的102例机械通气患者,研究上报医院伦理
委员会,经审核获批。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与对照组。观察组患者51例,男31例,女20例,年龄22~67岁,平均(52.3±2.5)岁,其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5例、支气管哮喘10例、急性心源性肺水肿3例、急性左心衰5例、颅脑及胸外伤8例;对照组患者51例,男30例,女21例,年龄23~69岁,平均(52.6±2.5)岁,其中慢性阻塞性肺疾病23例、支气管哮喘11例、急性心源性肺水肿3例、急性左心衰6例、颅脑及胸外伤8例。两组患者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临床纳入与排除标准
(1)纳入患者符合机械通气临床应用指征[6]:①经临床积极治疗后病情无好转;②意识障碍、呼吸形式存在严重异常;③呼吸频率超过35次/min或不足6次/min,呼吸节律异常,自主呼吸不显著,存在严重的通气障碍以及氧合障碍现象;④氧疗前后,动脉血氧分压均不足50mm Hg;⑤动脉血二氧化碳分压呈现进行性升高态势;⑥pH动态下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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