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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800360
就医需懂法
http://www.100md.com 2009年8月1日 《开卷有益·求医问药》 2009年第8期
     医疗机构执业应当遵守哪些规定?

    律师同志:

    某患者的右上腹部疼痛,被诊断为慢性胆囊炎合并慢性阑尾炎,于是他住进医院治疗。住院后经过抗感染、解痉和对症治疗,病情明显减轻。为了巩固疗效,医生给他加服了中药。但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患者服中药后出现了恶心、呕吐,伴有胃痛,呕吐物带有鲜红色的血丝,随之就出现休克现象,医院怀疑是服中药中毒,立即进行抢救。但终因病情凶险,患者经抢救无效死亡。患者死亡后,未煎的药剂及患者服用剩余的汤药、呕吐物分别被送往公安部门和药检部门检验,结果均判定为送检的物品内含有砒霜。后来,经过进一步的查证核实,这家医院的中药库近七八年更换了几名库房保管员,他们在交接中都没有严格履行正式交接手续。中药库里特殊药品和普通药品同库存放,保管员把丢失了标签的砒霜认定为芒硝,送去药房使用。医院的中药房已按处方发出了32剂共485克砒霜,有12人服用,5人中毒,其中3人死亡,2人经过抢救脱险。

    律师解答:

    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以方便服务对象;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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