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中国当代医药》 > 2010年第13期
编号:12032525
实施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节 促进和谐医患关系(1)
http://www.100md.com 2010年5月5日 《中国当代医药》 2010年第13期
     [摘要] 处理医疗纠纷是医院管理工作中的一项重要课题,如何能够快速、有效、实事求是地解决各类医疗纠纷是广大医务管理者的一项工作目标。本文主要探讨用新的调节机制即“医患关系第三方管理”的方式来处理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引导医患双方理性处理医疗纠纷,遏制不断恶化的医患冲突,使医疗纠纷的调节和处理逐步走上规范化、程序化、专业化的轨道,取得患者、医院及政府三方均满意的效果,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关键词] 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节;调节委员会;医疗事故鉴定

    [中图分类号] R-052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4721(2010)05(a)-150-02

    近些年来,医患矛盾日益突出,医患纠纷已成为医疗服务行业中一个十分突出的问题,纠纷索赔金额越来越大,人们对医学的认识存在诸多误区,缺少正确理解医学的特殊性和多样性。尤其是受“大闹大赔、小闹小赔、不闹不赔”的一些社会负面现象影响,极易误导公众产生错误思维。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愿意通过正确渠道解决问题的很少,原因是等待时间过长,这说明目前处理医疗纠纷的过程不够完善,建立一个公平、公正、快速解决纠纷的机制就显得刻不容缓。

    近几年,各地方先后出现了“医疗纠纷第三方管理”的机构,2008年江苏省南通市成立了“医疗纠纷调节中心”,同时启动医疗责任保险制度试点工作[1]。2008年浙江省宁波市成立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节委员会(简称调委会)”,属于政府设立的独立部门,同时成立了由四家保险机构组建的“医疗责任保险共保体”,设立医疗纠纷理赔中心 ......
1 2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788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