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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980351
药品微生物限度检查验证方法在保健品中的应用研究(2)
http://www.100md.com 2010年11月1日 《食品与药品·A版》 2010年第11期
     大肠菌群、沙门菌阴性对照菌,取大肠埃希菌作为金黄色葡萄球菌的阴性对照菌。分别加至含规定量样品的增菌培养管中,与阳性对照组同步实验,观察试验菌的生长,以验证方法的专属性。

    2.5.3 样品对照组按标准方法检验样品,结果见表3。

    3 结果

    3.1 茵液计数

    见表1~3。

    由表3可见,检查细菌、酵母菌及霉菌时,维生素E胶囊采用常规法,各实验菌平均回收率均达到70%;芦荟胶囊常规法枯草芽孢杆菌试验回收率低于70%,大蒜素胶囊只有用薄膜过滤法时,各试验菌平均回收率全部达到70%。试验回收率低于70%,表明该样品有抑菌性,即使样品中有菌存在亦易造成漏检,应使用有效方法去除抑菌活性。

    由5株验证菌回收率的结果可见,枯草芽孢杆菌平均回收率低于其它菌。证明对样品的抑菌作用有高度灵敏性,日常实验时,可优先使用枯草芽孢杆菌验证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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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2 控制菌检查验证结果

    由表4可见,3种样品阳性菌对照组检出阳性菌,阴性菌对照组未检出。3种样品均可用常规法检验,供试品无需特殊处理。

    4 讨论

    4.1 检查方法的选用

    细菌、酵母菌及霉菌检查方法主要有常规法(1mL/皿)、培养基稀释法(0.5mL/0.2mL/皿)、薄膜过滤法,此三种方法依次适于检验无抑菌作用、有弱抑菌作用以及强抑菌性的样品。本实验中3种保健品几乎对霉菌无抑制作用,酵母菌及霉菌均可用常规法检验。维生素E胶囊对3株验证菌均无抑制作用,可用常规法检查细菌总数;芦荟胶囊对枯草芽孢杆菌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可用培养基稀释法(0.2mL/皿)检查;大蒜素胶囊对细菌有很强的抑制作用,需用薄膜过滤法(200mL/膜)检查。3种保健品的大肠菌群、金黄色球菌和沙门菌检查均可用常规法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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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 验证实验的重要性

    本验证实验表明,芦荟有弱抑菌性,大蒜素胶囊有较强抑菌性,样品中污染的细菌因受样品抑制而不生长,用常规法检验易造成漏检。文献报道,保健品微生物污染问题突出,占10%。现行保健品标准只要求将1:10供试液10倍稀释到一定级别再用平皿计数,不强调稀释到哪一级,也不要求验证。如果按1:10供试液检验容易造成漏检;若行多步稀释,一是误差大,二是稀释到哪一步较适宜没有依据。

    4.3 建议

    保健品现行标准不要求方法验证。保健食品微生物检查相关项目的方法与药品检查法大致相同,即常规法、稀释法和薄膜过滤法。而保健品因成分不同而抑菌程度不同,即使样品无抑菌作用,其前期污染的微生物在生产过程中可能受到一定程度损伤,常规法难以检出,若给予适当的条件则能修复或复苏。故应采取适当方法处理样品并验证方法的合理性。建议检验样品时先用微生物学检验方法验证,以消除供试品抑菌性,建立合理的检验方法,保证保健品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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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样品检验时可凭经验判断其抑菌性大小,优先选择常规法验证,因为该法简单易行。培养基稀释法工作量大,薄膜过滤法则相对成本稍高。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GB,r4789-2003食品卫生微生学检验[s]2003。1-31.

    [2]中国药典2005年版(一部)[s],附录xⅢc.

    [3]特玉香,王文捷,祈文娟,等,保健(功能)食品卫生微生物学检验方法的探讨[J],中国药事,2008,22(7):594-597,[4]特玉香,古丽巴哈尔扎乎提,杨洪淼,等,保健食品微生物限度检查的方法学验证[J],药物分析杂志,2008,28(2):270-274.

    [5]马绪荣,苏德模,药品微生物学检验手册[M],北京:科学出版社,2000:52., 百拇医药(高新贞 陈 静 白秀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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