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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764215
浅谈医学生临床带教中有关器官捐献及其伦理学知识的教学体会(2)
http://www.100md.com 2016年4月15日 中国医学创新 2016年第11期
     3 我国DCD供者的死亡判定流程及其伦理学原理

    目前绝大多数国家将脑死亡作为判断死亡的标准之一。但长期以来,我国至上而下的医疗体系均以心脏死亡作为患者死亡的最终判定方式,心电图呈直线是所有患者被认定死亡时的必备医学资料。加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诊疗水平、医学检查检验设备等存在巨大差异,脑死亡观念、诊断标准和诊断流程的推行极为困难,因此中国Ⅰ类器官捐献的供体判定流程的实施就显得较为困难。但是仔细分析这三种判定流程,笔者发现它们之间存在一些极有意义的联系。首先,中国Ⅱ类以心脏死亡为基础,相对较易为临床一线医生及患者家属接受,中国Ⅲ类在脑死亡基础之上再以符合心脏死亡为最终判定标准,极具智慧及中国特色,循序渐进的推进脑死亡,是中国器官捐献发展的必由之路。当中国Ⅲ类被广泛推广之后,再实施中国Ⅰ类,就更容易被接受。但无论采用哪一种死亡判定方式,其与器官捐献本身没有直接联系。在实施器官捐献时,所有的流程都必须遵循一个原则,就是死亡在前,捐献在后。器官捐献是在一个生命终结之后的一种行为,与生命本身没有任何联系,这也是我国器官捐献死亡判定得以实施的伦理学准则。

    4 器官捐献的伦理学探讨

    明确了器官捐献的两种方式后,医学生们提出了新的疑问。第一种亲属间捐献的方式尚可理解,第二种捐献方式该怎样正确看待呢?的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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