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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违法广告误导遭假劣药品侵害如何维权
http://www.100md.com 2006年7月25日 《中国医药报》 2006.07.25
     现实中,因违法药品广告的误导受到假劣药品侵害的案例时有发生,那么受到违法广告药品侵害的当事人如何维权呢?笔者结合执法实践对此做一分析。

    一、收集证据。当事人因受违法药品广告的误导购买药品受到侵害,首先,应该注意收集能够证明当事人使用违法广告药品受到侵害事实的相关证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了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录七种证据。笔者认为当事人至少需收集以下证据:购买药品的消费凭证、违法药品广告刊播情况、因受到侵害而发生的一切医疗费用票据、药检部门的鉴定结论、了解事实的相关证人等。这些证据要注意保存,以便最后通过诉讼解决纠纷的时候向法庭提供。

    二、确定被告。根据《民法通则》、《广告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违反《广告法》的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不能提供广告主的真实名称、地址,应当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在虚假广告中向消费者推荐商品或者服务,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他人财产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要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要求赔偿。属于产品生产者的责任,产品销售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生产者追偿。属于产品销售者的责任,产品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产品销售者追偿。因此,侵权药品的销售者、生产者、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均对违法广告药品造成的伤害承担责任。受害当事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任意选择一方主张权利,也可以把他们列成共同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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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适用法律。当事人受到违法广告药品的侵害时既可以提起违约赔偿之诉,也可以提起人身侵权赔偿之诉。如果选择违约赔偿就要适用《合同法》第113条的规定,当事人一讲宦男泻贤逦窕蛘呗男泻贤逦癫环显级ǎ苑皆斐?br>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该法第49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如果提起人身侵权赔偿就要适用《民法通则》第119条的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选择侵权之诉还是违约之诉可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一般情况下适用哪种法律能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就选择哪个。

    四、维权渠道。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有明确的被告的时候,维权就具备了成功的基础。当事人维权可以通过以下渠道,一是协商,当事人可以通过与违法广告药品的销售者、生产者或者广告发布者进行协商解决。二是投诉,可以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消协等有关部门投诉,在有关部门的支持和帮助下维权。三是起诉,在以上两种渠道都无法奏效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但需要注意的是,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损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时起计算。当事人切莫错过诉讼时效。

    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赵国军,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