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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42945
药品专利保护的博弈分析(2)
http://www.100md.com 2008年7月1日 《上海医药》 2008年第7期
     3.1 实施药品强制许可制度

    早在《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里面,就有了强制许可制度的规定,它是指允许特定非专利权人在符合法定条件和程序的情形下,可以不经专利权人许可而使用其创新性智力成果,但该被许可人应向专利权人支付合理报酬。当前,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为了自身的利益在各自的专利法中都规定了强制许可制度,我国亦不例外。但是我国在确定强制许可制度20多年来,却没有批准过一起药品强制许可的案例,强制许可作为对专利权人垄断权的一种限制,其主要价值也仅仅体现在它的法律威慑力上,尚未付诸实践。又如美国“9•11”事件后,面对恐怖分子的炭疽杆菌生物恐怖威胁,美国政府颁布了其解毒药品西扑热的强制转让许可,而该药品的专利权人为德国拜耳制药公司。美国启用药品强制许可制度,有效地避免了药品专利保护将带来的公共危机和社会恐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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