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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也须智能化
http://www.100md.com 2006年5月31日 《医药经济报》 2006年第61期(总第2315期 2006.05.31)
     近来看电视,看到这样一则新闻——重庆市民张先生发现,自己的医保卡在一天之内少了6000元。而他从没到药店买过药,于是他想到了自己曾经丢失的医保卡。

    在今年3月底4月初的时候,张先生去看病时发现医保卡不见了,赶紧就报告了医保中心,同时,他在医保中心办了新卡申请手续。没想到两个星期后新卡拿到手中一核查,原来卡上的6000元钱都不见了。于是张先生要求医保中心给他打印消费明细,没想到在打印的单据上发现,他卡里的6000元钱居然都买了康泰克——在重庆某药店总店一次性被买走了599盒康泰克。

    事后调查发现,张先生的医保卡被人盗用是在他挂失之前。但是按照重庆市有关规定,使用医保卡买药时必须同时出示医保证,可张先生的医保证一直好好地放在家里。对此,药店负责人的解释是,来用医保卡的人,很多人连医保证都丢了,不可能不让没有医保证的人用卡。

    积累多年的医保金额一夜之间全部被偷走,这当然跟张先生不小心有关,但这件事情完全能怪张先生吗?很多人也会怪罪刷卡的这家药店,消费者一次性买去599盒康泰克,按照常规逻辑,这绝对不可能用于个人治疗,难道药店里面就没有一个人看出异常来吗?虽然使用医保卡购药是个人的自由,但如果遇到如此大宗的购药,难道药店就不应该再次核准购药者的身份吗?

    但这家店的说法也很有意思——“来用医保卡的人,很多人连医保证都丢了,不可能不让没有医保证的人用卡”,可见,没有医保证买药在当地并非难事,只需要说明自己医保证丢了就行。那么,这个医保证还有什么存在意义?或许有关部门在发生这件事之后加紧了对医保证和医保卡联用的核查,可是如果一个人把卡和医保证一起丢了,被人盗用去了呢?医保证的作用岂不是再次失效?据笔者了解,很多人为了使用方便,总爱把证件和卡放在一起。

    既然医保证起的证明作用并不大,反而成了老百姓购药的障碍——如果每天把医保证和卡带在身上,如果丢了,怎么办?如果把他们分开放,急需用药的时候到药店刷卡,药店又不给刷,老百姓又会犯难,这证是带还是不带的好?

    依笔者之见,既然这个医保证除了增加麻烦,并没有特别的作用,还不如取消好了。事实上我们已经有相当完善的银行支付系统可以借鉴,如果仅凭密码使用医保卡,持卡人必然会更加细心地保留自己设置的密码,即使不小心弄丢了卡也不用担心。必要时,还可以引入每日限定刷卡数目以及签名制度,如果签名明显不符,药店可以拒绝刷卡,医保局可以拒付,类似的做法在信用卡领域已经使用多年,但愿我们的医保部门也能与时俱进。(江沂)

    医药经济报2006年 药店周刊第20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