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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开封后有效期缩短
http://www.100md.com 2014年4月1日 《家庭医药》 2014年第4期
     很多人习惯性地认为,不管是否开封,盒上标示的有效期就是药品的有效期。其实,药盒上的有效期是指药品未开封的情况下,而药品开封后,有效期要视具体保存条件而定。

    1.瓶装药 瓶装药开封后,室温(25℃以下)的情况下使用期限通常是在2个月左右。再次使用时应检查药品外观,如出现性状改变或异常,则不宜使用。

    2.袋装药 塑料袋装的药物多是颗粒剂或粉剂,更容易失效,开封后最好在1个月内用完。

    3.液体制剂 如糖浆剂,开启后的糖浆液在室内常温(25℃以下)下可保存1~3个月。一般冬天不超过3个月,夏天不超过1个月。在贮存中出现酸败、异臭、产生气体或絮状混悬物、沉淀物或变色、结晶等变质现象,不能再服用。

    口服溶液剂、混悬剂、乳剂等药剂,在瓶口及瓶盖未受污染情况下,室内常温下可保存2个月,如复方甘草口服液、思必敬混悬液等。

    4.软膏剂 室温最多保存2个月。

    5.胰岛素 已启用的胰岛素放在不超过30℃的室温阴凉处保存,可保存28天。一般已启用的胰岛素不必再放入冰箱冷藏,因反复剧冷剧热易造成胰岛素变性失效,更不能将装上笔芯的胰岛素笔放入冷藏室内。

    最后特别提醒,药品开封后若无法短时间内用完,请在包装上注明开封时间,以便下次服用时,能够清楚知道药物是否超过使用期限。, 百拇医药(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