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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简易入门.pdf
http://www.100md.com 2020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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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逻辑思维简易入门

    逻辑思维是处理日常生活中难题的必备能力!逻辑可以说是关于思维的思维,它最大的用途在于训练思维,使人在头脑中得到真正纯粹的思想。它在强调技巧和技能的训练过程中,是可以通过具体实践来提高的,感兴趣的快来吧

    内容简介

    逻辑思维是处理日常生活中难题的必备能力!

    逻辑可以说是关于思维的思维,它最大的用途在于训练思维,使人在头脑中得到真正纯粹的思想。它在强调技巧和技能的训练过程中,是可以通过具体实践来提高的。

    本书是一本逻辑思维和批判性思维的入门读物,涉及主题十分广泛,专为并未接触过哲学或逻辑思维的读者而设计,行文简易、直接,专业术语数量降至最少,符号也较简单,兼具可读性、严谨性和准确性。

    相关内容部分预览

    逻辑思维的一些实际用途

    刑事诉讼:被告是否有罪?我们如何提供不在场证据?

    日常问题:哪所学校最好?孩子应该去私立学校还是公立学校?

    科学难题:如何选择两个同等充分但却相反的科学理论?

    哲学问题:身体与心灵是同一回事吗?

    道德问题:安乐死是否符合道德标准?堕胎呢?

    政治决策:这次大选我应该投票给谁?

    经济决策:我应该听经纪人的建议投资这只新的基金吗?

    健康问题:根据我以往的病例,锻炼对我有好处吗?我需要更多的健康保险吗?

    作者简介

    加里?西伊(Gary Seay)

    纽约城市大学哲学教授,教授形式逻辑和非形式逻辑超过30年。他的文章曾在《美国哲学季刊》、《价值研究杂志》、《医学与哲学杂志》以及《剑桥健康伦理学季刊》等刊物上发表,并出版过《语言哲学概论》等多部关于逻辑、哲学的著作。

    苏珊娜?努切泰利(Susana Nuccetelli)

    明尼苏达州立圣克劳德大学的哲学教授。她在认识论和语言哲学方面的文章曾在《分析》、《美国哲学季刊》、《元哲学》、《哲学论坛》、《探索》以及《南方哲学杂志》等刊物上发表,编写及出版了多部哲学著作。

    目录

    前 言

    第一部分 推理的构成

    第1章 什么是逻辑思维?我们为什么要关心它 // 2

    推理的研究 // 2

    逻辑和推理 // 4

    什么是论证 // 7

    重构论证 // 10

    论证和非论证 // 16

    第2章 用逻辑思考 用心说话 // 20

    理性接受度 // 20

    理性接受度之外 // 24

    从思维到语言 // 26

    间接使用和比喻语言 // 32

    定义:解释不清楚的语言 // 34

    第3章 信念的优点 // 39

    信念、负信念和不做回应 // 39

    信念的优点和缺点 // 42

    准确性和真 // 43

    合理性 // 45

    一致性 // 48

    保守性和可修改性 // 53

    理性和非理性 // 55

    第二部分 推理和论证

    第4章 论证分析的方法 // 58

    重构论证的原则方法 // 58

    缺少前提 // 62

    扩展的论证 // 63

    推理类型 // 64

    规范和论证 // 65

    第5章 评估演绎论证 // 71

    有效性 // 71

    可靠性 // 87

    说服力 // 90

    第6章 归纳论证分析 // 93

    重构归纳论证 // 93

    归纳论证的类型 // 97

    评估归纳论证 // 109

    第三部分 非形式谬误

    第7章 论证失效的主要方式 // 114

    什么是谬误 // 114

    非形式谬误的分类 // 115

    归纳论证什么时候会出错 // 116

    第8章 避免无根据的假定 // 131

    预设谬误 // 131

    窃取论题 // 132

    争议前提 // 140

    复杂问语 // 141

    虚假选言 // 144

    例外谬误 // 147

    第9章 从不清晰语言到不清晰推理 // 149

    不清晰语言与论证失败 // 149

    语义不清晰性 // 151

    模糊性 // 153

    歧义性 // 160

    含糊谓词 // 165

    第10章 避免不相干前提 // 171

    相干谬误 // 171

    诉诸同情 // 172

    诉诸暴力 // 174

    诉诸情感 // 175

    人身攻击 // 178

    跑题 // 182

    稻草人谬误 // 184

    诉诸情感总是错误的吗 // 186

    第四部分 再论演绎推理

    第11章 复合命题 // 190

    论证:作为命题间的一种关系 // 190

    简单命题与复合命题 // 193

    复合命题的命题公式 // 206

    使用真值表定义联结词 // 211

    复合命题的真值表 // 215

    逻辑必然和逻辑偶然命题 // 218

    第12章 核查命题逻辑论证的有效性 // 220

    用真值表检查有效性 // 220

    一些标准的有效形式 // 225

    一种证明有效性的简明方法 // 240

    什么是有效性证明 // 241

    第13章 直言命题和直接推理 // 244

    什么是直言命题 // 244

    直言命题的文恩图示 // 250

    对当方阵 // 255

    其他直接推理 // 264

    第14章 直言三段论 // 272

    什么是直言三段论 // 272

    三段论式的论证形式 // 279

    用文恩图检验有效性 // 284

    项的周延 // 294

    有效性规则及三段论谬误 // 296

    编辑推荐

    《逻辑思维简易入门》是简明、易懂、有趣的逻辑思维入门读物,全面分析日常生活中常见的非形式谬误,逻辑思维是处理日常生活中难题的必备能力!掌握它,不仅思维更理性,决策更优质,还可以识破他人的谎言和诡计!

    逻辑思维简易入门截图

    目录 前言

    第一部分 推理的构成

    第1章 什么是逻辑思维?我们为什么要关心

    它

    推理的研究

    逻辑和推理

    什么是论证

    重构论证

    论证和非论证

    第2章 用逻辑思考用心说话

    理性接受度

    理性接受度之外

    从思维到语言

    间接使用和比喻语言

    定义:解释不清楚的语言

    第3章 信念的优点

    信念、负信念和不做回应

    信念的优点和缺点

    准确性和真

    合理性

    一致性

    保守性和可修改性

    理性和非理性

    第二部分 推理和论证第4章 论证分析的方法

    重构论证的原则方法

    缺少前提

    扩展的论证

    推理类型

    规范和论证

    第5章 评估演绎论证

    有效性

    可靠性

    说服力

    说服力的实际作用

    第6章 归纳论证分析

    重构归纳论证

    归纳论证的类型

    评估归纳论证

    第三部分 非形式谬误

    第7章 论证失效的主要方式

    什么是谬误

    非形式谬误的分类

    归纳论证什么时候会出错

    第8章 避免无根据的假定

    预设谬误

    窃取论题

    争议前提

    复杂问语虚假选言

    例外谬误

    第9章 从不清晰语言到不清晰推理

    不清晰语言与论证失败

    语义不清晰性

    模糊性

    歧义性

    含糊谓词

    第10章 避免不相干前提

    相干谬误

    诉诸同情

    诉诸暴力

    诉诸情感

    人身攻击

    稻草人谬误

    诉诸情感总是错误的吗

    第四部分 再论演绎推理

    第11章 复合命题

    论证:作为命题间的一种关系

    简单命题与复合命题

    复合命题的命题公式

    使用真值表定义联结词

    复合命题的真值表

    逻辑必然和逻辑偶然命题

    第12章 核查命题逻辑论证的有效性用真值表检查有效性

    一些标准的有效形式

    一种证明有效性的简明方法

    什么是有效性证明

    第13章 直言命题和直接推理

    什么是直言命题

    直言命题的文恩图示

    对当方阵

    其他直接推理

    第14章 直言三段论

    什么是直言三段论

    三段论式的论证形式

    用文恩图检验有效性

    项的周延

    有效性规则及三段论谬误前言

    这是一本逻辑学和批判性思维的入门书籍,但涉及的主题十分广泛,包括某些哲学和归纳问

    题、非形式谬误以及命题和传统三段论逻辑。本

    书旨在以本科初学者可接受的方式讨论上述话

    题,是为并未接触过哲学以及对分析性思维十分

    陌生的学生设计的,行文简易、直接,专业术语

    数量降至最少,符号也较简单。正文中的专栏对

    主要内容进行了总结,旨在帮助学生重视本书提

    出的重要区别和基本观念。尽管本书以大学生可

    以理解而且容易理解的方式讲述14章的内容,但

    在阐述逻辑原理方面又十分严谨。因此,这种写

    作方式绝不损坏准确性。

    《逻辑思维简易入门》可以指导我们分析、解释和评估论证。它旨在帮助学生区分好的推理

    和坏的推理。本书分为四部分。第一部分专门讲

    解论证的识别与构成。第1章介绍分析论证的方

    法,重点是论证的识别以及推论的形式和非形式

    方法的区分。第2章详细考察了建构论证的语

    言,研究了逻辑力量、语言价值、修辞力量、语

    句类型、语言使用以及定义。第3章考察了陈述

    的认知层面,陈述是推论的主要构成部分。该章

    解释了在如果说话者真诚且称职,那么他们所说即是所信的预设下,信念认知层面的优点和缺点

    都会影响陈述这一观点。第二部分专门分析演绎

    和归纳论证,主要区分了学生应该能识别的分属

    两类论证的不同子类。这一部分还讨论了宽容性

    和忠实性原则,拓展论证、省略三段论以及四类

    规范性论证。第三部分为学生展示思考过程中的

    一些基本层次混淆会如何导致有缺陷的推理,指

    导他们识别20种最常见的非形式谬误。第四部分

    由第11~14章构成,详细研究了命题逻辑确定有

    效性的基本程序,以及传统三段论逻辑中简化的

    有效性证明方法。学生在这一部分所学到的将远

    远超出第5章的内容。

    依据培生出版社推荐的匿名评审以及使用本

    书的哲学家们的建议,我们在《逻辑思维简易入

    门》(第2版)中做了很多修改,包括:

    为了更好地介绍论证这一核心主题,我们重

    写了第1章。本书中非论证的内容现在包括解

    释、条件句、虚构话语。

    第2章在讨论了语言的比喻意义和间接使用

    问题之后,比较简明地介绍了定义理论。除此之

    外,还研究了语句类型、结合语言的使用,讨论

    了言语行为理论并对其进行了详细且及时的研

    究。第3章较明晰地讨论了矛盾与一致性问题。

    第1版第4章中的“评价性推理”细化为伦理、法律、美学、审慎规范和论证。

    本书在说明非形式谬误的过程中列举了许多

    新的、不同难易程度的实例,及时更新了第1版

    中的例子。

    本书扩充了每章习题,并增加了新题型,学

    生可以在学习过程中得到更多的训练。因此,教

    师在做课堂讨论或布置课后作业时都拥有更丰富

    的选择空间。

    我们简化了本教材的内容编排,因此,它可

    以更好、更经济地帮助教师达到如下目标:教导

    学生如何培养批判性推理技能。遵循评审反馈的

    意见,如果还要讲解逻辑学的内容,那么在15周

    内根本没有时间使用第1版所设计的“哲学角”部

    分,因此,第2版去除了这部分内容。新版引用

    的哲学理论极少,即使用到,也是结合非形式逻

    辑的内容一并讨论。

    第2版仍然保留了前一版的许多特色。本书

    提供了丰富的有益于教学的工具,既包括更多的

    习题,又包括学习上的问题以及关键词。书后附有重要术语的详细列表。[1]

    感谢培生教育集团的编辑Nancy Roberts和本

    书的项目经理Kate Fernandes,特别感谢培生的主

    编Dickson Musslewhite,他在推出这一版的关键

    点上提出了有见地的指导性意见。同样感谢培生

    集团选择的评审哲学家们的批评。那些关于第1

    版的批评尽管很尖刻,但总是一针见血,正是它

    们造就了这本优秀书籍的面世。

    [1].习题和术语表可在华章网站

    www.hzbook.com 上查阅。第一部分 推理的构成

    第1章 什么是逻辑思维?我们为什么要关

    心它

    推理的研究

    逻辑思维或者非形式逻辑思维,是致力于推

    理研究的哲学分支。虽然在这一点上它与其他哲

    学和科学学科相同,但还是有一些不同的地方。

    例如,认知心理学和神经科学也研究推理,但它

    们主要关注处于推理底层的心理和生理过程。相

    反,逻辑思维侧重于此类过程的结果,即推理过

    程中信念以及构成信念的要件之间的某种逻辑关

    系。它也关注陈述之间的逻辑关系:当说话者真

    诚且称职时,这些陈述就表达信念之间的逻辑关

    系。

    推论或论证

    就逻辑思维而言,推理(reasoning)由逻辑

    关系构成。最突出的一种关系是:一个或多个信

    念被用来支持另一个信念。这种关系被称为推论

    (inference)或论证(argument),当推理或论证

    主体使用一个或更多信念支持另一信念时才会获得。推论可以是强的、弱的或者不成立的。一个

    强推论就如:

    例1-1 所有鲸鱼都是哺乳动物,并且莫比?

    迪克是鲸鱼,因此,莫比?迪克是哺乳动物。

    例1-1是一个强推论,这是因为:如果作为依

    据的信念(“所有鲸鱼都是哺乳动物”,并且“莫

    比?迪克是鲸鱼”)是真实的,那么它们要支持的

    信念(“莫比?迪克是哺乳动物”)也一定是真实

    的。但是请看例1-2:

    例1-2 没有来自佛罗里达的橘子是小的,因

    此,没有来自美国的橘子是小的。

    在例1-2中,信念之间的推论是弱逻辑关系,因为被提供的这个原因(“没有来自佛罗里达的

    橘子是小的”)可能是真实的,但是它要支持的

    信念(“没有来自美国的橘子是小的”)是虚假

    的。不过,例1-2还不是最糟的情况。在一些尝试

    性的推论中,用来支持另一个信念的某个信念或

    多个信念可能并不能达到目的。如:

    例1-3 没有橘子是苹果,因此,所有榆木都

    是树。在例1-3中,因为“因此”出现在两个信念之

    间,所以很明显“橘子不是苹果”被用作“所有榆木

    都是树”的一个原因。但它实际上却不是。虽然

    这两个信念恰好都是真的,但它们之间的推论关

    系不成立。再来看一个不成立的推论,这次涉及

    虚假的信念:

    例1-4 所有律师都是瘦的,因此,现任教皇

    是中国人。

    因为在例1-4中,两个信念之间毫无关系,因

    此它们都不能支持对方。和例1-3一样,推论不成

    立。

    推论的成立和不成立是逻辑思维的主题。现

    在让我们更具体地看看逻辑思维是如何展开这个

    主题的。逻辑和推理

    逻辑思维的维度

    推论是推理过程中信念或思想之间最根本的

    逻辑关系。逻辑思维研究这种逻辑关系以及其他

    逻辑关系,并着眼于:

    (1)描述推理的模式。

    (2)评估决定推理好坏的特征。

    (3)制定能最大限度地解释好推理所具有

    的特征的规则。

    上述每一项任务都可以看作逻辑思维的一个

    维度。第一个维度描述逻辑关系,其首要任务就

    是辨认推论的共同形式。第二个维度区分这些关

    系中好的和坏的特征。第三个维度制定充分推理

    的规则。规则能够帮助我们充分重视好推理 (极

    度轻视坏推理)所具有的特征。三个维度及主要

    任务的构成如图1-1所示。图1-1 逻辑思维的三个主要任务

    了解这些维度对推理的研究是至关重要的。

    第三维度尤其关系到我们推理的可靠性,因此很有实用性或现金价值。它的实际价值就在于其制

    定的用来切实改进推理的规定。但这个维度要依

    靠另外两个维度,因为对充分推理有帮助的规则

    要求对推理确立的普通逻辑关系有精准的描述

    (如推论),并且还要求有足够的标准来确定逻

    辑关系成立或不成立的特征。

    形式逻辑

    我们所说的“逻辑思维”就是通常所知的非形

    式逻辑。非形式逻辑与形式逻辑(哲学的另一个

    分支)都研究推论以及其他逻辑关系。但是在研

    究范围和方法上有所不同。形式逻辑又称为符号

    逻辑。为了从作为公理的公式中推导出定理(像

    数学证明方法那样),它发展出了自己的形式语

    言。

    任何形式逻辑系统都包括基本的符号表达

    式、形式语言的初始词汇及其运算规则。这些规

    则规定如何形成合适的公式,以及如何确定哪些

    公式是其他公式的逻辑后承。因此,在形式逻辑

    中,推论是公式之间的关系,即当一个公式可以

    从另一个或多个公式推出时,该关系成立。形式

    逻辑使用的符号记法可能很复杂,并且其公式也

    不必被转换成自然语言──特定群体共同使用的

    语言,如英语、阿拉伯语或者日语。就形式逻辑而言,推论就是公式之间的关系。这既不是信念

    之间的关系,也不是陈述之间的关系。此外,它

    也不等同于人们在日常推理中实际所做的推论。

    非形式逻辑

    与形式逻辑相反,逻辑思维则完全地集中于

    实际推理中的逻辑关系研究。当我们进一步思考

    专栏1-1中的问题时,就可以看到在各种常见的情

    况中,逻辑思维的三个维度与推理的关系。

    专栏1-1 逻辑思维的一些实际用途

    刑事诉讼:被告是否有罪?我们如何提供不

    在场证据?

    日常问题:哪所学校最好?孩子应该去私立

    学校还是公立学校?

    科学难题:如何选择两个同样充分但却相反

    的科学理论?

    哲学问题:身心是同一件事情吗?

    道德问题:安乐死是否符合道德标准?堕胎

    呢?政治决策:这次大选我应该投票给谁?

    经济决策:我应该听经纪人的建议投资这只

    新的基金吗?

    健康问题:根据我以往的病历,锻炼对我有

    好处吗?我需要更多的健康保险吗?

    逻辑思维用这三个维度来处理我们所做的推

    理以及其他问题:描述特定推论的基本逻辑关系

    就是对其进行评估并确定是否符合有效推理的规

    则。进行这些分析并不要求用形式语言,因而逻

    辑思维有时被称为“非形式逻辑”。虽然该逻辑也

    可能涉及一些特殊符号,但这不是必须的:分析

    完全可以用自然语言进行。此外,与形式逻辑不

    同的是,我们这里所说的“逻辑思维”方法研究的

    是信念或者信念的语言学表达(即陈述)之间的

    推理关系。

    那么,我们为什么要关注逻辑思维呢?首

    先,我们想要避免虚假的信念,拥有尽可能多的

    真实的信念,并且这些信念之间都是以逻辑的方

    式相互关联的。逻辑思维正是实现这一想法的一

    个工具。其次,从对知识的好奇心来说,学习推

    理中的逻辑关系本身就是一件值得投入的事情。

    最后,逻辑思维能够帮助我们在实际情况中进行充分推理,这是经常发生的事情。只要我们想要

    更好地解决诸如专栏1-1中的问题,逻辑思维就有

    用武之地。我们每个人都会面临某个问题,例

    如,想要说服他人接受某个观点,写作一个有争

    议的话题,或者仅仅是在两个似乎站得住脚但又

    不相容的陈述间做出选择。要想解决这些问题,逻辑思考的能力是必需的。接下来我们将更深入

    地分析这个重要的思维能力。什么是论证

    在本书中,我们所说的“推论”就是一个或多

    个信念对另一个信念的支持关系,而“论证”是一

    个或多个陈述支持另一个陈述的关系。如果说话

    者是真诚的并且有推理能力的,那么他们就相信

    自己的陈述,并且他们的陈述表达了自己的信

    念。因而“推论”和“论证”可以是同一关系。正如

    信念是推理的基础部分,或者说构件,陈述是论

    证的构件(见专栏1-2)。陈述和信念类似,它们

    都有真值,或者是真的(“苹果不是橘子”)、或

    者是假的(“教皇是中国人”)。

    专栏1-2 论证的构件

    陈述是论证的构件。

    陈述有真值,因为它们表达信念,而信念是

    有真值的。

    每一个陈述或者是真的或者是假的。

    只有可以表达信念的句子才能做出陈述。

    下列这些句子都不能做出陈述。

    表达句。如:今天天气真好!命令句。如:请把门关上。

    疑问句。如:上周末你都干什么了?(第2

    章将对此做更多介绍。)

    但不是所有的陈述之间的关系都能构成论

    证。假设有人说:

    例1-5 费城是大都市,芝加哥更大,但是纽

    约最大。

    虽然例1-5由三个简单陈述构成,但它不是一

    个论证,因为没有尝试呈现一个论题,即这些陈

    述并没有以论题、论据的形式排列。这是三个并

    列的陈述。相反,请看以下例子:

    例1-6 我思,故我在。

    例1-7 所有律师都是代理律师,杰克?麦科

    伊是律师,因此杰克?麦科伊是代理律师。

    例1-8 没有按摩医生是外科医生,只有外科

    医生可以合法地进行一个冠状动脉搭桥术,因

    此,按摩医生不可能合法地进行一个冠状动脉搭

    桥术。

    例1-9 黑斑羚跑得比自行车快,玛莎拉蒂跑得比黑斑羚快,日本高速列车跑得比玛莎拉蒂

    快,因此断定日本高速列车跑得比自行车快。

    上述每一个例子都提出了一个断言,并且至

    少有一个陈述支持这个断言。这是所有论证共有

    的基本特点:每个论证必须至少由两个陈述构

    成;一个提出断言,另一个支持断言。提出断言

    的陈述是结论,而支持断言的陈述是前提(可以

    有一个或多个前提)。

    我们现在介绍的显然是一些特别的术语。在

    日常语言中,“论证”通常指“争辩”,即敌对双方

    或多方之间的语言交锋。但是,这与“论证”在逻

    辑思维中更为学术性的使用不同。逻辑思维中的

    论证与法庭上的“论证”相似。在审判时,每位代

    理律师都会提出一个论证。也就是做出一个断言

    (比如“我的委托人是无辜的”),然后给出一些

    支持该断言的理由(“案发当晚他去看望他的母

    亲了”)。律师这么做并不是与庭上的某个人争

    辩,而是声明一个主张并提供支持主张的证据。

    这与逻辑思维中的“论证”非常相似。一个论证是

    一组语句,旨在提出一个受支持的断言。根据定

    义可知,论证不是敌对双方的口头交锋。

    在进一步分析论证之前,我们来看专栏1-3对

    我们已经知道的语句间关系的总结。专栏1-3 小 结

    在逻辑思维中,“论证”这个术语的含义与法

    庭上的“论证”含义相似。

    一组语句要成为一个论证,则必须有一个语

    句被另一个或多个语句支持。

    一个论证指两个或多个陈述之间的逻辑关

    系,包括一个论题和一至多个论据。其中,论题

    做出某种断言,而论据则是支持该断言的理由。

    论证分析

    所有的逻辑思维者都应该具备的一个基本能

    力是分析论证,即图1-2所总结的一个技能。分析

    论证有什么具体的要求呢?必须知道以下3点:

    1.如何识别论证;

    2.如何确定论证各个部分之间的逻辑关系;

    3.如何评估论证。图1-2 论证分析的步骤

    识别论证就要确定构成论证的各个语句之间

    的逻辑关系,这对重构论证的过程是至关重要

    的。重构论证从仔细观察可能包含论证的口头或

    书面语言开始。我们必须仔细读或仔细听,才能

    确定是否出现了一个断言,并且有支持该断言的

    依据。如果我们识别出一个论题以及至少一个论

    据,就可以确信这段话语包含一个论证。下一步

    是把论证的各个部分有序地组织起来,使得论据和论题之间的关系一目了然。

    论证重构是分析论证的第一步,论证评估是

    第二步。但在开始论证分析之前,我们要确定这

    段话语有没有论证。如果有,则进行重构,即首

    先要确认我们已经准确地找到前提和结论。为

    此,颠倒论证各个部分的逻辑顺序──将论题放

    在最后──是很有帮助的。在论证评估过程中,我们要确定论证的依据是不是真的支持论题,从

    而为论题提供了可靠的理由。但在评估之前,我

    们必须对论证进行适当的重组。因此我们需要特

    别注意一点:如何正确区分前提和结论。重构论证

    识别论据和论题

    我们现在来重构本章前一小节的论证例1-6~

    例1-9。对每一个论证,我们都进行重写:将论据

    放在前面,论题放在后面,并给每一个语句标上

    数字,以便于以后引用。如果有两个或多个论

    据,就我们的目的而言,论据之间的顺序无关紧

    要。还有一个惯常的做法:在论题的上方画一条

    水平横线或加上“因此”等词语,来表示接下来的

    语句是一个论题。在重构后的论证中,我们用水

    平横线来表示即将得出一个论题。当你看到横线

    时,就会想到“因此”。论证例1-6~例1-9的重构

    如下所示:

    例1-6a 1. 我思。

    2. 故我在。

    例1-7a 1. 所有律师都是代理律师。

    2. 杰克?麦科伊是一名律师。

    3. 杰克?麦科伊是一名代理律师。例1-8a 1. 没有按摩医生是外科医生。

    2. 只有外科医生才能合法操作一台冠状动脉

    搭桥术。

    3. 没有按摩医生能合法操作一台冠状动脉搭

    桥术。

    例1-9a 1. 黑斑羚跑得比自行车快。

    2. 玛莎拉蒂跑得比黑斑羚快。

    3. 日本高速列车跑得比玛莎拉蒂快。

    4. 日本高速列车跑得比自行车快。

    例1-6a~例1-9a都至少有一个论据,但是,正如实例所示,也可能有多个论据。原则上,一

    个论证的论据数量没有上限。在所有这些重构后

    的论证中,论据都先给出,论题最后给出。但

    是“论据”并不表示“先出现的语句”。“论题”也不

    是“后出现的语句”。当然,一个论据是论证论题

    的理由,它的任务是支持论题。而论题是论据要

    支持的断言。有时候论题在一个尚未重构的论证

    中确实最后出现,但是这并不是必须的:论题也

    可以在论证的一开始就出现,或者在论证的中间

    ──多个论据的中间。未重构的论证中的论据也是如此:虽然论据有时在一开始就出现,但这也

    不是必需的。论据可以在论题之后出现;或者有

    些论据一开始就出现,然后是论题,接下来是其

    他论据。论据的基本性质是用来支持另一个语句

    (论题)的语句。正如接下来我们看到的,论据

    对论题的支持有时候是成功的,有时候又会是失

    败的。我们再来分析一些论证:

    例1-10 特丽莎阿姨不会给下周的共和党初

    选投票, 因为她是民主党派,并且民主党派不会

    给共和党初选投票。

    例1-11 西蒙的手机会在大都市博物馆引发

    事故, 因为艺术博物馆不允许在画廊中使用手

    机,并且西蒙的手机总是一直响。

    例1-12 油耗越来越高了,所以我应该尽快

    把这辆SUV卖掉! 毕竟,保有这辆车太费钱了,而且SUV比一般的车更污染环境。

    每一个论证的论题都用下划线标出。你可以

    看到例1-10和 例1- 11的结论都是一开始就出现,随后是两个论据。但在例1-12中,一个论据先出

    现,然后是论题,最后是另外两个论据。

    论据和论题的指示词我们知道一个论证的论题是用来支持某个断

    言或结论的句子。但是在实际的论证中,我们怎

    么来区分论据和论题呢?就我们目前为止在所有

    的例子中所看到的,自然语言中论证的论据和论

    题会以各种方式出现。那么我们怎么来区分呢?

    幸好有一些词和短语可以帮助我们。主要有两

    类:论据指示词和论题指示词。论据指示词表述

    方式如下:

    because(由于) given that(倘若)

    as(根据) for the reason that(理由在

    于)

    follows

    from(从……推出) since(因为)

    assuming that(假

    定) whereas(鉴于)

    inasmuch as(缘于) is a consequence of(是……

    的结果)

    for (因) provided that(在……条件

    下)

    after all(毕竟) in that (原因是)

    considering that(考

    虑到)

    当我们看到其中一个表述时,通常意味着接来下出现的是一个论据。也就是说,任何一个这

    样的表述(或其他类似的表述)都可能出现在作

    为论证论据的语句前面。在前面的一些例子中也

    可以看到。再来分析:

    例1-10 特丽莎阿姨不会给下周的共和党初

    选投票, 因为她是民主党派,并且民主党派不会

    给共和党初选投票。

    例1-11 西蒙的手机会在大都市博物馆引发

    事故, 因为艺术博物馆不允许在画廊中使用手

    机,并且西蒙的手机总是一直响。

    在例1-10中,“因为”就是一个论据指示词;

    在例1-11中,论据指示词是“因为”。在例1-12

    中,“毕竟”是其中一个论据的指示词:

    例1-12 油耗越来越高了,所以我应该尽快

    把这辆SUV卖掉!毕竟,保有这辆车太费钱了,而且SUV比一般的车更污染环境。

    但是我们还是要小心。这只是一种概测法,并不是百分之百可靠的;这些词和短语并不总是

    指示一个论据的出现,尽管很多情况下是这样。

    如何识别这些指示论据是否出现的表述是一个在

    实践中习得的技能,做完本章的练习你可能就会掌握一部分。

    论题指示词也有不同的可靠度。这里是论题

    指示词的一个列表:

    therefore(所以) suggests that(表明)

    from this we can see(据此我们可以看到)

    thus(因而) hence(因此)

    accordingly (由此可见)

    we may conclude that(我们可以推断)

    recommends that(说明) so(故而)

    supports that(证明) we may infer that(我

    们可以推出)

    for this reason(基于这个原因) entails

    that(暗示)

    consequently(可得) it follows that(可推

    得)

    as a result(因此)当我们看到一个论题指示词时,通常意味着

    一个论题的出现。在本章的例子中,我们可以看

    到一些论证包含这类指示词。在例1-6中,“故”是

    论题指示词,正如例1-7中的“因此”:

    例1-6 我思,故我在。

    例1-7 所有律师都是代理律师,杰克·麦考

    伊是一名律师,因此杰克·麦考伊是一名代理律

    师。

    在例1-8中,论题指示词是“因此”;在例1-9

    中,则是“因而”:

    例1-8 没有按摩医生是外科医生,只有外科

    医生可以合法地进行一个冠状动脉搭桥术,因

    此,按摩医生不可能合法地进行一个冠状动脉搭

    桥术。

    例1-9 黑斑羚跑得比自行车快,玛莎拉蒂跑

    得比黑斑羚快,日本高速列车跑得比玛莎拉蒂

    快,因此断定日本高速列车跑得比自行车快。

    同样的,在做本章的练习时你会得到更多识

    别论题指示词的锻炼。但是,就如刚才所说的,论据和论题的指示词只是在多数情况下可靠,而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可靠。那么,什么情况下

    这些表述不是论据或论题指示词呢?来看下面的

    两个例子:

    例1-13 自从他1979年第一次到纽约,马克

    思每天都读《每日新闻报》。

    例1-14 爱丽丝拿出一张她自己的健康保险

    证书,因为她的雇主没有把健康计划作为雇佣合

    同的一部分。

    例1-13中“自从”引导的语句并不表达论据。

    尽管这个句子有两个语句,但是它们并不等于一

    个论证,因为任何一个句子都没有支持另外一

    个。这里的“自从”只是作为一个时间参照:这个

    句子描述了发生在过去并且持续了一段时间的一

    个行为。例1-14有两个语句,但是把它们之间的

    关系看作一个论证是错误的。相反的,其中一个

    语句对另一个语句做出了解释:后一个语句用来

    解释──而不是支持──前一个语句所描述的行

    为。以下是论据指示词并不引导论据的另一个例

    子:

    例1-15 维护和平最好的方法就是为战争做

    好准备。作为维护和平的一个手段,裁军肯定是

    不行的。这不是一个论证,因为任何一个语句都不是

    用来支持另一个语句的(事实上,两个语句都在

    说同一件事情)。这就使我们怀疑第一个语句中

    的“为”(for)和第二个语句中的“作为”(as)根

    本不是论据指示词。这个怀疑是正确的,虽然这

    两个词有时候是论据指示词,但是在例1-15的两

    个语句中都没有引导论据。

    同样的,我们要牢牢记住:一边做练习,一

    边学习如何识别此类词语何时作为指示词。就像

    学习骑自行车一样,在学习的过程中会掌握得越

    来越好。尝试越多次,就会越准确、越容易区分

    出这些词的功能。稍后你会在练习中得到一点锻

    炼。

    没有前提指示词或结论指示词的论证

    然而,此刻还有一个问题必须注意:并不是

    所有的论证都有论据或论题指示词!有些论证没

    有任何论据或论题指示词。在这种情况下,除了

    问你自己,没有其他可靠方法来识别论据和论

    题。这些问题是:“做出了什么断言?”和“哪些语

    句用来支持所做出的断言?”前者对应于论据,后者对应于论题。请看以下例子:

    例1-16 鳄鱼事实上根本不危险。我在电视里看到过很多次,它们看起来很平和。并且我记

    得看过保罗?霍根在电影《鳄鱼邓迪》中跟一只

    鳄鱼搏斗。

    坦白讲这是一个论证──一个相当糟糕的论

    证,并且它没有任何指示词。即便如此,我们也

    能轻松地知道哪一个是论题──第一个语句。这

    是因为第一个语句是另外三个语句所支持的一个

    断言。这里稍显笨拙的支持并不能改变后三个语

    句作为论据的事实。这只能说明论证并不成功:

    没有很好的理由让人接受论题。在例1-16中, 我

    们实际上并不需要指示词来识别论据和论题。当

    论证确实有某些论据或论题指示词时,这通常就

    足够让你知道哪个是论据,哪个是论题。对于那

    些没有任何指示词的论证,只要问出上述的问题

    就足以解决问题。论证和非论证

    解释

    我们已经知道,通过检验一个论证的某些语

    句是否支持一个断言,就可以将论证与语句间的

    其他逻辑关系区分开来。如果没有这样的语句,那么这就不是一个论证,而是其他东西!我们还

    知道有些词和短语通常指示一个论证的出现,因

    为它们可以帮助我们认出论据和论题。问题在于

    这些词和短语(如“因为” “由于”和“结果是”)常

    在解释中出现,很多哲学家都认为解释根本不是

    论证。针对目的而言,我们只是假定解释与论证

    有很大的不同,因此逻辑思考者需要一个可靠的

    方法来说出二者的区别。

    解释通常与论证非常相似,因为解释和论证

    都是语句间的一种关系:一个或多个语句为另一

    个语句提供理由,后者是要做出的断言。但是论

    证和解释中的理由有很大不同。

    1. 在论证中,理由(论据)是用来支持一个

    思考者认为需要支持的断言(论题)。

    2. 在解释中,理由是用来解释一个思考者认

    为不需要支持的断言所描述的事件或事态。考虑如下语句间的关系:

    例1-17 2008年的股市暴跌,因为大型银行

    鲁莽地开展房屋抵押贷款──后来都成了坏账,投资者对主要证券交易所交易的很多证券都失去

    了信心。

    例1-18 股市不是小投资者的现实投资环

    境,因为小投资者无法承受可能带来巨大收益的

    风险,并且市场波动会使那些没有足够资金储备

    的投资者时刻面临破产的危险。

    例1-17和例1-18都用了通常作为论据指示词

    的“因为”,但是它只在其中一例中作为指示词。

    你能找出是哪一个吗?是例1-18,因为例1-18的

    理由是用来支持论题的结论的。而在例1-17中,论证者已经接受了2008年股市暴跌,然后提供了

    说明性的原因来解释这个事件。要注意在例1-18

    中,论题一开始就出现 “股市不是小投资者的现

    实投资环境”的断言,然后是另外两个提供理由

    支持我们接受该断言为真的语句。(这个断言是

    真的吗?可能真,也可能假!我们不需要判断!

    我们只需要知道这是一个论证的论题,因为论证

    者用这个论证的论据来支持它。)

    相反,在例1-17中,解释是从论证者已经接受为事实的一个语句开始的:“2008年股市暴

    跌。”另外两个语句并不是为支持我们接受第一

    个语句而提供的理由(毕竟,我们不需要被说服

    接受“2008年股市暴跌”),而只是用来解说该事

    件发生的理由。

    因此,论证和解释都可以看作语句间的一种

    逻辑关系。在论证中,逻辑关系存在于某个断言

    和用来为接受“该断言为真”提供理由的语句(一

    个或多个)之间;在解释中,逻辑关系存在于思

    考者已经接受为真的某个断言和用来解释该断言

    为什么或如何为真的语句(一个或多个)之间。

    因此,解释与论证是不同的,并且辨别两者的差

    别是十分重要的。

    条件句

    解释不是唯一一种容易与论证相混淆的逻辑

    关系。还有一种是通常表示为“如果……那

    么……”的句子,它被称为“条件句”,用于构成复

    合句。稍后我们将对此做适当的展开。这里我们

    只要记住:虽然条件句也是论证的构件(事实

    上,这很常见),它们本身却不是论证。让我们

    来分析原因。回忆一下,根据前面对“论证”的定

    义,一个论证不能少于两个语句,即任何一个论

    证都要完成两个独立的功能:①做出一个断言;②为该断言提供某种假定的支持。显而易见的,这就要求一个论证至少有两个独立声明的语句。

    但条件句就不是如此。如:

    例1-19 如果海因茨是一个归化公民,那么

    海因茨不是出生在这个国家的。

    这是一个条件句,即由两个简单语句通

    过“如果……那么……”组成的复合语句。那么,它是在断言海因茨是一个归化公民吗?不是!它

    是在断言海因茨不是出生在这个国家的吗?不

    是!总的来说,它所断言的全部,就是两种可能

    性之间的一种假定关系,即如果海因茨是一个归

    化公民,那么海因茨不是出生在这个国家的。但

    是这两个可能性中任何一种是否确实如此,它什

    么也没有说。这是条件句的典型代表。比较下面

    这句:

    例1-20 海因茨是一个归化公民;因此,海

    因茨不是出生在这个国家的。

    例1-20是一个论证。这里的“海因茨是一个归

    化公民”是用来支持“海因茨不是出生在这个国家

    的”的论据。辨别条件句的底线是:

    一组语句是否构成论证取决于语句之间在逻辑上如何关联。

    虚构话语

    与上述原因类似,句子间的很多其他关系也

    不构成论证。这不仅包括纯描述性或说明性的段

    落,也包括小说和诗歌中的语言。其原因在于逻

    辑思考者的目的之一是评估论证,这就要求我们

    考虑:如果一个论证的所有论据都为真,其论题

    是否必须为真(第5章将有更多相关内容)。但

    是,严格来讲,虚构作品中的句子并不是语句,即使是那些看起来描写了事实的句子。他们是非

    真非假的。比如,“雾都孤儿生活在伦敦”是非真

    非假的。原因很简单:“雾都孤儿”不是一个真实

    的人名,而是狄更斯创作出来的一个虚构人

    物“。(任何打算去伦敦参观雾都孤儿房子的人

    都是可笑的)”哈克贝利?费恩是吉姆的朋

    友“或”凯莉?布拉德肖很聪明哪个是真?都是非

    真非假,因为哈克贝利?费恩、吉姆和凯利?布拉

    德肖都是虚构的人物。现实世界中没有使得这些

    句子为真或为假的事实。因此,在虚构的语言

    中,像一般的歌词和诗歌中的句子,他们的语句

    真值是最有歧义的。既然这样的语言不能用来构

    造可评估的论证,我们就认为任何虚构小说的段

    落都不是论证。第2章 用逻辑思考用心说话

    理性接受度

    逻辑关联性

    可接受的思维必须具备逻辑关联性和理由的

    支持。论证中的逻辑关联[当(至少)一个语句

    受其他语句支持时]是最显著的。在论证中,前

    提和结论间的逻辑关联强度与论证本身的强度成

    正比:论证各个部分之间的逻辑关联性越大,论

    证就越强。因为语句是信念的表达,所以信念和

    推断间也有这样的关系。如:

    例2-1 吸烟与早期肺部疾病有关联使得人们

    反对吸烟。

    例2-1描述了前提(吸烟与早期肺部疾病有关

    联)与结论(可以写作“人们不应该吸烟”)之间

    的逻辑关系。这样的描述就揭示了我们所说

    的“逻辑关联性”这一特点。相似地,当我们说一

    个语句是一个前提、原因、结论或由其他语句得

    出时,就是指逻辑关联性。

    逻辑关联性是一个程度问题:信念之间的有

    些关系可能是绝对的,另一些可能只是部分的。此外,有些信念组可能完全不具备逻辑关联性。

    比如:

    例2-2 佛罗里达处于墨西哥海湾,墨西哥海

    湾的任何一个州都是暖冬,因此,佛罗里达是暖

    冬。

    例2-2的逻辑关联性非常高,因为前提有力地

    支持了结论:如果前提为真,结论必定为真。相

    反地,例2-3的逻辑关联性就比较低,因为这是一

    个薄弱的论证。虽然前提为真,但是结论却可能

    是假的。

    例2-3 佛罗里达是暖冬,夏威夷和得克萨斯

    也是如此,由此可见,美国的大多数州都是暖

    冬。

    再来看一个前提和结论没有任何逻辑关联性

    的论证:

    例2-4 佛罗里达是墨西哥海湾的亚热带州,所以,计算机已经代替了打字机。

    例2-2~例2-4的逻辑关联性逐渐减弱。例2-2

    的逻辑关联性最高。认识到这一点并且知道前提

    为真的逻辑思考者,如果不是犯了严重的推理错误,就不能否认例2-2的结论。逻辑关联性部分决

    定了一个论证是不是理性可接受的,即该论证是

    否可以算作可接受的推理。例2-3和例2-4都不能

    算是理性可接受的:不具备足够的逻辑关联度,而例2-4根本没有逻辑关联度。两者都不是逻辑思

    考者应该做出的推理模型。

    我们应该进行的推理是具有良好逻辑关联性

    的信念,只要这些信念同时满足其他条件,如基

    于可靠的理由或证据。可接受的论证对我们的逻

    辑思维能力来说是十分关键的。此外,当一个论

    证被用来说服对方时(例如,说服受众或赢得一

    场辩论),理性接受度的任何欠缺都会使得论证

    容易遭到反对。见专栏2-1。

    专栏2-1 逻辑关联性和推论

    一个论证的理性接受度取决于论证的逻辑关

    联性,以及需要证据支持的前提是否都得到了支

    持。

    一个论证的逻辑关联性存在于论证的前提与

    结论间的关系中。逻辑关联性的任何欠缺都会破

    坏论证的理性接受度。

    证据支持很多信念的理性接受度都取决于证据。证据

    来源于观察信息,不论它是推理者自己获得的还

    是通过可靠的来源得到的。这类信念是经验的,如果总体证据指明其为真,这类信念就受到支

    持。一个信念的“总体证据”包括了思考者在某个

    时间可能获得的所有相关信息:既包括支持该信

    念的证据,也包括反对该信念的证据。所以一个

    信念的总体证据要求谨慎考虑任何指其为假或为

    真的信息。因此,总体证据是两类部分证据的总

    和。如果一个信念是经验的,对总体证据考量的

    结果如以下两方面之一:

    另一半指其为假。

    只有情境Ⅰ的信念可以说是“受证据支

    持”的。要注意的是,虽然理性接受度同时要求逻辑

    关联性和证据支持,这两者却是相互独立的。毕

    竟,任何推理都可以只具备其中一个。例如:

    例2-5 任何打破镜子的人都会倒霉七年,今

    天我打破了一面镜子,因此,我会倒霉七年。

    例2-5具有逻辑关联性,因为前提为真,结论

    也为真。但是我们还知道,证据并不支持其中一

    个前提:任何打破镜子的人都会倒霉七年。因

    此, 例2-5并不是一个理性可接受的论证。

    我们在任何时候进行推理时,都应该

    最大化信念之间的逻辑关联性。

    选择受证据支持的信念。

    真值和证据

    对信念的证据支持来说,最重要的不是信念

    本身为真,而是思考者可获得的总体证据指示其

    为真。这就要考虑很多种可能。首先,一个假信

    念可能受证据支持。请思考下例:

    例2-6 地球没有自转。对于中世纪的人们来说,这个信念是受证据

    支持的。在他们所能分辨的范围内,这个信念是

    真的(所有可获得的信息都指示其为真)。但是

    例2-6是假的,因此中世纪的那些人弄错了。同

    时,一个真信念也可能没有证据支持,如例2-7所

    示,20世纪之前还没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原子

    的存在。

    例2-7 存在原子。

    真值和证据是不同的概念,两者不能混淆。

    真值关注事物的状态,一个信念为真当且仅当事

    物确实如信念所表述。证据则涉及思考者可获得

    的关于事物状态的信息──这些信息最终可能是

    误导性的甚至是假的。真值和证据两者之中,只

    有证据与理性接受度有关。但这并不会破坏真值

    的重要性,真值就其本身而言无疑是可取的,只

    要人类本质上具有求知欲。

    本节小结,如图2-1所示。图2-1 本节小结理性接受度之外

    语言标准

    目前已知的构成信念理性接受度的特征也出

    现在语句中。思维和语言至少在以下几个方面是

    类似的:

    当说话者是真诚的并且有能力清楚地表达自

    己时,他们的语句表达他们所相信的事物;

    他们的论证表达他们所做出的推断。

    除了理性接受度,语句还可能有一些其他的

    要求。最突出的是语言标准──语法、句法和诸

    如简洁、用词恰当等文体因素的组合以及合乎语

    法规则性。语言标准是书面语言或口头语言最应

    具有的一种品质。一方面,从美学的角度来说语

    言标准促进对表达的赏析。同时语言标准也是我

    们理解所说内容的基础所在。当一个推断写成文

    字时,就必须达到一定程度的语言标准,因为我

    们需要这些指标来理解所说的内容。但是,在理

    解这个范围之外,语言标准与理性接受度毫无关

    系。有些语句可能不符合某些语言标准,但同时却是理性可接受的,例如表达得不好但却做出了

    一个前提受证据支持的有力论证。也有一些语句

    很符合语言标准,但不是理性可接受的,这可能

    是那些表达得很好但缺乏逻辑关联性或证据支

    持,或者两者都缺少的语句。

    修辞力

    另一个独立于理性接受度的必要特征是修辞

    力,它是说服性交流的一个特征。语言和非语言

    因素都会影响修辞力。例如,充满感情的措辞和

    语调会增加某人所说内容的修辞力,而不标准的

    发音或语法则会降低这种能力。影响修辞力的非

    语言因素有说话者的口音、举止、外表,在书面

    语中的出版说明,甚至字体和版式。有时一个语

    段或一段话语具有很明显的感情因素,而这种感

    情增加了话语的修辞力。有时修辞力以更细微的

    方式隐藏,从而引发各种心理反应。当我们考虑

    一个假定推断的修辞力时,我们就是在问基于这

    些因素的推断是否确实具有说服力。然而我们还

    应该牢牢记住,这些因素都与推断的理性接受度

    无关。

    因此,就像语言标准一样,修辞力也不在逻

    辑思维注重的范围内,因为修辞力不会对一个推

    理的合理接受度有任何提高。它是任何一种成功说服目标受众的交流所具备的特征──尽管有时

    不是以严格理性的方式。有些缺乏理性接受度的

    推理事实上可能具有很强的修辞力,例如,当该

    推理是由一个懂得如何推销想法的很有技巧的说

    话者提出时。另一方面,具有理性接受度的推理

    事实上可能缺乏修辞力,例如,推理太过复杂和

    困难,使得听众无法理解而拒绝。由此可见理性

    接受度与修辞力是相互独立的,它们的存在不依

    赖于对方。

    逻辑思考者的要点是:

    注意:虽然说服受众接受自己的信念是一件

    好事,但是必须用正确的方式进行,即说服要具

    备理性接受度。

    修辞学与逻辑思维

    一个好的修辞学家,无论是在书面语还是口

    语中,都应该善于说服别人。最好的修辞即是最

    成功的说服──赢得受众。在某些情况下,成功

    的说服可能采用诉诸情感或与理性接受度无关的

    其他因素,因为它们既不会增加也不会降低逻辑

    关联性和证据支持。政治演说家的一流演讲可以

    激起支持一场对外战争的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浪

    潮,在总结陈词时让被告母亲出庭的辩护律师可能成功说服观众。但是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我们

    都可能怀疑观众是否有很好的理由被说服。

    说服的艺术不是逻辑思维,而是修辞所研究

    的内容。修辞主要研究能够提高修辞力的各种技

    巧。相反,逻辑思维集中研究理性接受度。它是

    充分推理的标准,即应该说服我们的标准。我们

    必须时常注意薄弱推理和误导性推理的各种警示

    信息,从而避免掉进说服者不择手段或不小心埋

    下的陷阱。从思维到语言

    命题

    我们已经知道,推断是至少有一个信念支持

    另一个信念时产生的逻辑关系,也可以是有一个

    或多个语句支持另一个语句时产生的逻辑关系。

    这样的推断通常称作“论证”。任何一个论证都是

    推断的语言表达。正如信念是推断的构件,语句

    是论证的构件。

    那么,究竟什么是语句呢?粗略地说,语句

    是用语言表达各自信念的标准方式,只要说话者

    是真诚的,并且有能力表达自己。来看例2-8:

    例2-8 雪是白色的。(Snow is white.)

    当某人思考例2-8时,他就是在思考雪是白色

    的这个信念。表达该信念的标准方式就是说雪是

    白色的。不论是大脑中的信念,还是用词语表达

    的语句,例2-8都具有以下内容:

    例2-9 雪是白色的。(That snow is white.)

    例2-9表达了雪的某种状态(白的)。这个内

    容是完整的,因为它表达了一种状态。并且如果雪确如所表达的那样,那么例2-9为真;但是假如

    不是,例2-9为假。这种内容就成为“命题”。当事

    物确如命题所表示的那样时,命题为真,反之为

    假。既然任何信念或语句都有一个命题作为其内

    容,则信念或语句也具有两种真值中的一种:

    任何信念或语句都是非真即假的。

    例2-9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其真值通过应用

    如下规则确定:例2-9为真当且仅当雪是白色的,例2-9为假当且仅当雪不是白色的。对于我们所考

    虑的每一个信念或语句的内容,我们都可以通过

    同样的方法来确定其真值条件。

    因此,命题具有真值条件,即一个命题为真

    所必须满足的条件。与概念相比较,我们会发现

    概念也是内容,但没有真值条件。例如:

    例2-10 雪。

    与例2-9相比,例2-10是不完整的,因为例2-

    10既非真也非假。例2-10的真值不能确定,因为

    它没有真值条件。例2-10为真究竟要满足什么条

    件呢?单独的概念不具备专栏2-2中的真值条件规

    则,因而就没有真值(也就是说,它们既非真也非

    假)。尽管单独的概念也是命题的构件,但是它们本身不是命题。

    还要注意的是,当不同的语句具有完全相同

    的信息内容时,它们表达同一个命题。因为在这

    种情况下,语句都表达了同一个事态,所以就有

    相同的真值条件。例如,例2-8的西班牙语和法语

    翻译是不同的语句,因为用来组成这些语句的句

    子不同,如下:

    例2-11 La nieve es blanca.

    例2-12 La neige est blanche.

    但是,例2-8、例2-11和例2-12的内容相同,因此表达了同一个命题,即上述的例2-9。

    专栏2-2 真值条件

    一个命题为真当且仅当事物确如其所表述,一个命题为假当且仅当事物并非其所表述。

    语言的使用

    通过使用语言,我们可以实现言语行为。换

    句话说,简单地通过发出(说或写)某些话,可

    以实现做事的目的,包括:接受或拒绝命题、提

    出问题、做出承诺、提出要求、表达个人感觉、问候、道歉、投票等。可以根据我们意欲听众如

    何理解我们的话语,对言语行为进行分类。一般

    来说,我们使用语言主要想达到以下目的:①描

    述事实;②使听众做某事;③表达我们的内心世

    界;④表明我们对某个事态的承诺。相应地,我

    们的话语主要分为以下四类,而每一类都由很多

    言语行为构成,如图2-2所示。

    图2-2 语言的使用A. 信息类:声称、断言、确认、报告、声

    明、否认、宣告、确定、通知、预测、回答、描

    述等。例如,声称被告涉嫌犯罪。

    B. 指令类:规定、要求、建议、告诫、恳

    求、乞求、驳回、宽恕、禁止、允许、指示、命

    令、请求、建议、督促、警示等。例如,规定我

    们应该尊重父母的言语行为。

    C. 表达类:感叹、后悔、道歉、祝贺、问

    候、感谢、接受、拒绝、反对、欢呼等。例如,为

    粗鲁的言行道歉的言语行为。

    D. 承诺类:承诺、宣布休会、打电话订购、遗赠、洗礼、担保、邀请、志愿服务、命名等。

    例如,给某人的猫命名为“费利克斯”的言语行

    为。

    信息类话语旨在描述事物的状态。例如,表

    达某个事物具有(或不具有)某个性质(“雪是

    白色的”)的语句,或一个事物与另一个事物以

    某种方式相关联(“雪比冰软”)的语句。指令性

    话语旨在引发听众的反应,不管是回答例2-13还

    是行动例2-14。

    例2-13 这条线有多长?例2-14 把盐递给我!

    禁止是制止做某事的要求,所以也是指令

    类。例如:

    例2-15 宠物不得入内。

    如例2-16所示,表达类话语旨在交流说话者

    的心理世界,包括态度(如希望、害怕、愿望,等等)和感觉(如后悔、感激、接受、拒绝、恼

    怒、生气,等等)。

    例2-16 天哪!

    承诺类话语表达了说话者的意图,意欲引起

    某个事态的发生,如:承诺(例2-17)、宣布休

    会、同意、馈赠等。

    例2-17 在美国电信,我们保证你──我们的

    顾客,可以无限制拨打本地电话。

    话语可以引发此类事态,当然,在满足某些

    条件的前提下:“我把我的法拉利馈赠给你”的话

    语,必须在“我拥有一台法拉利”的前提下才有

    效。

    最后要注意,只有信息类表达(如“雪是白色的”)有直接的真值条件:表达为真当且仅当

    事物确如其所表述,反之为假。在大多数情况

    下,其他类型的表达都没有真值条件,尽管他们

    的确需要满足更多特殊的条件以使得表达成功。

    因此,如例2-13~例2-17所示,说指令类、表达

    类或承诺类表达为真(或为假)都是无意义的。

    句子的类型

    一个句子属于四种类型中的哪一种取决于其

    语法形式。自然语言允许构造各种不同语法形式

    的句子,且都可以被归入专栏2-3所示的基本类

    型。

    陈述语气的句子是陈述句,如“雪是白色

    的”。虽然这类句子是从信息的角度使用语言的

    主要工具,但它们有时也用来表达指令性

    (如“旅客最好不要离开自己的行李”)、承诺性

    (如例2-17以及表达性话语(如“我希望绳子足够

    牢固”)。此外,祈使句主要用于表达要求(如

    例2-15)和愿望(如“玩得开心”);疑问句用于

    表达询问(如例2-13);而感叹句用于表示表达

    性话语(如例2-16)。不过,后面的几个句子可

    以通过加强语气变成要求(如例2-14)和声明

    (如“国王死了!”)。有些句型虽然与语言的使

    用类型之间没有一对一的关系,但它们与语言的某些类型的使用结合得更好,除了疑问句之外。

    请看下列总结,见图2-3。

    专栏2-3 基本句型

    陈述句:

    描述事态

    其中的动词是陈述语气

    主要用于传播信息

    疑问句:

    用于从听众那里获得回复

    具有问号或疑问语调

    主要用于提问

    祈使句:

    用于从听众那里获得回复

    具有问号或疑问语气

    主要用于提出请求或表达愿望感叹句:

    用于传递说话者的情感或强烈的观点

    具有感叹号或强调语气

    主要用于传达情感图2-3 句型和语言使用的关系间接使用和比喻语言

    就逻辑思维而言,任何可能掩盖语句及其所

    表达的信念之间重要逻辑关系的语言现象都是不

    受欢迎的。现在我们来分析此类现象:

    比喻语言:一个语言表达可以以比喻的方式

    传递与其字面意义不同的含义。

    间接使用:一个言语行为可以通过不同的言

    语行为来执行。

    在自然语言中,这类现象很常见,因而使得

    语言丰富多彩。虽然非形式逻辑不能完全避免这

    类大多在自然语言中出现的现象,我们还是要遵

    守以下规则:

    研究非形式逻辑时,1.允许语言的间接使用和或非字面意义的

    使用。

    2.如果可能的话,将间接表达转换为直接表达。

    将非字面意义的表达转换为字面意义的表达。

    间接使用

    为了理解语言的间接使用,我们需要仔细分

    析一些特殊的言语行为。用一种类型的言语行为

    来执行另一种类型的言语行为就是语言的间接使

    用。我们把例2-14重写为:

    例2-14a 你能把盐递给我吗?

    例2-14a所执行的直接言语行为就是提出一个

    关于听众是否有能力把盐递给说话者的问题。但

    在大多数情况下,这个话语不会被解读为提问

    题,而是要求把盐递给说话者。一个类似的间接

    言语行为可以由下面这个话语来完成:

    例2-18 如果没有艺术,人类的生命会是怎

    样呢?

    对于研究人类与艺术关系的心理学家,他们很

    可能用例2-18来提问题。如果这样的话,执行的

    就是直接言语行为。但例2-18也可以用来主张艺

    术对人类生命的必要性。在这种情况下,执行的

    就是“声明”的间接言语行为。这种间接言语行为

    的可能性使得句型与言语行为类型之间的关系更为复杂。但是,无论是否直接使用语言,图2-3中

    的关系都成立。

    另一个相关的问题是虚构语言,包括小说、诗歌、歌词等使用的语言。正如我们在第1章所

    看到的,虚构的句子看起来似乎传达了信息,但

    是它们却不能陈述命题。因此,从非形式逻辑的

    角度看,它们只是体现了语言表达能力。

    比喻义

    有时候语言表达用来传递不同于它们通常所

    具有的意义。这时候的表达就具有比喻或非字面

    意义。当一个语言表达的意义由其各个部分的标

    准意义以常见的方式组合而成时,该表达具有非

    比喻意义或字面意义。(表达的组合非常重要,看一个简单的例子:“玛丽帮助海格力斯”不表

    示“海格力斯帮助玛丽”,即使两个表达的每个部

    分都是同一个标准意义) 隐喻是比喻义最常见的

    一个类型。例如:

    例2-19 你是一头驴。

    “驴”的字面义包含了与通常作为驮畜的家驴

    类似的元素。一个人对一头驴说例2-19就是在使

    用“驴”的字面义。但例2-19可以用来比喻某个人很顽固,或者对什么不能理解(如,不能理解一

    条定理)。这时的“驴”就不是用作字面义,因此

    例2-19是一句比喻。类似地,在和平对话中,例

    2-20也是用作比喻义:

    例2-20 巴勒斯坦和以色列的谈判已经进入

    停滞期(plateau,本义为“高原”)。

    在论证重构中,只要可能,就重写论据和论

    题,使它们仅描述陈述句、直接言语行为、字面

    义。假设有人提出:“你目前的投资策略是房地

    产,你疯了吗?如果一个投资连续五年亏损,就

    不是一个好的投资策略,而房地产在过去五年一

    直亏损。”这里的结论(你疯了吗?)必须重写

    成表达听众现有投资策略不好的直接言语行为。

    质问听众是否“疯了”不能明确表达结论。另

    外,“疯了”的比喻说法也应该用可以字面解读的

    词语代替。经过重构之后,这个论证变成下面的

    样子:

    1.你目前的投资策略是房地产。

    2.如果一项投资策略连续五年亏损,就是一

    个不好的投资策略。

    3.房地产在过去的五年都亏损了。4.你目前的投资策略不好。定义:解释不清楚的语言

    推理中的逻辑关系可能会被语言的非字面和

    间接使用模糊化。但是我们通常还是可以最小化

    这种模糊,并且有时候可以通过定义完全消除模

    糊──通过阐明或修改语言表达的意义。最常见

    的定义有三种:报道性定义、实指定义和语境定

    义。首先,我们来分析定义的结构。

    重构定义

    在评估一个定义之前,最好先对其进行重

    构,从而我们能够知道什么被定义了,什么提供

    了定义。这就要求区分定义的两个方面:被定义

    项(需要被定义的)和定义项(提供定义的)。

    重构定义的时候,被定义项先被列出,放在左

    边;然后列出定义项,放在右边。我们采用在重

    构后的定义的被定义项和定义项之间加入符

    号“=df.”(读作“被定义为”)的方法。例如:

    例2-21 幼犬 =df. 年幼的狗

    例2-22 三角形 =df. 有且只有三个内角的平

    面图形

    例2-23 立方体 =df. 有六个面的三维体,每个面都是直的正方形

    每一个定义左边的表达式是被定义项,右边

    的表达式是定义项。日常的定义可以用各种不同

    的方式来表达,即类似于下列“律师”和“代理律

    师”的定义方法:

    例2-24 要成为代理律师就必须先做一名律

    师。

    例2-24a 说一个人是代理律师就是说这个人

    是一名律师。

    例2-24b “代理律师”的含义是“律师”。

    上述三个定义可以简洁地重构为“代理律师

    =df.律师”。其中,“代理律师”是被定义项,“律

    师”是定义项。

    报道性定义

    定义例2-21~例2-24旨在给出语言表达式中

    某个词语的日常意义。字典和翻译手册中有很多

    这类定义。定义要充分,报道性定义的两边必须

    是完全相同的意义:

    一个报道性定义是充分的当且仅当其两边是同义词或有等同的意义(即,两边的含义相同)。

    否则,定义就是不充分的。

    报道性定义不充分的表现主要有定义过宽、定义过窄,或者既过宽又过窄。例如:

    例2-25 姐妹=df.女性

    例2-25定义过宽,因为其定义项同时选出了

    不是姐妹的人(比如,一个没有姐姐或妹妹的女

    性)。结果使得定义的两边意义不同。

    例2-26 姐妹=df.成年女性同胞

    例2-26定义过窄,因为其定义者漏掉了未成

    年的姐妹。

    例2-27 姐妹=df.成年同胞

    例2-27定义既过宽又过窄,因为其定义项在

    选出了某些兄弟的同时又漏掉了未成年的姐妹。

    显然,一个成年男性同胞不是一个姐姐或妹妹,一个两岁的姐姐或妹妹不是成年同胞。因此例2-

    27的两边意义不同。

    检验报道性定义当一个报道性定义不充分时,反例是检验不

    充分的方法。一个简单的反例就可以检验出。例

    2-25的反例是非同胞的成年女性;例2-26的反例

    是未成年的姐妹;例2-27的反例是成年同胞兄弟

    或未成年姐妹。

    一个没有反例的报道性定义是充分的。看到

    一个定义时,我们可以用一个思考实验来判断定

    义是否有反例。如果我们用这个方法来分析例2-

    21~例2-24,我们很快就可以发现反例是不可能

    的,例如,一个代理律师却不是律师,或者一个

    姐妹不是女性同胞。在任何可能世界,一个人如

    果是代理律师,他就是律师;如果一个人是姐

    妹,那她就一定是女性同胞。既然这些定义的反

    例是不可能的,我们就可以得出结论:这些定义

    是充分的。见专栏2-4。

    专栏2-4 反例和报道性定义

    报道性定义的反例是这样一种情况:它满足

    一边却不满足另一边。

    如果没有反例,报道性定义就是充分的。

    反例检验法的深层原则是:除非证明不充

    分,否则就是充分的。报道性定义只有在至少存在一个反例的情况

    下才是不充分的。

    在《拉凯斯篇》中,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

    (公元前428—公元前347)给“勇气”下了一个通

    用的定义,我们来检验这个定义的充分性。

    例2-28 勇气=df.在战争中勇往直前

    例2-28是充分的,只要不存在满足一边但却

    不满足另一边的情况。反例可以是现实生活中的

    例子,或者思考实验中只存在于思维中的可能场

    景(见专栏2-4)。作为例2-28的反例,只要使人

    相信这样的场景:某人很勇敢但是没有在战场上

    勇往直前,或者某人可能在战场上勇往直前但却

    不勇敢。这里就有一个这样的思考实验:一个战

    士在战场上采取后退策略的情况(迷惑敌人,从

    而可以更猛烈地反击)。因为这样的情况是可能

    的(并且确实发生过),虚构的战士的行为满足

    了例2-28的被定义项,但却不满足其定义项,因

    此这就是《拉凯斯篇》定义的一个反例。

    进行思考实验时,我们必须遵守一些规则。

    首先,被描述的场景必须是在逻辑上连贯的,否

    则就不满足一个合乎逻辑的可能世界。其次,场

    景必须用同一种语言描述清楚,不能改变词语的含义。最后,我们必须知道如何使用描述场景的

    词语:从是否偏离常规看法的角度出发,我们没

    有理由怀疑自己对于词语含义的把握是不合规则

    的。(见专栏2-5)

    专栏2-5 可能情境和报道性定义

    一个报道性定义是充分的当且仅当不存在任

    何这样的情境:在该情境中,某些东西满足定义

    的一边但却不满足定义的另一边。

    只有在没有反例的情况下一个报道性定义才

    是充分的。

    报道性定义的反例是这样一种可能情况:反

    例词语的含义满足定义的一边,但不满足定义的

    另一边。

    作为反例,场景必须是连贯的,并且在描述

    的过程中不能改变词语的含义。

    实指定义和语境定义

    对于表达式含义的定义,并非所有的定义都

    旨在给出一个与被定义项同义的定义项,比如,我们现在要讲的实指定义和语境定义。实指定义的定义项提供了被定义项的一些范例,比如:

    例2-29 要成为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就要有跟

    古巴一样的社会经济系统。

    例2-30 大都市是像伦敦、圣保罗或者东京

    那么大的城市。

    语境定义在定义项中提供另一个表达式或语

    境,而在该语境中,被定义项以及它的严格同义

    词都没有出现。例如,连词“除非”在逻辑中有时

    被定义为与“或者……或者”等价:

    例2-31 “P 除非Q”等价于“或者P 或者Q”。

    这里的定义项在逻辑意义上等同于被定义

    项,因为它们都用同一种逻辑关系将“P”和“Q”联

    结起来,但是这个定义的两边含义不同。第3章 信念的优点

    信念、负信念和不做回应

    信念和负信念是人们在接受自身所想为真或

    拒绝假事物时的两种心理态度。我们把这两种心

    理状态称作“认知态度”(源于拉丁

    语“cognoscere”,意即“知道”)。不做回应

    (nonbelief)是既不相信也不怀疑的态度。信念

    是接受一个命题的认知态度,其中命题是指表征

    事件状态的信息内容。考虑下面这个语句表达的

    命题:

    例3-1 狗是肉食动物。

    任何相信例3-1的人都具有接受狗是肉食动物

    的心理态度,即认为例3-1为真。如果某人在正常

    情况下询问例3-1是否为真,她最终会赞同例3-1

    表述的命题。假设她是真诚的并且能够表达自

    己,她就可以通过叙述例3-1来表达自己的信念,或者说出下列句子:

    例3-2 “狗是肉食动物”为真。

    例3-3 事实情况是“狗是肉食动物”。例3-1、例3-2和例3-3可以用来表达相同的内

    容,即“狗是肉食动物”这个命题。

    假设我们用“S”表示说话者(或某

    人),“P”表示一个命题,“相信P”表示接受P的

    心理态度,我们就可以对信念定义如下:

    专栏3-1 信念

    S具有信念P 当S 接受P。假设情况正常且S是

    真诚的,如果有人问:

    “P为真吗?”S会表示赞同。

    “你对P知道些什么?”S会回答“P”、“P是真

    的”或“事实情况确实是P”。

    注意专栏3-1中“信念”的定义要求以正常情况

    以及说话者的真诚为前提。否则,一个人S所说

    的就不是他所相信的。因为可能存在欺骗者(他

    们说出的话歪曲了其真实信念)或自相矛盾的人

    (他们否认自己确实拥有的信念),当我们将说

    话者所说的和他所想的对等起来时,就必须假定

    说话者是真诚的。在这里,说话者S有可能出于

    压力、错觉或其他阻碍,说出一些他事实上不相

    信的事物。因此,我们必须假定正常的情况──包括说话者有能力表达自己,即他在心理上未受

    到伤害、威胁或其他任何阻碍。

    但是,如果有些人不相信某个命题呢,比如

    上述例3-1?他们可能怀疑或者不回应。怀疑例3-

    1可以用例3-4~例3-6来表达:

    例3-4 狗不是肉食动物。

    例3-5 “狗是肉食动物”为假。

    例3-6 “狗是肉食动物”并不属实。

    在正常情况下,一个人真诚地说出对例3-1的

    任何怀疑,就等于持有拒绝例3-1的心理态度。如

    果问例3-1是否为真,她会不同意。她可以拒绝例

    3-1──例如叙述例3-4,来表达自己的怀疑。我们

    可以对负信念的概念做如下总结,见专栏3-2。

    专栏3-2 负信念

    当S拒绝P时,S对P持有负信念。假设情况正

    常且S是真诚的,如果有人问:

    “P为真吗?”S会表示反对。

    “你对P知道什么?”S会拒绝P为真,通过叙述句子“P为假”、“并非P”或者“P并不属实”。

    如果有人既不相信也不怀疑例3-1呢?他们对

    例3-1的态度是不做回应。在正常情况下,他们既

    不接受也不拒绝例3-1。如果问例3-1的内容是否

    为真,他们可能会耸肩,不给出同意或反对的信

    号。专栏3-3对这些反应做了总结。

    专栏3-3 不做回应

    S 对P不做回应,当S 既不接受也不拒绝 P。

    假设情况正常且S是真诚的,如果有人问:

    “P为真吗?”S既不同意也不反对。

    “你对P知道什么?”S将延缓判断。

    对P不做回应就是对P既不相信也不怀疑。相

    应的心理态度就是对P延缓判断。我们要牢记,任何时候我们考虑接受或拒绝一个命题时(例

    如,狗是肉食动物),还有一个不做回应的选

    择,即保留对某个命题的信念的判断。逻辑思维

    可以帮助我们对一个命题采取最恰当的态度,无

    论是接受、拒绝或延缓判断。确定哪个是准确的

    态度很重要,因为信念是我们推理的构件。一般

    的规则是,要使整幢大厦牢固,就必须用高质量的建材并且进行定期保养。不过,我们怎么分辨

    哪些推理构件是高质量的呢?这是我们下一部分

    要讨论的主题。

    本节小结,如图3-1所示。

    图3-1 本节小结信念的优点和缺点

    在信念的特征中,有些有助于更好地推理,而有些则会导致不好的推理。我们可以把有利的

    特征看作优点,不利的特征看作缺点。优点中最

    重要的是合理性,缺点中最重要的是不合理性。

    为什么这两个特征如此重要呢?因为合理性是推

    理可接受的底线。不合理的信念就超出了这个底

    线,因此推理的目的(正如我们将要看到的)是

    无法实现的。在本节中,我们将从信念的其他优

    点和缺点开始,而将合理性和不合理性留到下一

    节。我们这里要分析的信念特征总结为专栏3-4。

    专栏3-4 信念的优点和缺点首先要注意,因为逻辑思考者希望避免信念

    的不利特征,有人会建议最好完全放弃这类信

    念。因为如果我们根本没有任何信念,就不会拥

    有具有缺点的信念!但这样的建议只是自欺欺

    人,因为不可能完全没有信念。声称逻辑思考者

    最好没有信念本身就表达了一个信念,假定声称

    者是真诚的并且有能力的。作为逻辑思考者,我

    们必须具有一些信念。因此我们的目标就是拥有

    尽可能多的具有有利特征的信念,以及尽可能少

    的具有不利特征的信念。也就是说,我们旨在最

    大化信念的优点,最小化信念的缺点。说一个信

    念有一个优点是肯定它,而说一个信念有一个缺

    点是在批评它。现在让我们逐个分析信念的优点

    和缺点。准确性和真

    准确性和不准确性

    为了具备一个可接受的准确性,一个信念必

    须表达(或者接近其所表达的)事实。在前一种

    情况下,信念是真的;在后一种情况下,信念只

    是大致为真或接近真。下面这个信念如实表达了

    事物,因而是真的:

    例3-7 巴西利亚是巴西的首都。

    真信念具有最高程度的准确性。另一方面,假信念具有最高程度的不准确性,因为其既不表

    达也没有接近其所表达的事物的实际情况。例

    如:

    例3-8 里约是巴西的首都。

    任何否定假信念(例3-8)的信念都是真的。

    所以,“里约不是巴西的首都”,以及“'里约是巴

    西的首都'并不属实”,两者都是真的。因此,它

    们具有最高的准确性。为了确定信念的准确性,我们可以运用专栏3-5中的规则。

    专栏3-5 准确性和不准确性当一个信念为真时,它具有最高的准确性;

    当一个信念为假时,它具有最高的不准确性。

    真和假

    作为逻辑思考者,我们必须相信真的事物,而不相信假的事物。不过,由于真事物和假事物

    往往难以区分,我们有时候会错误地相信假事

    物,就像中世纪的人们相信:

    例3-9 太阳绕着地球转。

    当然,最终证明他们是错误的:例3-9总是假

    的,因此是不准确的。这是因为例3-9不仅没能如

    实表达事实,而且甚至(最关键的是)从来没有

    接近其所表达的事物。根据信念接近如实表达事

    实的程度,一个信念或多或少都有一定的准确

    性。然而,有些信念可能是准确的,但却不是真

    的。例如:

    例3-10 法国是六边形的。

    例3-11 拉格兰勋爵赢得了阿尔玛河战役。

    例3-10大致正确,但是还不足以被看作严格

    为真的信念 (对一个制图师来说还不够准确!)。类似地,例3-11是准确的,但我们能说

    它是真的吗?它大致为真。事实上,这个战役是

    由英国军队赢得的,不只是军队的指挥官。但是

    说“拉格兰勋爵赢得了这场战役”也不完全错误。

    这两个例子表明准确性和不准确性是一个度的问

    题:有些信念更接近如实表达事实。因此有些信

    念比其他信念更准确(或不准确)。但是真和假

    完全不是“度”的问题:每一个信念非真即假。说

    一个信念比另一个信念更真(或假)或更不真

    (或假)是无意义的。一个信念或者为真,或者

    不真。同时,准确性和真都是一个信念或一组信

    念可能具有的优点(相应地,不准确性和假是缺

    点)。

    在例3-12以及其他一些含糊的信念中,真和

    假是不明确的,并且是否准确或不准确也是不明

    确的。

    例3-12 奎因?拉蒂法是年轻人。

    同样,在分析例3-13所示的表达评价的语句

    时也要小心。哲学家对于评价性语句是否能够为

    真或为假是有争议的。有些语句看起来显然为真

    (“希特勒是恶魔”),而另一些语句的真值则比

    表示支持或赞同态度的语句更不明确(“弗兰克?

    辛纳提拉的音乐太棒了”)。下面表达品位的语句也是如此:

    例3-13 福特野马比雪佛兰克尔维特要好

    看。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采用的惯常做法是指明

    它们是表达评价的语句(第4章对此有更多分

    析)。如图3-2所示。

    图3-2 真和准确性合理性

    有些可能不足以为真甚至不足以为准确的信

    念,却仍然可能是合理的。怎么可能呢?要回答

    这个问题,让我们来考虑合理性和不合理性这对

    优缺点。正如准确性和不准确性一样,它们是一

    个信念或一组信念所具有的特征。它们是一个程

    度问题:某些信念比其他信念更合理(更不合

    理)。它们的合理性程度取决于它们拥有的支持

    有多充分。

    一个信念是合理的当且仅当它具有充分的支

    持。否则,该信念就是不合理的。

    不同的信念类型具有不同的支持方式。因此

    一个信念的合理性程度随着信念类型的不同而不

    同。鉴于此处我们只考虑经验信念和概念信念两

    种类型,我们暂时不对其他类型的信念进行合理

    性程度的判断:如上述例3-13表达评价的信念。

    两种合理性

    一个合适的信念要满足的要求随着信念类型

    的不同而不同。考虑:

    例3-14 菲多在叫。例3-15 狗会叫。

    例3-14和例3-15只能通过观察的信息来支

    持,因此是经验信念(“经验的”意即“观察

    的”)。此类信念的合理性所需要的支持与非观

    察信念的不同。在非观察信念中,该信念可以仅

    用推理来支持。例如:

    例3-16 7+ 5 = 12

    例3-17 兄弟是男性同胞。

    例3-16和例3-17的根据是概念性的:理解所

    涉及的概念就足以认识到这两个信念为真。对于

    任何掌握数和加法概念的人来说,例3-16为真都

    是显而易见的。同样,对于任何掌握“兄弟”和“男

    性同胞”概念的人来说,正如例3-17为真都是明确

    的。所以例3-16和例3-17都是合理的,因为每一

    个都单独受到充分推理的支持。

    一个概念信念是合理的,当且仅当知道这个

    信念依据所涉概念的意义为真。

    因此,一个合理的概念信念是这样的一种信

    念:只要我们理解了信念的内容,其真值就不言

    而喻了。相反,例3-14和例3-15就不具备这种类型的

    支持:他们需要的是观察信息或证据的支持。那

    么,在什么情况下例3-14或者例3-15是不合理的

    呢?假设某人错误地相信她的狗(菲多)现在在

    叫。即,她相信例3-14即使她知道菲多已经很多

    年没有叫了。当受到质疑时,坦白说她就会妄

    想:她希望菲多能叫的愿望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她

    相信狗正在叫。在这个场景中,例3-14是不合理

    的,因为这是一个经验性信念,而经验性信念合

    理的规则是:

    信念必须要么受证据支持,要么是根据证据

    可推出的。

    如我们在第2章所见的,证据是通过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和嗅觉等感官经验的观察而得

    的结果。因此如果看到并且听到菲多在叫,结果

    某人就会相信例3-14,感官经验就会作为例3-14

    的证据,使其变得合理而可信(在没有相反证据

    的情况下)。可靠的证言证词也可以作为证据,因为我们可以把它们当作可替代的观察信息。有

    证据的支持,是相信如例3-14之信念的合理性所

    需的一切。

    另一方面,为了得知例3-15中的信念是否合

    理,依据证据的推理是必要的。毕竟,例3-15等同于:

    例3-15a 所有狗都会叫。

    这个信念受证据以及基于可用证据的其他信

    念的支持。证据来自大多数狗会叫的观察,由此

    可以推出所有狗都会叫。也就是说,除了看到某

    些狗会叫的第一手证据,我们需要更多支持。毕

    竟,不可能观察到所有会叫的狗。除了证据,还

    有什么有助于支持该信念呢?需要一些其他的信

    念,如:

    例3-18 观察了很多狗。

    例3-19 它们都会叫。

    根据例3-18和 例3-19,认为狗会叫是合理

    的。但是如果例3-15受例3-18和 例3-19的支持,三者之间是一种推理关系:例3-15从 例3-18和例

    3-19推出。

    对于经验信念,证据和依据证据的推理是检

    验合理性的两个标准途径。对于概念性信念,唯

    一的根据就是推理。两种合理性信念如图3-3所

    示。缺少充分支持的经验信念和概念信念就会导

    致实质的不合理性。但要记住,对于其他类型的信念,合理性的评价标准有所不同。

    图3-3 两种合理性信念一致性

    准确性、真和合理性是单个信念可能具有的

    优点。相反,一致性(或不一致性)只能是一组

    (两个或两个以上信念)的优点(缺点)。那

    么,“一致性”是什么意思呢?

    定义“一致性”和“不一致性”

    一致性定义可以从阐明“不一致性”着手,因

    为一组信念只有在并非不一致的情况下才是一致

    的。所以,从“不一致性”出发,我们有如下定

    义:

    一组信念是不一致的,当且仅当它的成员不

    能集体为真。

    考虑例3-20和例3-21。

    例3-20 陶乐茜?马隆尼是一位议员。

    例3-21 陶乐茜?马隆尼是一个慢跑者。

    这组信念可能集体为真:陶乐茜?马隆尼可

    能既是一位议员也是一个慢跑者。但假设我们增

    加一个信念:例3-22 陶乐茜?马隆尼不是一名政府官员。

    例3-20,例3-21和例3-22组成了一个不一致

    的信念集合,因为其成员不可能同时为真:很显

    然,一个不是政府官员的人不可能是一位议员。

    现在我们可以说:

    一组信念是一致的,当且仅当其成员能够集

    体为真。

    说一组信念一致就是说这组信念是逻辑上可

    相容的。可相容的信念不需要事实上为真:只要

    信念能够集体为真就足够了。实际上假的信念也

    可以组成一个完全一致或相容的信念集合,只要

    它们能够在某个可能的场景中集体为真。

    逻辑上可能的命题

    考虑下面这组信念:

    例3-23 阿诺德?施瓦辛格是一名医师。

    例3-24 猪会飞。

    在某个逻辑上可能的场景或世界中,例3-23

    和 例3-24可能同时为真。我们的世界,也就是所

    谓的“现实世界”,是逻辑上可能的众多世界中的一个(一个逻辑上可能的世界中没有任何矛

    盾)。逻辑上不可能的世界是没有意义的,因此

    是不可想象的。如果一个命题满足专栏3-6中的条

    件,我们也可以说它是逻辑上可能的。

    专栏3-6 逻辑上可能的命题

    一个命题是逻辑上可能的,当且仅当其没有

    矛盾。

    逻辑上不可能的命题

    完全无法想象的命题是逻辑上不可能的,必

    然是假的或者荒谬的,如下列的每个命题所示:

    例3-25 所有猪都是哺乳动物,但是有些猪

    不是哺乳动物。

    例3-26 阿诺德?施瓦辛格既是又不是一名医

    师。

    例3-27 阿诺德?施瓦辛格是一个已婚单身

    汉。

    这类命题是自相矛盾的。见专栏3-7。

    专栏3-7 自相矛盾一个命题是自相矛盾的,当且仅当它必然为

    假,或者在逻辑上是不可能的。

    一个自相矛盾的命题不仅在现实世界中为

    假,而且在每一个可能世界中也都为假。

    例3-25, 例3-26和 例3-27就是自相矛盾的命

    题:每一个都是逻辑上不可能或者必然假的,因

    为这些命题有自相矛盾的概念或逻辑词汇。稍微

    看一眼例3-25和 例3-26就知道,没有一个可能世

    界使得其中任何一个为真,因为它们各自有如下

    逻辑形式:

    例3-25a 所有A是B,但是有些A不是B。

    例3-26a X有某一个性质Y并且X没有某个

    性质Y。

    例3-25a和例3-26a中逻辑常项(斜体的)的

    排列使得任何此类命题都不可能为真。每一个都

    是逻辑上自相矛盾的。另一方面,例3-27中的概

    念自相矛盾:考虑到所涉及的概念,没有一个可

    能世界使得例3-27为真。从字面上看,一个人不

    可能是已婚单身汉,就像没有一个三角形有四个

    内角。任何包含此类内容的命题都是荒谬的、无

    意义的并且不可想象的,因为我们不可能理解其内容。

    不仅单个命题会是逻辑上不可能的:整组的

    命题也会如此。任何不一致的命题集合都是逻辑

    上不可能的。不一致发生在以下两种情况中:命

    题集合中的某些命题是逻辑上不相容的或矛盾

    的,或者命题集合中至少有一个自相矛盾的命

    题。命题“陶乐茜?马隆尼是一位议员并且她不是

    政府官员”属于第一种不一致情况,即命题集合

    中存在相互矛盾的命题。根据不一致性和矛盾的

    定义,任何具有矛盾关系的命题所构成的集合都

    是不一致的。

    任何两个真值不同的命题都是矛盾的:一个

    为真,另一个为假;或者一个为假,另一个为

    真。

    一致性和可能世界

    现在来重新考虑下面这个命题集合:

    例3-23 阿诺德?施瓦辛格是一名医师。

    例3-24 猪会飞。

    这两个命题虽然实际上为假,但却是一致的。因为存在可能世界(即没有矛盾的场景)使

    得它们是相容的。在这种可能世界中,它们同时

    为真。例如,存在这样一个可能世界,在这个世

    界中,阿诺德?施瓦辛格从来没有做过影星,而

    是成为一名医师;同时,猪被安装自动装备后可

    以克服重力,因而能够飞得起来。

    因此,“一致”和“不一致”可以被阐述如下。

    一组信念集合是一致的,当且仅当:

    存在一个逻辑上可能的世界,使得信念集合

    中的成员同时为真。

    一组信念集合是不一致的,当且仅当:

    不存在逻辑上可能的世界。使得信念集合中

    的成员同时为真。

    逻辑思维的一致性

    根据上述定义,任何矛盾的信念集合都不符

    合一致性。不一致性(或者不满足一致性)是一

    个很严重的缺点,因为它违反了我们的直觉,即

    什么是逻辑上可能的,什么是逻辑上可想象的。

    因此,我们应该彻底避免不一致的信念(见专栏3-8)。只要发现一组信念集合是不一致的,逻辑

    思考者必须首先检验其是否可以变成一致的。如

    果可以,则通过必要的步骤将其转换为一致的。

    但具体怎么做呢?我们通过消除不一致的来源,从而修正信念集合。再来看下列这组不一致的信

    念集合:

    例3-20 陶乐茜?马隆尼是一位议员。

    例3-21 陶乐茜?马隆尼是一个慢跑者。

    例3-22 陶乐茜?马隆尼不是一名政府官员。

    对于这个例子,要消除不一致,就要删除例

    3-20或者例3-22。

    不过要注意,虽然一致性是一个优点,但它

    并不导向准确性,或者甚至不导向合理性。在某

    个可能场景中同时为真的信念(就如我们已知

    的),事实上可能为假,并且甚至在我们的现实

    世界中是相当荒谬的。还要注意的是,正如真和

    假一样,一致性或者不一致性都不是一个程度问

    题。没有一组信念“在某种程度上一致”:它要么

    一致,要么不一致。接下来,我们来谈论“保守

    性”,它是与一致性关系密切的一个优点。专栏3-8 一致性和逻辑思维

    逻辑思考者的一个显著特征是他们会仔细考

    虑他们的信念(或他们给出的语句),并且尝试

    将其转换为一致的。保守性和可修改性

    非教条主义的保守性

    保守性或熟悉性是我们的信念所具有的一个

    优点,只要这些信念与我们的其他信念是一致

    的。也就是说,如果信念跟我们现有的信念相符

    合,那么它们具有这个优点。假设在一个马戏团

    表演中我们观察到:

    例3-28 箱子里的一个人被切成了两半,随

    后却看到他毫发无损。

    我们应该接受例3-28吗?虽然例3-28看起来

    是基于观察的证据,但是它与我们已有的信念不

    一致,即:

    例3-29 没有一个人被切成两半后却毫发无

    损的。

    保守性建议我们拒绝接受例3-28,并建议我

    们认为这只是聪明的魔术师耍的一个花招。一个

    信念越古怪,它就越不保守。

    但是保守性也要用可修正性来调节,这就是

    我们接下来要讲的内容。否则,保守性会使得我们只接受那些我们已经相信的信念,不管有没有

    证据支持。这可能是不合适的,甚至是教条主义

    的。

    教条性是某些可修正信念不能被修改时所具

    有的缺点。那些相信具有明显教条主义缺点的信

    念的人是教条主义者。教条性与可修正性相冲

    突。可修正性是信念的准确性、合理性和一致性

    所需要的一种开放性优点。如果我们的信念具有

    其中任何一个优点,就必须是在新信息和进一步

    推理的情况下是可修正的。

    非极端相对主义的可修正性

    可修正性是信念的优点,只要信念是可改变

    的。像准确性和合理性一样,可修正性也是一个

    程度问题。但是,不同的是,可修正性有一个上

    限:太高的可修正性会导致极端相对主义,是一

    个“一切都是看法不同的问题”的缺点。可修正性

    只有在信念是对某一群人来说为真的情况下才有

    意义,而不是对所有人。有了“对……为真”的限

    定,相对主义者可以说“地球不转对古代人来说

    为真”的信念。但是,这个信念对我们来说不是

    真的。这里并没有矛盾。

    因此,在极端相对主义下,有些存在矛盾的信念可能同时为真。但这与我们通常的直觉相抵

    触。例如:

    一个信念为真当且仅当它符合事实。

    很显然,地球在古代不转是假的。这个信念

    不符合当时的事实,正如它不符合现在的事实一

    样。此外,在相对主义下,“真”事实上就

    是“对……为真”,省略号处可以填上“文化”、“社

    会群体”、“历史时期”或者任何相对主义者选择的

    内容。这就使得相对主义者至少接受了某些矛

    盾,因为相反的信念可能“对……为真”,例如不

    同的文化。但是,在西方自古以来的一种观点

    是,矛盾会使得逻辑思考者间的对话无法进行。

    专栏3-9 保守主义和准确性

    逻辑思考者不能太过保守, 因为有时看起来

    非保守的信念却是准确的──甚至是真的!

    那么,什么程度的可修正性算是一个优点

    呢?事实上,这随着信念类型的不同而不同。考

    虑下面的数学信念和逻辑信念:

    例3-30 6是36的平方根。

    例3-31 林肯要么死了,要么还活着。这两个信念几乎不具有可修正性。下面这个

    信念也是如此:

    例3-32 律师是代理律师。

    这类信念只受到推理的支持,只具有最低限

    度的可修正性。它们具有最大程度的保守性和最

    低程度的可修正性。

    另一方面,考虑下面的经验性信念和记忆性

    信念:

    例3-33 约翰?汉考克大楼是芝加哥最高的建

    筑。

    例3-34 我1996年去过约翰?汉考克大楼。

    这两个信念的可修正性很高。例3-33是一个

    经验性信念,可以根据证据进行修改(它事实上

    是假的);例3-34也可以修改,如果它只是一个

    错误的记忆。这两种信念都可以根据证据进行改

    变,只要不在教条主义情况下进行就可以。

    如果我们允许我们的信念很容易或很频繁地

    被修改,最终我们会认为矛盾的信念可以同时为

    真,或者“真”等同于“对……真”。这是极端相对主义的缺点。理性和非理性

    理性是所有信念在推理范围内最有利的特

    征,而非理性则是超越推理范围的不利特征。虽

    然一个人的行为可能在某些情况下被认为是理性

    的,并且在其他情况下被认为是非理性的,我们

    只在这些行为符合他们的信念的情况下考虑其理

    性。理性的信念要求满足下列条件,见专栏3-

    10。

    专栏3-10 理性的信念

    一个思考者的信念是理性的仅当思考者:

    (1)当下有意识地考虑;

    (2)能够提供证据或理由支持该信念;

    (3)不知道该信念不满足任何上述优点。

    条件(1)将信念限制到条件(2)和(3)

    的范围内:不是所有的信念,而是只有思考者当

    下有意识地考虑的信念。通常,作为思考者我们

    有很多信念,但只有某些信念在某个特定时间为

    意识所关注。因为大多数的信念可以说是在我们

    思维的深处,而条件(1)下的信念可能既不是理性又不是非理性的。另一方面,当下有意识的

    信念,必须是要么是理性的要么是非理性的,这

    取决于它们是否满足条件(2)和(3)。在条件

    (2)下,信念的理性要求思考者能够说明其原

    因。在条件(3)下,理性要求思考者不知道他

    的信念不满足准确性、为真、合理性、一致性、保守性或可修正性。假设一个思考者当下有意识

    地考虑以下信念:

    例3-35 我的邻居萨莉?陈死而复生。

    例3-36 没有人能死而复生。

    例3-37 例3-35和例3-36是不一致的。

    我们可以继续假设该思考者不知道他的信念

    不满足一致性,并且没有做任何事情使得其信念

    一致。那么他的信念是非理性的。同样的,就算

    他对信念做了修正,但是该思考者不能给出相信

    这些信念的理由,这些信念还是非理性的。由此

    可得,在这两种情况下,该思考者自身都会被认

    为是非理性的。

    本节小结,如图3-4所示。图3-4 理性的信念和非理性的信念第二部分 推理和论证

    第4章 论证分析的方法

    重构论证的原则方法

    认可或者拒绝一个断言从来不是论证分析的

    首要目的。恰恰相反,根据所提供的前提(理

    由)决定应该接受还是拒绝某个特定的断言,才

    是目的所在。但是这要求我们首先弄清楚正确论

    证重构的两个要求。一个是信度,另一个是弹

    性,即专栏4-1所关注的内容。

    专栏4-1 论证重构的两个关注点

    (1)如何组织论证使其表达论辩者的意

    图。

    (2)如何组织论证使其尽可能有说服力。

    忠实原则

    对重构论证来说,忠于论辩者的意向是至关

    重要的。为了满足这个要求,我们在解释的过程

    中必须遵守忠实性原则,这就要求我们尽量站在

    论辩者的角度。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尽可能用他所意欲的方式确切表达他的论证。否则,我们处

    理的就不是讨论中的实际论证,而是我们编造的

    另外某个论证!

    宽容原则

    论证分析的另一个关键要求是我们要使得论

    证尽可能有说服力。因此,我们必须遵守第二个

    原则:解释过程中的宽容原则。这使得我们在重

    构论证时最大化论证构件的真值以及构件之间的

    逻辑关系强度。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将疑点利益

    归于论辩者,使其论证尽可能有说服力。在解释

    论证的前提和结论时,最大化真值要求我们以一

    种使得它们为真或者接近真的方式进行。在解读

    论证前提与结论间的推理关系时,最大化论证强

    度要求我们以一种使得该推理关系尽可能强的方

    式进行。一个论证的推理关系最强时,如果其前

    提为真,则结论必然也为真。但是,正如我们即

    将看到的,并不是所有的论证都能解读成具有上

    述这种推理关系。对于充分地重构论证的两个要

    求,参看专栏4-2。

    专栏4-2 忠实原则和宽容原则

    重构论证时要记住:忠实原则

    要求我们尽可能仔细地陈述论辩者确实要表

    达的内容。

    宽容原则

    要求我们认真对待论证,疑点利益归于论辩

    者,并且最大化论证各个构件的逻辑关联性和真

    值。

    当忠实原则和宽容原则相冲突时

    尽管忠实原则和宽容原则都是论证分析不可

    或缺的原则,并且二者在大多数情况下是相容

    的,但两者有时还是会相互冲突。冲突发生在最

    大化其中一个就必须最小化另一个的时候。让我

    们来看几个例子,在第一个例子中,忠实原则和

    宽容原则相互包容。有人争辩道:

    例4-1 家规不允许狗出现在大厅,但是那里

    有狗。因此家规被违反了。

    第二个前提可以重写为“狗在大厅里”,该前

    提可以用两种方式解读:(1)指称狗这个类的

    所有成员;(2)或指称狗这个类的某些成员。

    我们应该选择哪一个?忠实原则和宽容原则同时建议我们选择(2)。否则,前提可能为假,但

    仍然可以表达一些不符合论辩者意图的内容(并

    且我们的解释可能既不满足忠实原则又不满足宽

    容原则)。在没有这些缺点的重构下,例4-1变

    为:

    例4-2 1. 家规不允许狗出现在大厅。

    2. 有几只狗在大厅。

    3. 家规被违反了。

    这里的宽容原则和忠实原则不冲突。但是让

    我们考虑一个论证,在该论证中这两个原则确实

    看起来是相反的:

    例4-3 下面这两个理由完全证明女巫不存

    在:(1)没有证据表明女巫存在;(2)引用女

    巫并不能解释任何事物。

    在这里,忠实原则促使我们将论证解释为一

    个结论应该从前提必然地推出的论证。这恰恰就

    是“完全证明”。但是,在这种解释下,论证却不

    成立:它的结论显然不能从前提必然地推出,因

    为前提可能为真(事实上这里的前提确实为

    真),但是结论为假。另一方面,宽容原则促使我们将例4-3解读为

    一个更直白的断言,其结论是基于论证前提的合

    理结论。在此解释之下,论证可以重述为例4-

    3a。

    例4-3a 下列两个原因使得“女巫不存在”很

    可能成立:(1)没有证据表明女巫存在,并且

    (2)引用女巫不能解释任何事物。

    现在我们最大化了论证的强度,因为尽管例

    4-3a的前提可能为真而结论为假,前提还是给结

    论提供了很好的理由:如果论证的前提为真,结

    论很可能为真。因此,例4-3a并没有失败,而是

    为其结论提供了支持。但如果此时最大化宽容原

    则,就会以最小化忠实原则为代价:例4-3a显然

    不是论辩者看起来想要表达的! 忠实原则总是更

    为重要,因此这里我们应该坚持例4-3的第一种解

    读,即最大化忠实原则的解读。

    专栏4-3 忠实原则

    我们不能简单地通过改变论辩者的所想以使

    得论证尽可能有说服力。这么做会使我们付出代

    价:我们最终分析的论证与实际要表达的论证完

    全不同。比较下面这个论证:

    例4-4 当代生物学家认为微生物存在。由此

    可以必然得出微生物存在的结论。

    如果我们仔细分析例4-4的前提和结论,两者

    看起来显然都是真的。但是,一旦我们在重构例

    4-4的时候优先考虑忠实原则,我们就必须说论证

    不成立。因为,尽管其结论是合理的,但是不能

    从前提必然得出。毕竟,关于微生物的结论的可

    能性,虽然所有生物学家同时弄错的概率是极其

    微小的,还是存在这样的可能性。此外,如果我

    们在重构例4-4的时候优先考虑宽容原则,那么前

    提只是为结论提供了一个理由,因此论证的逻辑

    关系更弱,即,例4-4a 当代生物学家认为微生物存在。这

    支持了微生物存在的结论。

    但是我们应该把例4-4重构为例4-4a吗?不,回忆一下,如果两个原则在重构论证的时候发生

    冲突,规则如下:总是优先考虑忠实原则。也就

    是说,忠实原则比宽容原则优先级更高。此规则

    的原因如专栏4-3所述。

    最后我们要指出,重构论证时没有考虑到忠实性和宽容性会导致一个严重的推理错误,即第

    10章将要讨论的“稻草人谬误”。缺少前提

    宽容原则和忠实原则有时要求恢复任何省略

    了的(但是隐含的)前提。回忆第1章中的论

    证:

    例4-5 我思,故我在。

    在不改变论辩者意图的前提下使得论证尽可

    能有说服力,我们必须添加一个前提,“任何会

    思考的物是一个存在”之类的语句。有了这个前

    提,推理关系就更强,因为论证可以被重构为:

    例4-5a 1. 我思。

    2. 任何思考的物都是一个存在。 ←缺少的前

    提

    3. 我在。

    现在的情况就是,如果论证的前提为真,结

    论也为真。来看另一个缺少前提的论证:

    例4-6 1. 玛丽是我的姐姐妹妹。

    2. 玛丽有一个同胞。例4-6是一个很强的推理,因为如果它的前提

    为真,结论肯定为真。但是前提和结论之间的关

    联是隐性的。例4-6的一个显性表达为:

    例4-7 1. 玛丽是我的姐姐妹妹。

    2. 任何具有姐姐妹妹的人有一个同胞。 ←

    缺少的前提

    3. 玛丽有一个同胞。扩展的论证

    有时,一个论证的结论可以作为另一个论证

    的前提。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称之为扩展的论

    证。下面这个扩展的论证用上述论证例4-5作为出

    发点:

    例4-8 1. 我思。

    2. 任何会思考的物都是一个存在。

    3. 我存在。

    4. 如果我存在,那么至少存在一个东西(而

    不是没有任何东西)。

    5. 至少存在一个东西(而不是没有任何东

    西)。

    当你面对一个扩展的论证时,记住:

    事实上你面对的可能是两个或多个相互联结

    的论证。

    第一个论证的结论可能是第二个论证的前

    提,用来支持某个更进一步的结论,以此类推。任何一个自身不受扩展论证前提支持的结论

    不能用来支持该论证的某个进一步结论。

    在例4-8中,我们事实上有两个论证:一个论

    证有两个前提支持第一个结论──语句3;另一个

    论证将语句3作为一个前提,与前提4一起推出第

    二个结论──语句5。因为例4-8有一个以上的结

    论,因此是一个扩展的论证。扩展论证的重构和

    评估也遵守上述忠实原则和宽容原则。推理类型

    演绎推理和归纳推理

    我们已经知道,一个论证由做出某种断言的

    结论和一个或多个用来支持该结论的前提组成。

    但是,支持有两种不同的方式,这取决于前提是

    旨在确保结论的真,还是仅给结论提供某些理

    由。粗略地看,两者之间的区别是:前者是一个

    决定性的关系,后者是一个非决定性的关系。不

    过,现在我们可以做更准确的区分:前提和断言

    之间的决定性关系是演绎论证的一个标志,而前

    提和断言之间的非决定性关系是归纳论证的标

    志。任何论证都是这两种关系中的一种。

    对于一个演绎论证来说,其结论可以从前提

    必然得出。下面是演绎论证的一些例子:

    例4-9 1. 如果今天是星期一,那么我们要

    上逻辑课。

    2. 今天是星期一。

    3. 我们要上逻辑课。

    例4-10 1.所有的狗都会叫。2.菲多是一只狗。

    3. 菲多会叫。

    例4-11 1. 今天多云并且温暖。

    2. 今天多云。

    对于这里的每一个论证,如果前提都是真

    的,那么结论也必定为真(不可能为假)。

    所以,它们显然都是演绎论证。再来看下面

    的例子:

    例4-12 1.大多数大学生学过平面几何。

    2.这个班的有些学生学过平面几何。

    例4-13 1.很多猫是家养的。

    2. 菲利克斯是一只猫。

    3. 菲利克斯是家养的。

    对于例4-12和例4-13的论证,其前提至多都

    只提供了非决定性的理由:都不能保证其所支持

    的结论为真。即使前提为真,每一个论证的结论都可能为假。因此,我们把这类论证看作归纳性

    的。

    分析论证时,记住图4-1中的区分是很有帮助

    的。我们必须判断一个给定的论证是演绎的还是

    归纳的,因为评估的标准也相应地不同。对于一

    些论证,如果被判定为演绎的,它们是有缺陷

    的;而如果被判定为归纳的,则是可行的。如果

    不能明确做出判断,我们应该怎么做?只要问问

    自己:前提为真能保证结论为真吗?如果能,那

    么最好就判定该论证是演绎的,并且用演绎论证

    的标准来分析。否则,看这些前提是否只是给结

    论提供了某些理由,使得即使所有前提都为真,结论也仍然可能为假?如果是,最好判定该论证

    为归纳性的,并且用归纳论证的标准来分析。演

    绎论证或归纳论证的标准是后面两章的内容。图4-1 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规范和论证

    什么是规范性论证?

    我们已经知道,所有的论证都可以归类为两

    个类型中的一种:要么是演绎论证,要么是归纳

    论证。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演绎论证和归纳论证

    都可以进一步划分成规范性论证和非规范性论

    证。到目前为止,我们所讨论的例子几乎都是完

    全由承认或拒绝关于现实世界的某些事实(或假

    定事实)的语句组成的,如“多伦多是安大略省

    最大的城市”、“水银比水重”、“杰瑞?宋飞是一名

    喜剧演员”等。此类语句是非规范性的。然而,一些其他表述超出了描述事实,而是评估个人、行为和事物,或者说个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

    什么),事物应该怎样(不应该怎样)。例

    如,“你应该遵守承诺”,“雷鬼音乐很酷”,“希特

    勒是恶魔”,“埃琳娜的努力工作值得赞扬”等。

    后一种表述用作规范性判断,包括我们所说

    的规范性推理。当我们做出一个规范性判断并提

    供支持的理由时,得到的就是一个规范性论证。

    这些论证的结论是具有某种价值的事物,如好

    坏、对错、公正或不公正、美丑等。此外,有些

    论证的结论描述某个东西是得到准许的(可以做

    的)、必须的(应该做的)或禁止的(不应该做的),这类论证也是规范性论证。考虑:

    例4-14 1.一个人应该顺从他的父母。

    2.我的父母告诉我不要参加星期五晚上的聚

    会。

    3.我不应该参加星期五晚上的聚会。

    例4-14的结论是一个规范性判断,因为它表

    达了一个禁止的行为(参加星期五晚上的聚

    会)。这个规范性判断以某种方式规定或引导论

    辩者的行为,即不参加星期五晚上的聚会。结论

    是规范性判断,足以使得论证例4-14成为规范性

    论证。此外,例4-14的前提1是一般规范性判断,有时也称之为“原则”,因为它们陈述的规则不是

    适用于某个人,而是适用于任何人。我们可以区

    分两种规范性判断,一种表达一般的规则,另一

    种用于表达那些像例4-14的结论那样用来对个

    人、个体事物和事件等做出断言的特殊的句子。

    这个区别可以总结为图4-2。图4-2 规范性判断

    义务判断涉及的概念包括对错和责任(我们

    有义务要做或克制住不做的事情,我们被允许或

    被禁止做的事情)。例如:

    例4-15 你不应该欺骗你的朋友。

    例4-16 散播关于安德森的恶意谣言是错误

    的。价值判断(或简单地说,评价性判断)是关

    于行为或事物(它们是好的还是坏的,公正的还

    是不公正的,等等)的价值。例如:

    例4-17 诚实的人是好同事。

    例4-18 南犹他沙漠很漂亮。

    例4-15和例4-17是一般性判断:适用于一组

    个人或事物。例4-16和例4-18是特殊判断:适用

    于个人或事物。

    这里重要的是与品位、法律、谨慎和道德相

    关的一般的和特殊的规范性判断。我们将它们分

    别归类为审美的、法律的、审慎的和道德的判

    断。只要任何这样的规范性判断是一个论证的结

    论,我们就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说论证本身是审美

    论证、法律论证、审慎论证或道德论证。一个规

    范性论证是审美论证,只要它表达了关于品位问

    题的评价或标准,如某件艺术作品很漂亮或很

    丑,一盘菜很好吃或很难吃,或者我们应该欣赏

    好听的音乐。审美论证可以是特殊的(“碧昂斯

    的唱片是最优秀的艺术”,“佛兰克?劳埃德?赖特

    的设计评价过高”,“渥太华的国会大厦是一个宏

    伟的景象”),或者一般的(“白色袜子跟黑色鞋

    子不配”,“你应该看看《法律与秩序》”)。一个法律论证的结论是一个关于法律事务的

    规范性判断:根据法律被称为责任或义务的东

    西,或者根据法规被允许或被禁止做的事情。例

    如,司机不应该撕毁违规停车罚单,或者不允许

    在红灯的时候右转(除了在纽约市!),并且成

    年人有义务申报个人所得税。法律规范性判断的

    形式可以为条件式,就像“如果一个人被要求履

    行陪审义务,那么这个人就应该出庭”,“当一个

    人当庭宣誓作证时,这个人有义务告知真相。”

    一个审慎论证的结论是对利己事物的断言,比如“你应该对富有的格特鲁德阿姨特别好”,“对

    抗你的老板对你没有好处”,“人应该首先照顾好

    自己”,“不要欺骗你的业务伙伴,如果你不想他

    们欺骗你的话”。

    一个道德论证的结论是一个道德判断。此类

    判断是一个关于好坏、公正或不公正、应该或不

    应该做的断言。它们不是由法律规定的,而是根

    据具体情况赞扬或谴责的。例如,“说谎是错误

    的”,“你应该帮助地震生存者”,“马修的行为很

    不诚实”,“消防员在'9·11'事件中表现出了极大的

    勇气”。

    关于上述概念的要点是,当这四种类型中的

    任何一种规范性判断出现在论证的结论中时,论证本身就是规范性的。只有在注意到结论是规范

    性判断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区分它属于哪一种规

    范性论证:美学的、法律的、审慎的或道德的。

    省略了前提的规范性论证

    在本章前面的部分,我们看到当一个论证用

    日常语言表达时,如果在忠实原则和宽容原则下

    重构论证,有时就会缺少需要恢复的前提。重要

    前提被省略──这个最常见的方式,有时候会在

    规范性论证中发生。事实上,在这样的论证中,规范性判断不仅出现于结论中,而且至少还出现

    在一个前提中,而这个前提有时被省略。(见专

    栏4-4)

    我们所称呼的“规范性的一般前提”(例如“遵

    守承诺是对的”,“奴隶制是不公平的”,“人应该

    遵守法律”)对于争辩者来说可能太明显,以至

    于不需要重复,从而可能被省略。下面是一些规

    范性论证的例子,这些论证的一般前提未被省

    略。读的时候尝试想象,如果没有那个关键的前

    提,这些论证听起来会是什么样的。

    专栏4-4 缺少前提的规范性判断

    规范性论证通常省略一般的规范性理由。这种理由在论证分析的时候必须明确表达。

    最主要的是,一个仔细的逻辑思考者希望确

    认一个论证的所有前提都表达出来了,因为只有

    这样,他才能对论证的决定性或非决定性做出公

    正的评估。

    例4-19 法律论证:

    1. 法律规定,在塔康林荫道汽车时速不能超

    过55公里。←规范性一般前提

    2. 昨天我在塔康林荫道的汽车时速超过了55

    公里。

    3. 根据法律规定,昨天我做了不应该做的

    事。

    例4-20 美学论证:

    1. 由喇叭声、咩咩叫声和尖叫声随意组成的

    音乐是毫无价值的噪声。←规范性一般前提

    2. Murgatroyd教授的《第二交响曲》是由喇

    叭声、咩咩叫声和尖叫声随意组成的。

    3. Murgatroyd教授的《第二交响曲》是毫无价值的噪声。

    例4-21 审慎论证:

    1. 你应该做一切最有利于自己的事情。←规

    范性一般前提

    2. 尽可能地赞同你的老板是对你最有利的。

    3. 你应该尽可能地赞同你的老板。

    例4-22 道德论证:

    1. 说谎是错误的。←规范性一般前提

    2. 不申报个人所得税是说谎。

    3. 不申报个人所得税是错误的。

    规范性论证只有在其规范性前提(与论证前提

    给出的其他任何理由一起)都按原义表达的前提

    下,才能得到恰当的重构。需要注意的一点是,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很可能碰到这样的规范性论

    证:它们经常不能将相关的规范性一般原则都包

    含在前提中(因为这些前提都是默认的)。例

    如:例4-20a Murgatroyd教授的《第二交响曲》

    是由喇叭声、咩咩叫声和尖叫声随意组成的;因

    此Murgatroyd教授的《第二交响曲》是毫无价值

    的噪音。

    例4-21a 尽可能赞同你的老板是对你最有利

    的,所以你应该尽可能赞同你的老板。

    在例4-20a中,“由喇叭声、咩咩叫声和尖叫

    声随意组成的音乐是毫无价值的噪音”是缺少的

    前提。所省略的部分用于说明“什么样的音乐是

    毫无意义的”这个规范性的一般前提。在例4-21a

    中,缺少的前提是“你应该做任何对你自己最有

    利的事情”。同样,这也是一个规范性的一般前

    提。它指的是:最大化自身利益是执行某个动作

    的充分理由。(这个道理很明显,以致我们不需

    要说出来。不过,它是真的吗?)第5章 评估演绎论证

    有效性

    有时人们使用“有效的”表示“真的”或“合理

    的”,用“无效的”表示“假的”或“不合理的”。但

    是,这些与逻辑思维中的“有效的”和“无效的”意

    味不同。一个演绎论证是有效的,当且仅当其前

    提必然推出或蕴涵其结论,其中“蕴涵”的定义如

    专栏5-1所示。

    专栏5-1 推出关系

    一个论证包含推出关系,当且仅当,前提的

    真保证了结论的真。也就是说,如果前提全部为

    真,结论不可能为假。这样论证是有效的和保真

    的。

    正如我们所见的,演绎论证的结论可以从前

    提必然地推出。因此,如果前提全部为真,那么

    结论也为真。因为一个有效论证的前提为真确保

    了这个结论的真,也可以说有效论证具有保真

    性。任何不具备保真性的论证都是一个前提为真

    但同时其结论为假的论证。根据定义,这样的论

    证是无效的:其前提没有蕴涵结论。请注意,在

    这里我们采用了一些不同的表述来阐明相同的概念。说论证是有效的也就是说前提蕴涵结论。而

    这两种说法都等同于说该论证具有保真性,即前

    提可以必然地推出结论。对此,我们可以总结如

    下:

    对于一个有效论证,接受其前提但是拒绝其

    结论是不符合逻辑的。

    一旦接受了有效论证的前提,如果你拒绝其

    结论(即认为它是假的),这就会是矛盾的或无

    意义的。矛盾的语句不可能有相同的真值:如果

    一个是真的,另一个一定是假的。考虑下面这个

    有效论证:

    例5-1 如果俄亥俄河在北美,那么它不在欧

    洲。俄亥俄河在北美。因此,它不在欧洲。

    你不能既接受“如果俄亥俄河在北美,那么

    它不在欧洲”和“它在北美”,但同时又拒绝“俄亥

    俄河不在欧洲”。这会产生矛盾,因而不符合逻

    辑。

    有效性是用来评估演绎论证的一个标准。论

    证是否有效从来不是程度问题,要么完全有效,要么根本无效。论证不可能在“某种程度上有

    效”。它要么是有效的,要么不是有效的。此外,确定论证的有效性有一个简单的测试。当你

    分析一个论证时,问自己:“所有前提为真但是

    结论为假可能吗?”如果是,论证没有通过测

    试:它是无效的。相反,如果不是,你可以认为

    它是有效的。我们来考虑一些例子。假设我们尝

    试预测在巴尔的摩,下一个夏天将会是什么样

    的。我们也许会说:

    例5-2 下一个夏天的巴尔的摩,有几天会很

    热。毕竟,根据巴尔的摩的过去一百年的记录,几乎所有的夏天有几天都很热。

    或者想象我们对欧洲假期的期望。我们也许

    会说:

    例5-3 伊夫是巴黎人并且讲法语。奥黛特、马蒂尔德、玛丽、莫里斯、吉勒斯、皮埃尔、雅

    克和吉恩?刘易斯同样如此。因此,所有巴黎人

    都讲法语。

    很明显,即使前提为真,这两个论证的结论

    也可能为假。虽然这样的可能性似乎不大,但它

    仍然是可能的。因此,这两个论证是无效的。在

    声称假结论是“可能的”时,我们考虑的是逻辑可

    能性。在这里,讨论的重点并不在我们现实世界

    中,对于例5-2和例5-3,是否可能前提为真但结论为假。相反,如果存在某个可能的场景(即没

    有内部矛盾的场景),使得这些论证的前提为真

    同时结论为假,那么这些论证就是无效的。

    同时,我们还要注意另一件事情:论证是否

    有效完全是一个结论是否可以从前提必然推出的

    问题。前提和结论各自的“实际”真或假,与论证

    的有效性基本无关。重要的是,是否前提为真但

    同时结论为假,因为这可以确定论证的无效性。

    因此,有效论证能有一个或更多假前提,但有一

    个真结论。例如:

    例5-4 1. 所有狗都是鱼。

    2. 所有鱼都是哺乳动物。

    3. 所有狗都是哺乳动物。

    在某些情况下,一个有效论证可能完全由假

    语句构成,如:

    例5-5 1. 所有民主党人都是素食主义者。

    2.所有素食主义者都是共和党人。

    3. 所有民主党人都是共和党人。因此,最好把有效性看作论证的前提和结论

    之间的一种关系,其中构成论证的语句的“实际

    真或假”基本上是不相干的。最关键的是:由前

    提真是否必然得出结论真?如果是,论证就是有

    效的。否则,论证是无效的。

    专栏5-2 有效论证与无效论证

    (1)论证可以分成两类:有效的和无效

    的。

    (2)只有有效论证是保真的:如果它们的

    前提为真,则它们的结论不可能为假。

    (3)只有有效论证的前提才蕴涵结论。

    (4)一个接受有效论证前提的逻辑思考者

    不可能在没有矛盾的情况下拒绝其结论。但这种

    情况不会在无效论证中发生。

    有效论证和论证形式

    论证的形式是每个论证例示的逻辑模式。同

    一种论证形式通常是许多实际论证的底层模式。

    要表示论证的形式,最常用的方法是用占位标注

    或符号(如大写字母)替代某些词,而只保留具有逻辑功能的词。例如,对于例5-4,我们可以

    用“A”替换“狗”,“B” 替换“鱼”,“C”替换“哺乳动

    物”。所得到的论证形式是:

    例5-4a 1. 所有A都是B

    2. 所有B都是C

    3. 所有A都是C

    例5-4a是一个有效的论证形式,因为任何具

    有这种逻辑形式的论证都是有效的:如果前提为

    真,那么结论必定为真。上述例5-5以及下面这个

    例子也可以例示此形式:

    例5-6 1. 所有笔记本电脑都是计算机。

    2. 所有计算机都是电子设备。

    3. 所有笔记本电脑都是电子设备。

    因为上述例5-4同样例示了论证形式例5-4a,且该形式是有效的,因此例5-4是有效的,这与其

    前提是假的并不相关。对于一个有效的论证,可

    以具有下列情况:所有前提均为假,如例5-4;一

    个假结论和至少一个假前提,如例5-7;甚至所有

    前提和结论都为假,如例5-5。例5-7 1. 所有专业足球运动员是运动员。

    2. 所有运动员是大学生。

    3. 所有专业足球运动员是大学生。

    因为这些论证都例示了一个有效的论证形

    式,所以它们都是有效的。它们的形式使得用真

    前提例示它们的任何论证都必定有一个真结论。

    有效性和论证形式

    在例示一种有效形式的任何论证中,前提和

    结论之间有一种蕴涵关系。如果论证的前提为

    真,那么它的结论不可能为假。有效性就是这种

    关系。在一个论证中,可能有一个或更多的假前

    提,但这一事实对于它的有效性并不重要。有效

    性完全只与论证的形式有关。

    无效性也是论证形式的问题:一个论证形式

    是无效的,当且仅当该论证的形式可能有真前提

    和假结论。但是这里的“可能”是“逻辑上可能”,也就是说无效论证也可能有真前提和真结论。例

    如:

    专栏5-3 无效性和反例证明某个论证无效的反例是另一个例示相同

    形式但是有真前提和假结论的论证。

    要找到一个反例,可能需要想象一个没有内

    部矛盾的“可能”场景。现实世界只是众多被称

    为“可能世界”的可能场景中的一个。

    例5-8 1. 所有的宝马都是机动车。

    2. 有些摩托车是机动车。

    3. 有些摩托车是宝马。

    例5-8的结论是真的(的确,三个语句都是真

    的),但该论证是无效的,因为它例示了一个无

    效的论证形式,即

    例5-8a 1. 所有A都是B

    2.某C是B

    3. 某C是A

    任何例示此类论证形式的论证都没有蕴涵关

    系,因为结论不能必然地从前提得出。要证明一

    个论证是无效的,逻辑思考者用反例的方法:他

    们尝试想出一个论证形式完全相同但却具有真前提和假结论的论证。例如,下面这个论证是证明

    例5-8a无效性的一个反例:

    例5-9 1. 所有煎锅都是炊具。

    2. 有些饼干模具是炊具。

    3. 有些饼干模具是煎锅。

    例5-9跟例5-8的形式完全相同,但是有真前

    提和假结论。反例方法不仅可以用来证明某类论

    证形式的无效性,也可以用来证明具有这些形式

    的实际论证的无效性。因此例5-9是例5-8的一个

    反例。也就是说,例5-9是证明例5-8的无效性的

    一个例子,因为它表明了一个形式完全相同但是

    具有真前提和假结论的论证是可能存在的。换句

    话说,例5-8的真前提并不会必然推出真结论。

    作为术语的“有效性”

    上面我们使用了“有效”和“无效”,但是不存

    在“有效的语句”和“无效的语句”。尽管我们在日

    常语言中会听到这样的表述,但是“有效”和“无

    效”是逻辑术语,不能用在单个语句上,而只能

    用在语句间的关系上(即称为论证的关

    系)。“有效”只能用在一个前提必然推出结论的论证上,“无效”只能用在那些前提不能必然推出

    结论的论证上。只有语句间的某些关系才有可能

    是有效的或无效的。因此,这些术语只能用在论

    证上,而不能用在单个语句上。

    现在,要注意另一点:因为有效性的要求非

    常高,所以一些被这个标准判作无效的论证可能

    在一个要求不怎么高的条件下有其他价值。结论

    不能从前提必然得出的一些论证也是可以通过概

    率进行推导的。换句话说,对于有些论证,前提

    真未必能保证结论真,但结论真仍然是可能的。

    在许多情况下(例如,当它们支持关于自然或者

    人类社会的一般机制时),这类论证对我们可能

    非常有用。让我们回想一下“归纳”论证:虽然它

    们的前提可以给结论提供一些理由,但却绝不蕴

    涵结论。根据这个定义,所有归纳论证都不能达

    到有效性的标准。但是有一类论证,即使它的前

    提并不蕴涵结论,却因前提能为结论提供很强的

    支持理由,从而使人们相信它。我们将在第6章

    具体讨论这类论证。

    同时,说一个论证是“真的”或者“假的”也是

    无意义的。“语句”和“信念”可能为真或为假,但

    是论证没有真值!与“有效性”和“无效性”类

    似,“真”和“假”也是术语,不能与日常的用法混

    淆。记住,在逻辑思维中,语句:

    要么是真的,要么是假的;

    但既不是有效的,也不是无效的。

    论证:

    既不是真的,也不是假的;

    但要么是有效的,要么是无效的。

    命题逻辑中的论证形式

    如我们所见到的,说论证有效的另一个方法

    是论证保真性。也就是说,如果论证的前提为

    真,则结论必须为真,即前提的真保证结论的

    真。保真性是有效论证所例示的形式具有的一个

    特征。有些论证具有保真的特质,因为组成其前

    提和结论的语句的组合方式形成了一种特殊的关

    系,从而将前提的真(如果前提为真)传递给论

    证的结论。还有些论证也具有保真性,因为在组

    成其前提和结论的语句中有一些通常被称

    为“项”的表达式,它们之间有某种特定的关系,从而使得论证的结论在前提为真的条件下也为

    真。前一种论证是“命题的”,后一种是“直言的”。

    稍后我们将对两种论证分别进行分析。但在

    这之前,我们必须明确我们所说的“命题”到底是

    什么。我们已经知道,命题是一个信念或语句

    的“内容”,具有真值:要么为真,要么为假。现

    在我们来看一些命题论证。对于这些论证,保真

    性取决于组成论证的前提和结论的语句间的组合

    关系:

    例5-10 1. 如果我的手机在响,那么有人正

    在给我打电话。

    2. 我的手机在响。

    3.有人正在给我打电话。

    根据例5-10的各个命题之间的关系,它是一

    个有效的论证。前提1由两个简单命题通过“如

    果……那么……”连接起来,前提2断言了两个简

    单命题中的第一个。用大写字母作为代替每个简

    单命题的符号,保留逻辑联结词“如果……那

    么……”,例5-l0的论证形式就很清楚了:

    例5-10a 1.如果M,那么C

    2. M3. C

    例5-10a的M代表“我的手机在响”,C代表“有

    人正在给我打电话”。例5-10a不是一个论证,而

    是表示论证前提和结论间关系的一个论证形式。

    通常称之为“肯定前件式”。任何具有这种形式的

    论证都例示了一个肯定前件式。例如:

    例5-11 1. 如果必须有脑才能思考,那么无

    脑生物就不能思考。

    2. 有脑才能思考。

    3. 无脑生物不能思考。

    下面来看另一种命题论证形式──“否定后件

    式”。

    例5-12 1. 如果经济有增长,那么经济正在

    复苏。

    2. 但是经济没有复苏。

    3. 所以经济没有增长。

    用符号记作:例5-12a 1. 如果G,那么E

    2. 并非E

    3. 并非G

    专栏5-4列出了一些有效的命题论证形式。现

    在我们对其中的部分形式进行实例分析,其他的

    形式将在第12章继续分析。

    例5-13 1. 如果内陆温度升高,那么农作物

    会受到损害。

    2. 如果农作物受到损害,那么我们都会遭受

    损失。

    3. 如果内陆温度升高,那么我们都会遭受损

    失。

    专栏5-4 一些有效的命题论证形式

    肯定前件 否定后件

    如果P,那么Q 如果P,那么Q

    P 并非Q

    Q 并非P

    假言三段论 析取三段论(1)

    如果P,那么Q 或者P或者 Q如果Q,那么R 并非P

    如果 P,那么R Q

    换质位 析取三段论(2)

    如果 P,那么Q 或者 P 或者Q

    如果并非 Q,那么并非 P 并非Q

    P

    例5-13是假言三段论的一个例子,因为它有

    如下所示的形式:

    例5-13a 1. 如果 I,那么 C。

    2. 如果 C,那么 A。

    3. 如果 I,那么 A。

    同样,你可以自己证明下面的例5-14和 例5-

    15是专栏5-4“析取三段论”的两个例子,例5-16

    是“换质位”的例子:

    例5-14 1. 美国的丹尼斯?蒂托或南非的马

    克?沙特尔沃思是第一个太空游客。

    2. 南非的马克?沙特尔沃思不是首位太空游

    客。3. 美国的丹尼斯?蒂托是首位太空游客。

    例5-15 1. 美国的丹尼斯?蒂托或者南非的马

    克?沙特尔沃思是第一个太空游客。

    2. 美国的丹尼斯?蒂托是不是首位太空游

    客。

    3. 南非的马克?沙特尔沃思是首位太空游

    客。

    例5-16 1. 如果波斯是一个强大的王国,那

    么莉迪亚是一个强大的王国。

    2. 如果莉迪亚不是一个强大的王国,那么波

    斯不是一个强大的王国。

    所有这些论证都是专栏5-4中的某个论证形式

    的替换实例,并且都是有效的。也就是说,任何

    具有其中某个形式的论证都有一个推出关系,无

    论符号代表的实际语句是什么。换句话说,例示

    专栏5-4中的形式的论证都不可能同时具有真前提

    和假结论。这类形式的论证有很多,但是我们要

    在第12章对它们进行更深入地分析。

    建议:本小节有很多有效的论证形式,可以

    制作一张卡片,以便参看和熟悉。卡片的一面是命题论证的形式,另一面是直言论证的形式。

    直言论证的形式

    很多论证显然是有效的,即使它们不符合命

    题逻辑的任何形式。例如:

    例5-17 1. 所有牙医都有整洁的牙齿。

    2. 常医生是一位牙医。

    3. 常医生有整洁的牙齿。

    例5-17显然是有效的,因为如果前提为真,那么结论必定也为真。现在我们用命题逻辑中的

    论证形式把每个部分替换成字母符号,就可以得

    到下面的形式:

    例5-17a 1. D

    2. C

    3. E

    但是例5-17a是一个无效的形式,因为有反

    例:即同种形式的、具有真前提和假结论的论

    证。如:例5-18 1.鲸鱼是哺乳动物。

    2. 加利福尼亚是美国人口最多的州。

    3. 地球是平的。

    因此,用一个无效的论证形式(如例5-17a)

    来表达一个有效的论证(如例5-17),是错误

    的。我们需要一个不同的形式系统,其中的字母

    符号不代表命题。也就是说,例5-17a的形式化太

    过笼统,不能作为例5-17的正确的论证形式。因

    为例5-17中的推出关系取决于组成论证的“命

    题”的各个表达式之间的关系,而不是取决于组

    成前提和结论的各个命题本身之间的关系。例5-

    17中的推出关系取决于诸如“所有”、“常医

    生”、“牙医”以及“整洁的牙齿”之类的项之间的关

    系。

    形如例5-17的论证需要一个更细化的形式化

    表达。我们采用下列规则:

    (1)将“to be”(“是”)的现在时作为每个前

    提和结论的主句动词。

    (2)明确表达任何逻辑表达式,诸如“所

    有”“有些”、“没有”。(3)用大写字母替换如“牙医”、“整洁的牙

    齿”之类的表达式。

    (4)用小写字母替换表示特殊事物或个人

    的表达式,如“常医生”、“菲多”、“我”、“那张椅

    子”。

    用这样的规则,我们就可以知道例5-17的逻

    辑形式与例5-19类似:

    例5-19 1. 所有生产苏打饮料的企业生意都

    很好。

    2. 百事是一个生产苏打饮料的企业。

    3. 百事的生意很好。

    例5-19的论证形式是:

    例5-19a 1. 所有A都是B。

    2. c是A。

    3. c是B。

    例5-19a中的“A”代表“生产苏打饮料的企

    业”,“B”代表“生意很好”,“c”代表“百事”。我们也可以用这样的规则对下面这个论证进行形式

    化:

    例5-20 1. 所有眼科医师都是医生。

    2. 有些眼科医师很矮。

    3. 有些医生很矮。

    例5-20无疑是一个有效的论证:它是直言论

    证的一个有效形式的替换实例。

    再看一个相同形式的例子:

    例5-21 1. 所有红松鼠都是啮齿动物。

    2. 有些红松鼠是野生动物。

    3. 有些啮齿动物是野生动物。

    例5-20和 例5-21的都有如下形式:

    例5-20a 1. 所有A都是B。

    2. 有些A是C。

    3. 有些B是C。这里的“A”代表“红松鼠” (或“眼科医

    师”),“B”代表“啮齿动物” (或“医

    生”),“C”代表“野生动物”(或“很矮”)。

    现在让我们回忆本节开始提到的一点:判断

    有效性的另一个方法就是确定一个论证是否具有

    一个有效的形式。

    考虑下面这个论证:

    例5-22 1. 没有伯罗奔尼撒人是埃维厄人。

    2. 所有斯巴达人都是伯罗奔尼撒人。

    3. 没有斯巴达人是埃维厄人。

    即使一点都不懂希腊地理的人也能看出这个

    论证是有效的,因为它是专栏5-5中第三个有效形

    式的一个实例。没有一个具有这种形式的论证同

    时具有真前提和假结论。类似地,论证例5-23是

    有效的,即使前提为假。为什么?就因为它是专

    栏5-5中的第三个有效形式的实例。

    专栏5-5 一些有效的直言论证形式

    1 2

    所有A都是B 有些A是B没有B是C 所有A都是C

    没有C是A 有些C是B

    3 4

    没有A是B 所有A都是B

    所有C都是A所有C都是A

    没有C是B 所有C都是B

    5 6

    所有A都是B所有A都是B

    所有B都是C有些A不是C

    所有A都是C有些B不是C

    例5-23 1. 所有苹果都是橙子。

    2. 所有香蕉都是苹果。

    3. 所有香蕉都是橙子。

    那么,有效性就完全是论证形式的问题。上

    述这些例子的有效性也都是形式的问题。因此,我们可以得出另一个要点:对于每一个有效的形

    式,所有具有该形式的论证都是有效的。同样,对于每一个无效的形式,任何具有该形式的论证

    都是无效的。

    命题的还是直言的当你看到命题之间的某些连词,如“或

    者……或者……”以及“如果……那么……”,最好

    按命题逻辑的形式重构论证。

    另一方面,如果你看到前提中有某些表示数

    量的词,如“所有”、“没有”、“有些”,最好按直

    言论证的形式重构论证。

    有效性的实际作用

    逻辑思考是有目的的,如学习、理解或者解

    决问题。每一种目的都要求论证分析,有时还需

    要驳斥论证,即证明一个论证无效的过程。但

    是,驳斥完全不是逻辑思考的主要目的之一,而

    只是在某些情况下论证分析过程中不可避免出现

    的结果。实现逻辑思考的主要目的在很大程度上

    取决于对论证的宽容地、忠实地重构。对于演绎

    论证,宽容原则要求使得论证尽可能有说服力,最大化前提和结论的真以及论证形式的有效性;

    而忠实原则要求尽量捕捉论辩者的意图。在所有

    这些过程中,逻辑思考者努力获取论证的正确形

    式,补充隐含的前提(如果需要的话)。论证一

    旦被重构,我们就可以对其进行评估。请记住下

    面的规则:

    不要仅仅根据一个论证的结论批判或接受一个论证。

    对论证的形式或者某个明确可辨认的前提进

    行反驳。

    采用这里提供的评估标准。

    不要做没有实质内容的批判,如“这是个人

    观点的问题”。

    对有效性的任何质疑就是对论证形式的质

    疑。如果某种形式的论证的前提为真而结论为

    假,那么这个论证是无效的,因为它有一个无效

    的形式。但是找到一个无效的论证并不是驳斥它

    的决定性理由,因为它仍然可以是一个很好的归

    纳论证(第6章将有更多相关讨论)。一旦一个

    论证被确定为有效的,逻辑思考者就应该检查它

    的前提是否为真,本章稍后对此进行分析。

    论证评估标准(如有效性)的实用性在于:

    依据某一论证的前提,我们对其结论持有何种态

    度取决于这个论证是否符合那些标准。有效性具

    有这样的实际作用:当一个论证满足有效性标准

    时,它的形式是有效的。同时,如果我们知道这

    一点,我们就知道如果所有前提都为真,则结论

    不可能为假。因此,断言一个论证的前提而同时却否认其结论是矛盾的。例如:

    例5-24 1. 如果菲利克斯是一只猫,那么它

    是一只猫科动物。

    2. 菲利克斯是一只猫。

    3. 菲利克斯是一只猫科动物。

    因为论证例5-24是有效的,我们无法在不矛

    盾的情况下接受其前提却否认其结论。因为如果

    一个论证是有效的,那么如果你断言(或接受)

    该论证的前提,你就必须在逻辑上断言其结论。

    断言例5-24的前提但否认其结论就等于说了这样

    的话:

    例5-25 如果菲利克斯是一只猫,那么它是

    一只猫科动物。菲利克斯是一只猫。但是,它不

    是一只猫科动物。

    很显然,这三个语句不可能同时为真。例5-

    25应该被驳斥,因为三个语句是一个逻辑上不可

    能的集合:没有一个可能世界使得所有语句都为

    真。

    无效性的实际作用是什么呢?答案如下:如果你知道一个论证是无效的,你就知道它

    的前提可能全部为真,而同时结论却为假。

    但是要注意:

    如果你对一个论证唯一知道的就是它是无效

    的,那么你并不知道它的前提事实上为真,并且

    结论事实上为假。

    你只是知道这样的场景是可能的:论证形式

    使得这种场景成为可能(在有效论证形式中不可

    能发生的情况)。综上所述,在无效性的所有情

    况下,论证都不具备保真性。因此,前提和结论

    的真值的任何组合在逻辑上都是可能的。

    可靠性

    那么,我们必须总是接受有效论证的结论

    吗?不是的,因为有效论证的结论仍然会存在某

    些错误(上述有些例子清楚地表明了这一点)。

    评估一个论证,有效性是我们首先使用的标准,但是并不是唯一的标准。在确定一个论证有效之

    后,我们还必须确定它是否可靠,记住:

    一个论证是可靠的,当且仅当它是有效的,且它的所有前提都为真。因此,再来看前面给出的一些论证:

    例5-22 1. 没有伯罗奔尼撒人是埃维厄人。

    2. 所有斯巴达人都是伯罗奔尼撒人。

    3. 没有斯巴达人是埃维厄人。

    例5-4 1. 所有狗都是鱼。

    2. 所有鱼都是哺乳动物。

    3. 所有狗都是哺乳动物。

    例5-5 1. 所有民主党人都是素食主义者。

    2. 所有素食主义者都是共和党人。

    3. 所有民主党人都是共和党人。

    专栏5-6 可靠的论证

    (1)一个论证是可靠的当且仅当它是有效

    的,且它的所有前提都为真。

    (2)一个论证是不可靠的,如果该论证不

    具备有效性或真前提,或两者都不具备。(3)不可靠性是驳斥一个论证的理由,即

    使这个论证是有效的。

    (4)一个可靠论证的结论是真的。

    (5)根据(4),如果一个可靠论证的结论没

    有表述错误的事物,结论就不能被驳斥。

    论证例5-22是可靠的。但是论证例5-4和例5-

    5是不可靠的。这是因为,如果一个论证缺少有

    效性或者真前提(或者缺少两者),那么它就是

    不可靠的。论证例5-4和例5-5的问题在于它们的

    前提是假的,因此使得它们不可靠,即使如我们

    所见,这两个论证都是有效的。有几个要点必须

    记住。首先,即使一个论证只有一个前提为假,这个论证也是不可靠的,无论其是否有效。其

    次,一个前提只有在毫无疑问为真的情况下才是

    真的。最后,因为有效性是可靠性的必要条件,一个论证也可能因为其形式的无效而是不可靠

    的。例如:

    例5-26 1. 任何一个作为国家首都的城市都

    是一个政治权力中心。

    2. 芝加哥是一个政治权力中心。3. 芝加哥是一个国家的首都。

    这里的两个前提都是真的,但是论证还是不

    可靠的,因为它是无效论证。

    有效性和真前提是可靠性的必要条件(见图

    5-1)。一个论证的前提事实上是否为真又完全是

    另一个问题(无法仅用逻辑来回答)。大多数此

    类问题都是通过科学,或者历史学家、地理学家

    以及其他事实发现者的观察来回答的。为了确定

    前提是否为真,一个经验丰富的逻辑思考者希望

    直接了解事实!但这就使得他必须去图书馆或实

    验室,并且仔细考虑论证前提的证据──这些论

    证都被声称是可靠的。图5-1 可靠性

    可靠性的实际作用

    那么,为什么可靠性如此重要呢?为什么可

    靠性是论证必须具备的一个特征呢?因为,如果

    知道一个论证是可靠的,那么我们不仅完全有理由接受其结论,而且必须接受其结论!如上述定

    义所示,所有有效论证都是保真的:如果前提为

    真,则结论必定为真。如果一个论证是有效的并

    且前提事实上也为真,那么它就是可靠的。也就

    是说,前提的真值传递给了结论。因此,任何此

    类论证(没有论述任何错误的事物的论证)的结

    论都不能被驳斥。

    可靠性有一个实际的影响或价值,因为只要

    一个演绎论证符合这个标准,那么它的结论就确

    保为真。事实上,可靠性的实际作用有两个方

    面。

    如果一个论证是可靠的,那么:

    在论证有效的条件下,你无法在没有矛盾的

    情况下断言其前提却拒绝其结论。

    在论证有效并且其前提全部为真的条件下,你无法在不说错话的情况下拒绝其结论。

    那么不可靠性呢?它对于逻辑思考者的实际

    作用是什么?一个不可靠的论证不能保证其结论

    的真。如果一个论证有效但不可靠,就意味着它

    至少有一个假前提。认识到这一点就是拒绝该论

    证的充分理由。如果一个论证不可靠但是所有前提都为真,就意味着其论证形式是无效的:正如

    我们将在第6章所看到的,有些这样的论证最好

    被看作归纳论证,并且用可靠性之外的标准来评

    估。

    说服力

    有效性和可靠性不是评估演绎论证的全部标

    准。还有一个演绎说服力的标准:如果一个论证

    具备专栏5-7中的三个条件,就认为该论证满足说

    服力标准。

    专栏5-7 说服力的三个条件

    (1)可识别的有效性。

    (2)可接受的前提。

    (3)比结论更加明确可接受的前提。

    根据条件(1),一个有说服力的论证的有

    效性必须对评估论证的逻辑思考者是显而易见

    的。根据条件(2)和条件(3),一个有说服力

    的论证的前提应该为逻辑思考者接受论证的结论

    提供很好的理由。注意,这并不要求有说服力的

    论证是可靠的。换句话说,一个不可靠的论证也可能有说服力,只要思考者识别出论证的有效

    性,并且前提为结论提供了很好的理由;即使至

    少有一个前提是假的,而思考者对此并不知情。

    假设一个思考者在图书馆看到过英格里德并且进

    行如下推理:

    例5-27 1. 英格里德在图书馆。

    2. 如果英格里德在图书馆,那么她不在自助

    餐厅。

    3. 英格里德不在自助餐厅。

    因为他正好看到英格里德在图书馆,他似乎

    有证据支持前提(1)为真。前提(2)也是真

    的,因为没有人能够同时出现在两个不同的地

    方。根据前提(1)和前提(2),可以有效得出

    肯定前件式的结论3。因此这个论证是演绎有说

    服力的:论证具有可识别的有效性,并且有支持

    结论的可接受的前提。但是,假设思考者并不知

    道他在图书馆看到的事实上并不是英格里德本

    人,而是她的孪生妹妹格里塔。在这种情况下,该论证就是不可靠的──但仍然很有说服力!

    另一方面,有时候可靠的论证也可能没有说

    服力。可识别的有效性和真前提可能并不足以使一个论证有说服力。例如:

    例5-28 1. 地球不是平的并且地球不是宇宙

    的中心。

    2. 地球不是宇宙的中心。

    例5-28很显然是有效的,因为如果其前提为

    真,结论不可能为假。此外,因为其前提事实上

    确实为真,所以论证也是可靠的。但是对例5-28

    的结论持合理质疑的人可能不会被说服而接受

    它。例5-28没有满足上述的条件(3),即有一个

    比结论更明确可接受的前提。假设这个论证是在

    中世纪被提出的,所有的证据都指向结论的假。

    尽管因为不知道这个前提是真的──并且这个论

    证是可靠的,那时的人们可能就会拒绝前提1。

    因此,即使是可靠的论证也可能不能说服人──

    当论证的前提并不比它们所支持的结论更可接受

    的时候。

    专栏5-8 本节小结

    满足专栏5-7中三个条件的演绎论证的前提,为逻辑思考者接受论证的结论提供了很好的理

    由。说服力的实际作用

    任何识别出某个论证的有效性及其前提为结

    论提供良好理由的人,在理性上都不可能拒绝该

    论证。这样的论证可以被称为“理性上强制

    的”(或者简单地称为“强制的”)。如果思考者要

    拒绝这样的论证,那么他就是不理性的:这在逻

    辑上讲不通。因为论证例5-28不能说服思考者基

    于论证的前提接受其结论,这个论证就是无说服

    力的(即,不是理性上强制的)。逻辑思考者必

    须防范这类论证并且尽量避免它们。在第8章我

    们将讨论辩论过程中影响有效论证基至可靠论证

    的说服力的一种错误。第6章 归纳论证分析

    重构归纳论证

    在第5章我们已经讨论了演绎论证,本章我

    们将讨论在日常推理和科学推理中至关重要的归

    纳论证。我们已经知道,一个论证要么是演绎

    的,要么是归纳的,这取决于前提为真是否保证

    结论为真。如果是,论证就是演绎的;如果不

    是,论证就是归纳的。有一系列的检验方法可以

    帮助我们鉴别归纳论证。首先,对于任何论证,都问问自己:

    是否可以在没有逻辑矛盾的情况下接受前提

    而拒绝结论?

    如果是,该论证就是归纳的。

    如果不是,该论证就是演绎的。

    我们来看一些例子。首先,请看一个简单的

    演绎论证:

    例6-1 帕姆精力充沛并且体格健壮。因此,帕姆体格健壮。根据第一种检验法,我们应该尝试断言前提

    并否认结论,看看会是什么结果:

    例6-2 帕姆精力充沛并且体格健壮。但是,帕姆并非体格健壮。

    例6-2是矛盾的:不存在一个逻辑上可能的场

    景,使得组成例6-2的语句同时全部为真或为假。

    根据这个结果可知,论证例6-1是演绎的。相反,请看下面这个例子:

    例6-3 1. 帕姆体格健壮。

    2. 大多数体格健壮的人不吃垃圾食品。

    3. 帕姆不吃垃圾食品。

    论证例6-3的前提可能全部为真,并且可以在

    无矛盾的情况下拒绝其结论。毕竟,存在能够使

    得前提为真而结论为假的可能场景。例如,在一

    个场景中,帕姆体格健壮,并且大多数体格健壮

    的人不吃垃圾食品,但帕姆的确吃垃圾食品。因

    此,例6-3是归纳的。同样地,例6-4和例6-5也是

    归纳的,因为可以在没有逻辑矛盾的情况下断言

    它们的前提,并且同时拒绝它们的结论:

    例6-4 1. 很多马都很友好。2. 艾德是一匹马。

    3. 艾德很友好。

    例6-5 房价会持续降低,因为我们正处于经

    济衰退时期,并且房价通常会随着经济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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