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上海医药》 > 2008年第7期
编号:11642634
澳大利亚药品定价和报销政策及对我国的启示(1)
http://www.100md.com 2008年7月1日 《上海医药》 2008年第7期
     中图分类号:R95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1533(2008)07-0311-03

    药品是一种特殊的商品,应根据需要而不能完全按照购买能力来供应。一些药品价格昂贵,提供的数量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因此,很多发达国家的政府制定了药品报销政策,以使更多的人能得到药品的救治。澳大利亚是第一个将药物经济学评价结果应用于药品定价管制中的国家。1993年1月,澳大利亚开始实施对新药进行药物经济学评价的指南,制药公司在申请药品进入药品报销目录时,必须提供该药的经济学评价结果。本文就澳大利亚药品定价和报销政策作一阐述,以期为我国提供借鉴。

    1 澳大利亚的医疗服务

    澳大利亚的医疗服务系统覆盖了所有的社区诊所和医院。社区诊所由政府提供资金,按照服务来收取费用。医院的医疗服务主要由联邦政府通过国家成本共担机制出资。澳大利亚实行全民健康保险,30%~40%的人除享受全民健康保险外,还购买了私人健康保险。这些保险公司也是由联邦政府资助,负责向患者推荐私立医院和公立医院中可自行选择医生的服务。

    药品在上市前必须满足有效性、安全性和质量可控性。一旦上市,药品企业可以申请加入药品报销目录(pharmaceutical benefits scheme,PBS),PBS通过部分地承担居民的药品费用,以确保居民药品服务的可及性。截至2001年8月,PBS中共覆盖了594种处方药(通用名),如按商品名计,则有2 448种 ......
1 2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703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