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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疗效好”的保健品,须警惕
http://www.100md.com 2009年7月1日 《家庭用药》 2009年第7期
     一天,老李在散步时看见一家药店正在促销一种新型保健品,广告牌上写着:每天一粒,帮助关节软骨重建,改善关节发炎水肿,对于风湿性关节炎有确切疗效,还能提高免疫力……老李心想,这不正是针对我的关节病么!再看价格,还买一送一,很划算。在店员的热情介绍下,他一下子买了好几盒。

    两个星期后,老李的女儿女婿来看他,发觉老李的脸色不太好。老李回忆,自从吃了那款保健品开始,总觉得消化不良,肚子胀胀的。女婿是在药品行业工作的,一看保健品说明书就火了!保健品属于食品,怎么能天花乱坠地说“能治××病”呢?!于是就带着自己的岳父去药店讨个说法。

    到了药店,店员却说这不关他们的事,他们只管销售。老李不想多理论,拿了退款就叫女婿回家了,怪自己乱吃“药”。女婿说:“保健食品不是‘药’,应该只有保健功能,这种说有治疗作用的保健品可不能乱吃啊,我带您去医院好好治疗吧!”

    许多像老李这样的中老年人都有被“忽悠”买了“能治病”的保健品的经历。那么,该如何正确认识保健品的保健功能?万一买到了有违法广告嫌疑的保健品该如何处理呢?

    首先,必须了解保健食品的基本概念。保健食品是指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的食品。保健食品具有食品和保健品两个特征,作为食品具有安全性,即不会对人体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慢性危害;作为保健品具有功能性,即对特定人群具有一定的调节作用,但与药品有严格的区分,不具有预防和治疗疾病的功能,不能取代药物。

    其次,了解保健食品应当具有的基本要求。1.保健食品必须获得国家有关部门(卫生部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获得批准文号,即“卫食健字(年份)××××号”或者国产保健食品为“国食健字G(年份)××××号”;进口保健食品为“国食健字J(年份)××××号”。2.保健食品必须为定型包装,具有标签和说明书。标签和说明书必须标明产品名称、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主要原(辅)料、功效成分/标志性成分及含量、保健功能、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量与食用方法、规格、保质期、贮藏方法和注意事项等。不得有夸大或者虚假的宣传内容。标识必须清楚,容易辨识,必须有中文标识。3.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必须获得食品卫生许可证,产品必须经检验合格后出厂。

    最后,消费者应提高警惕。在购买保健食品时,应当在正规的商店购买,不要去所谓的免费讲座、诊疗或者无证摊贩处购买;不能将保健食品当做药品诊疗或者预防疾病,有病还需要到医院就诊,不要盲目吃保健食品;仔细查看标签和说明书,是否符合上述要求,必要时可以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批准文号(www.sfda.gov.cn);一旦发现保健食品不符合上述要求,或者发生不良反应,立即停止食用,并向辖区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反映,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编者注:另可参阅《家庭用药》2009年3月号45页《莫把保健食品当药品》), 百拇医药(顾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