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药民族医药同步发展富民兴黔,强化法制建设保障事业发展,推进继续教育重视师承工作,改善办学条件提升教育质量,抓先进县建设发展农村中医,科技兴黔先导研究硕果累累,加强专科建设提高服务
中医药民族医药同步发展富民兴黔
强化法制建设 保障事业发展
2001年,贵州省人大与省政府法制办、卫生厅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制定颁发了《贵州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贵州省发展中医药条例》针对贵州省中医药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引导,特别是将最具特色的农村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立法中单列。
该条例体现了四方面特点:一是针对当地情况提出了目的明确的扶持要求,特别是就扶持中医、民族医的名院、名科、名医发展和当地有特色的中药产业发展;二是针对中医管理机构不健全,提出了认识、组织和管理上的要求,特别是要求“市(州、地)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中医药管理机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配备中医药专职管理人员”;三是针对当地天然药资源丰富而开发利用能力不足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可在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的解决办法;四是提出了整理发掘、保护发展民族医药的具体规定,如“有条件的地方应当设置民族医医院或者民族医专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注重对民族医药的保护,发挥民族医药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加快民族医药诊疗技术和民族药新制剂的开发应用,促进民族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转化”。
自《贵州省发展中医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 ......
强化法制建设 保障事业发展
2001年,贵州省人大与省政府法制办、卫生厅经过广泛调查研究和充分论证,制定颁发了《贵州省发展中医药条例》。《贵州省发展中医药条例》针对贵州省中医药工作的实际情况进行了充分引导,特别是将最具特色的农村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在立法中单列。
该条例体现了四方面特点:一是针对当地情况提出了目的明确的扶持要求,特别是就扶持中医、民族医的名院、名科、名医发展和当地有特色的中药产业发展;二是针对中医管理机构不健全,提出了认识、组织和管理上的要求,特别是要求“市(州、地)人民政府和地区行政公署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设置中医药管理机构;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配备中医药专职管理人员”;三是针对当地天然药资源丰富而开发利用能力不足的具体情况,提出了“医疗机构配制的中药制剂,可在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的解决办法;四是提出了整理发掘、保护发展民族医药的具体规定,如“有条件的地方应当设置民族医医院或者民族医专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注重对民族医药的保护,发挥民族医药的独特优势和作用。加快民族医药诊疗技术和民族药新制剂的开发应用,促进民族医药科研成果的推广和转化”。
自《贵州省发展中医药条例》颁布实施以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