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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025096
HlV/AlDS人群的抗艾作用不可低估
http://www.100md.com 2010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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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见附件(1294KB,2页)。

     【摘要】目的艾滋病对人类社会和经济发展所构成的危害是巨大的,采取积极的应对措施减缓或控制其快速流行是摆在世人面前的重大课题。在没有有效疫苗和治疗药物的这个时期开展积极的综合性防控措施是十分正确的,而且是行之有效的,大量的监测结果表明,艾滋病在一定范围内得到了控制,取得了令人满意的效果。工作实践中如何发挥和调动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抗艾作用对于遏制艾滋病流行意义重大。本文从患病心理学和社会行为学阐述防艾工作遇到的典型案例,运用了解和掌握的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同社会的互动关系,施以恰如其分的关爱和帮助,我们会得到很多有重要意义的信息,节约大量的人力和物力,甚至取得事半功倍的防控效果。

    【关键词】艾滋病社会互动不歧视 关爱和帮助 中衅

    中图分类号:R1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515(2010)08-349-02

    近年来,中国的艾滋病(AIDS)问题日益严峻,卫生部2009年底公布最新数字表明,累计报告的艾滋病感染者32.6万;艾滋病病人10.7万;死亡5.4万。据估算,至2009年底我国存活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约74万,其中艾滋病病人10.5万。性传播达74.4%。不仅如此,艾滋病在中国的蔓延还呈现从城市向农村、高危人群向一般人群快速传播的趋势[l]。部分感染者已进入发病期,临床报告的艾滋病病例明显增多。

    AIDS 对个人和社会均带来了严重的影响,世界卫生组织统计数字表明,大多数HIV感染者在30岁之前死于AIDS 或其它相关疾病。在 AIDS 流行猖獗的国家,到2010年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将比正常水平下降 5%[2]。随着我国《艾滋病防治条例》颁布和实施,艾滋病的防治工作己步入新的历史阶段,政府各部门在防治艾滋病工作中职责得以明确。全社会共同参与实行综合防治的机制已经形成。除对艾滋病感染者和病人给予关怀救助外,切不可忽视他们在防治艾滋病中的重要作用。2008年我市一例男性艾滋病感染者,在其提供的7名异性性伙伴中感染了3名性伙伴,其中死亡1例,通过这件案例的调查处理我们体会颇深,发挥好HIV感染者和AIDS患者的抗艾意识和作用,对整体的预防控制艾滋病的流行和蔓延有着不可估量的作用。

    不仅仅是医患关系

    做为对HIV感染者行为干预的第一步,实施HIV阳性告知的人员的综合素质是十分关键的。虽然对告知人员提出了包括医学、心理学、社会学、法律学等诸多应具备的素质要求[3] 但在实际工作中,完全符合上述条件的基层疾病控制人员很少,阳性告知人员最重要的是要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职业道德。在不违背告知的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如何取得HIV感染者或病人的信任和合作,特别是后者相当关键。由于HIV的潜伏期可长达8-10年以上,且病情极难启齿告知他人,甚至是十分亲近的人,阳性告知人员往往成为HIV感染者/AIDS患者吐露心声和寻求救助的唯一对象。一旦彼此发生信任危机,会产生许多问题,很可能造成HIV感染者/AIDS患者失访而使后期行为干预失败[4]。

    2 HIV 感染者/AIDS患者与社会的互动关系

    了解掌握HIV感染者/AIDS患者与社会的互动关系,对于开展行为干预、控制艾滋病流行和传播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

    2.1 无知—传播型这里所说的无知,既包括HIV感染者/AIDS患者自身缺乏基本的疾病防治知识,也包括社会对艾滋病防治知识的普及程度低下,感染者在不自觉的状态下把疾病传播给了他人。由于无知状态下的行为并无恶意,在疾病传播的初期,传播大多局限于感染者的亲属或有密切接触史的人群中,无知—传播型的疾病传播只有在疾病出现或特殊规定的体检(无偿献血、预防或职业性体检等有HIV项目)才能被知晓。在流动人口中的危害和调查的难度都特别大,但流行病学的意义非常大。

    2.2 歧视—报复型如果社会对HIV感染者/AIDS患者采取歧视、冷漠、排斥的态度,即使HIV感染者/AIDS患者确有吸毒、卖淫、嫖娼等违法行为,其非但不能正视自己的过错,反而会把一切责任都推向社会,心态失衡甚至恶化,以“破罐子破摔”的方式报复社会,这种报复行为没有明确的指向,企图以更多的人感染相同的疾病使自己的心理得到虚幻的 “安慰”和平衡。

    2.3泄愤—抗争型如果HIV感染者/AIDS患者在无过错的情况下被感染致病的,那么,无过错感染者是泄愤—抗争型的主要来源。“迫害越深,反抗越烈”。这些无过错的感染者从内心深处为自己受到的灾难感到愤怒,除了一小部分人会消极地“认命”之外,多数人都会寻求发泄,往往从对某些人的敌视泛化为对社会的仇恨,想出的各种办法,乃至不惜挥金如土,以图一时之快。

    2.4关爱—限制型任何一个传染病感染者都会感到恐慌、孤独、无助,心理上的脆弱性与该疾病的恶性程度呈高度正相关。当其知晓自己所患的是不治之症时,求生的欲望会异乎寻常的强烈。对HIV感染者 /AIDS患者而言,只有对其予以充分的关爱、保护和帮助,才可能对其行为实施有效的限制。只要我们真正做到关爱和帮助,感染者和病人都会对社会负责任的[5]。HIV感染者/AIDS患者与社会的互动客观存在,这种互动可以分为良性、恶性两大类“歧视—报复型 ”、“泄愤—抗争型 ”的社会危害显而易见,即使是“无知—传播型”也难以归类为中性互动,由于其客观上存在疾病传播的危害,我们只能称之为无主观恶意的恶性互动。真正的良性互动惟有“关爱—限制型 ”,即社会以爱心换得HIV感染者/AIDS患者的合作,在防制疾病传播的前提下给病人以最大限度的关爱和帮助,感染者则以合作的态度接受必要的限制。

    3反歧视

    强有力地反对歧视,是决定抗艾成败的关键之一。我国政府在 1994 年和2001年通过签署《巴黎艾滋病首脑会议宣言》和《关于艾滋病病毒 /艾滋病问题的承诺宣言“全球危机—全球行动 ”》表明了反对歧视艾滋病感染者、病人和最脆弱人群(主要是高危行为人群)的鲜明立场。然而主流社会的反歧视理念水平严重滞后于国家己申明的立场和形势需求,现今只达到反对歧视感染者和病人的浅层次,甚至仅停留在口头或文章上,事实上的歧视在现实中普遍存在。如果未能使高危行为人群积极参与抗艾的低歧视或无歧视的支持性环境中防艾,抗艾则步履艰难。“尊重和保障人权”的当代理念,已经进入我国根本大法《宪法》。HIV 感染者/AIDS 患者和高危行为人群是人民的一部分,需要用行动来保障其基本人权。艾滋病是在多方面与某些社会亚人群的生存权、发展权等人权密切相关,疾病预防控制的专业人员应理直气壮地反对歧视。开展反歧视工作,必须有被歧视人群的应用,由于他们对歧视的恶果有深刻的感知,而且是抗艾的最大受益人群,所以吸纳他们参与各种层次的抗艾活动尤其重要。

    4不评判

    从第一次接触到确认为HIV/AIDS的那一天起,就要严格坚守一个信条:对于他们的感染来源、感染的场所、感染的方式 ,尤其是有关嫖娼或性伙伴方面的信息不要急于求得,更不要做伦理、道德、法律等诸方面的任何评判,因为他们也是疾病的受害者,关爱是我们职责,同情是人性化的必然。给予真挚的理解和帮助,取得他们的信任,随着时间的推移,同控制艾滋病有关的信息就会很自然的获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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