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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谈中医的治疗学(四)
http://www.100md.com 2012年3月1日 《开卷有益.求医问药》 2012年第3期
     同病异治与异病同治

    在中医学中,“病”与“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病”是对疾病全过程的规律和特点的概括;“证”则是对疾病现阶段病位、病性的概括。辨证虽然是中医学的基本特点之一,但不能据此认为中医只辨证,不辨病。事实上,中医自古以来是主张“辨病与辨证相结合”的。例如,痢疾、疟疾、疝气、肺痿、肺痈、中风等,都是中医的病名,在病的基础上再进行辨证。如痢疾是病,其中又有在气分、在血分、属热、属寒之不同的证。

    然而,当前常常说到的辨病与辨证相结合的“病”,实际上是指西医所说的病,例如麻疹、白喉、肾炎、冠心病等,都是西医的病名。尽管中西医所说的病,在理论上的立足点有所不同,但既然确定的是病,就绝不是一个独立的证候,也不是所谓的症候群。故病与证虽有联系,又有区别。例如,病与证都是以症状为基础的,而同一个疾病,由于肌体的反应不同,在某一个阶段就可能出现不尽相同的证候;反之,不同的疾病,在某个阶段也可能表现出基本相同的证候,因此,也就有了同病异治,异病同治的原则。

    同病异治,就是说,同一种病出现不同的证时,即选用不同的治法。例如“泄泻”是中医病名,可以有“暴泻”和“久泻”之分,单就暴泻而言(相当于西医的“急性肠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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