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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3402009
积分换购的商品,售后谁来理?
http://www.100md.com 2019年11月1日 《祝您健康》 2019年第11期
    

    陈女士自网络购物兴起后,就在某购物网站注册了会员,并常常在该网站购物。2019年1月1日,该网站为回馈老顾客,开展会员积分换购活动。陈女士自该网站购物这几年,积攒了不少会员积分,看到这次积分换购活动中有很多商品甚至不用支付现金,可以全部用积分兑换,陈女士很高兴,于是用6000积分兑换了一个价值299元的电饭煲。下单后第五天,陈女士便收到了兑换的电饭煲,谁知在使用时,陈女士发现该电饭煲的触摸键不灵敏,有的键根本就是坏的。陈女士便联系了网站售后服务人员,说明情况并将电饭煲的截图发给售后,要求换货或者退货即退还兑换该商品时使用的6000积分。但是网络售后人员却称用会员积分兑换的商品,不退不换。用会员积分兑换的商品质量有问题,消费者能要求退换货吗?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規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本案中的电饭煲属于国家规定的“三包”商品,销售商应当承担“三包”责任,即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积分换购的商品也是商品,当然也享受现行的退换货政策和保障。同时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九条的规定:“产品自售出之日起7日内,发生性能故障,消费者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修理。退货时,销售者应当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陈女士购买的电饭煲,在收货的当天就发生使用故障,要求卖家退换货是正当合法的,卖家以商品是用积分兑换的为理由拒绝退货,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

    (编辑 王 幸), http://www.100md.com(李德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