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乳腺癌和肺癌骨转移治疗有规可循
http://www.100md.com 2006年4月20日 《中国医学论坛报》 2006年第15期
     本报讯(记者 朱鸽昀)《乳腺癌、肺癌骨转移临床诊疗专家共识》近日由中国抗癌学会临床肿瘤学协作中心(CSCO)与中国抗癌协会共同制定完成。“专家共识”全国推广实施启动会已于3月31日在北京正式拉开帷幕。

    在恶性实体瘤患者中,约有1/5可发生肿瘤骨转移,最常见引起骨转移的恶性肿瘤包括乳腺癌、前列腺癌、肺癌、甲状腺癌、肾癌等,其中乳腺癌骨转移发生率可高达65%~75%。肿瘤骨转移可导致患者发生骨痛、病理性骨折、脊髓压迫、高钙血症等一些列骨相关事件,严重影响了生活质量。因此,肿瘤骨转移引起的骨骼并发症已越来越受到临床医师的关注。

    近年来,国际医学界对于肿瘤骨转移的治疗理念正在发生根本性转变,由单纯减轻疼痛上升为积极预防和有效治疗,减少或推迟骨相关事件的发生,并充分肯定双膦酸盐在预防和治疗骨相关事件中的循证医学证据。目前,国外已有针对乳腺癌和多发性骨髓瘤骨转移的治疗指南,但在我国就如何诊断和治疗实体瘤骨转移,还一直缺乏相关的共识和规范。

    在《实体瘤骨转移临床诊疗专家共识》制定过程中,专家们严格遵循了科学性与可行性相结合的原则和循证医学方法,并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不断补充、修改后定稿。

    主要牵头人中国工程院院士、CSCO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孙燕教授等在启动会上向广大临床医师呼吁,骨转移治疗的目标是,减轻疼痛,预防、减少或推迟骨相关事件的发生。,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