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期刊 > 《上海预防医学》 > 2012年第12期
编号:12362441
从一案二鉴谈医务人员的抢救注意义务(1)
http://www.100md.com 2012年12月1日 《上海预防医学》 2012年第12期
     实施“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除了改善就医环境、提高服务质量外,很重要的一点是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应尽到作为专业人员的“注意义务”。

    1 案例资料

    患者,男性,31岁。2011年4月21日起出现咳嗽、痰中带血,伴明显胸闷气急,不能平卧。4月22日患者就诊于浦东新区某二级医院A,初步诊断:双肺结核伴双侧结核性胸膜炎?予以对症治疗后,咳嗽气急无明显好转。4月23日患者出现发热,又至附近B医院住院治疗,予头孢他啶、帕珠沙星抗炎等治疗,全胸片示:右侧肺炎,右肺结核待排。4月24日B医院出院诊断:双肺炎伴双胸腔积液,I型呼吸衰竭,呼吸性碱中毒。4月24日患者又到上海市肺科医院就诊,考虑双肺结核,建议住院治疗。因肺科医院床位紧张患者回家等待。

    2011年4月25日傍晚患者主诉“咳嗽、咳痰2月,加剧5天伴胸闷气急”入住C医院结核病区。入院初步诊断:双肺结核伴双侧结核性胸膜炎?17:50医嘱: 5%GS250ml+喘定0.5每日一次静滴;0.9%生理盐水100ml+盐酸氨溴索60mg,每日一次静滴;氨甲环酸、河车大造胶囊口服。患者于22:00时出现阵发性咳嗽后感胸闷气急明显,故予以喘定补液平喘治疗,患者症状无缓解,医院给予“可拉明,洛贝林,速尿,纳洛酮”等治疗。因患者及家属要求转上海肺科医院治疗 ......
1 2下一页

您现在查看是摘要页,全文长 5091 字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