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现代医药卫生》 > 2008年第21期
编号:11705440
药品的使用和定价与“看病贵”之议
http://www.100md.com 2008年11月1日 《现代医药卫生》 2008年第21期
     文章编号:1009-5519(2008)21-3303-02 中图分类号:R19 文献标识码:B

    医疗费用主要分为:诊疗费、护理费、检查费、药品费,前两项费用医疗机构都有规定的收费标准,其费用增加的伸缩性较小,患者可以通过处方、一日清单来识别;后两项费用伸缩性较大,与检查、用药的合理性有关,由于专业性强,患者不易识别其合理性,往往表现为过度医疗——“看病贵”。过度医疗又分为:过度检查、过度用药。

    1 医疗机构药品比呈现水涨船高

    药品收入占医疗机构收入的百分比简称药品比,药品比不得超过45%~50%,是检查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控制费用的硬性指标。医疗机构规模不同,药品比也各不相同。其药品比排序分别为:省级医院小于地、市级医院小于县、市级医院小于乡、镇卫生院;而检查费用排序则反之:省级医院小于地、市级医院大于县、市级医院>乡、镇卫生院。药品比是相对而言的,是以其他费用(主要是检查费)为基础来决定的。 对就医费用而言,诊疗、检查费用越高 ......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390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