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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妊娠期糖尿病的六个问答
http://www.100md.com 2007年9月1日 《求医问药》 2007年第9期
     妊娠期糖尿病(GDM)是指妇女在妊娠期发生的葡萄糖耐量减低或糖尿病。据统计,该病通常发生在妇女妊娠的中期,其发病率占孕妇的0.15%-12.3%。大部分妊娠期糖尿病患者在妊娠结束后,其血糖和葡萄糖耐量均会恢复正常。但有的该病患者若病情严重,会给胎儿的发育、生产及孕妇自身带来严重影响。为此,就妊娠期糖尿病的六个问题回答如下:

    一、有哪些危险因素可导致妊娠期糖尿病

    1.年龄:高龄妇女妊娠被公认为是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主要危险因素。年龄在35岁以上的孕妇患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是20-30岁孕妇的5~8倍。此外,孕妇的年龄对其发生糖尿病的时间也有一定的影响,如30岁以上的孕妇在妊娠24周前发生糖尿病的几率为64%。

    2.肥胖:肥胖是孕妇发生葡萄糖耐量减低和2型糖尿病的一个重要危险因素。据报道,体重指数[体重(公斤)/身高(米)的平方]大于27的孕妇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是正常人的3倍以上。腰臀比大于0.85是导致孕妇患妊娠期糖尿病的标志性危险因素之一。

    3.胎次:研究发现,有3次以上生育经历的孕妇发生妊娠期糖尿病的危险比一般孕妇高3.17倍。但对此结论至今尚有争议。

    4.孕育巨大胎儿:研究发现,孕育巨大胎儿(新生儿的体重超过4000克)的孕妇发生糖尿病的危险比正常孕妇高3倍。

    5.有妊娠期糖尿病史:曾患过妊娠期糖尿病的孕妇若再次妊娠,其患糖尿病的危险比一般孕妇高23倍。

    6.有糖尿病家族史:有糖尿病家族史的孕妇发生糖尿病的危险是没有糖尿病家族史孕妇的1.55倍。若孕妇的父母患有糖尿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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