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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轻松应对“一药多名”的紊乱
http://www.100md.com 2015年5月1日 大众医学2015年第9期
     在临床上,常见的西药名称通常有三种:通用名、英文名、商品名。其中,药物的通用名是由我国药典委员会按照《药品通用名称命名原则》组织制定并报我国卫计委备案的药品的法定名称,是同一种成分或相同配方组成的药品在中国境内的通用名称,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采用通用名,可以轻松解决“一药多名”的混乱,各国都是如此。不要去管药物的商品名,病人只需要认准唯一的通用名即可。而药品说明书上的英文名,也不过是英文的“通用名”,即非专有名。

    认清药品通用名:避免药物成分过量

    所谓“通用”就不是专用,专用的药名是各生产厂家单独注册的商品名,其他厂家不得使用。一般来说,常用药物的生产厂家越多,商品名就越多。如退热的对乙酰氨基酚,其商品名有:日夜百服咛、小儿百服宁、加合百服宁、必理通、扑热息痛、泰诺止痛片、退热净、泰诺林、泰诺、对乙酰氨基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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