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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价死结(2)
http://www.100md.com 2006年1月26日 新浪财经
     首先,指望政府财政大幅度增加对医院的补助,目前看来十分困难。北京疾病控制中心卫生经济学研究室主任雷海潮博士曾经提供了一组数据:2001年全国医院门诊药房的药品销售收人在1100亿-1200亿元左右,根据经验测算,医院从中可有300亿-350亿元的药品加价收入。如果改用政府财政补助,这意味着财政每年增加补贴300亿-350亿元左右,而2001年全国的政府卫生支出是801亿元。这就是说,如果停止“以药养医”,改以财政补助,那么政府要为全国的医院增加40%-50%的投入!以中国财政的负担能力,这几乎是不可能的。

    如果大幅度提高医疗服务收费标准,增设新的医疗服务收费项目,这又与降低患者医疗支出负担的改革目标相悖。雷海潮博士也做了一个测算:如果采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的方法来弥补医院经费缺口,将会使每一个门诊人次的费用上升40元-50元左右,而2001年全国医院平均每一门诊诊疗人次的费用是93元,这就是说,门诊费用的增幅在50%左右;如果采用提高住院服务收费标准的话,将意味着每名出院患者将比原来多支付2000元以上!医疗费用如此大幅度上升,社会心理和基本医疗保险恐怕根本无法承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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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正是因为看到了这些困难,卫生部对“以药养医”的态度显得很微妙。一方面要顺应舆论,批评“以药养医”的弊端,另一方面对该如何改革又出言谨慎。卫生部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司长甚至说,他“个人以为”,要彻底革除“以药养医”,没有十多年的时间根本不可能。

    雷海潮博士在他的一篇论文中也表示了浓重的悲观,他小心翼翼地措辞道,“惟一可能但未必可行的办法”,是采用“混合补偿的办法”,即一方面政府增加卫生支出,另一方面提高医疗服务技术劳务标准,与此同时增设新的服务收费项目,但他旋即承认,设计这样一个改革模式将会是“非常复杂”的,“无论是在技术上还是在政策上的难度都极大”。

    医药如何“分离”得了?

    现在假定医院的经费不成问题,那么,实施“医药分离”,是不是就能遏制医生开“大处方”这类现象呢?

    所谓“医药分离”(或称“医药分业”),典型的定义是:医院不设药房,医院的医生只负责开处方,患者拿处方到药店去买药;为方便患者,医院可以让一些药店在医院里设零售窗口,但这个零售窗口不是医院的附属部门,和医院在产权上没有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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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初有人提出“医药分离”的建议后,立刻引起了一股辩论热潮,甚至有专业研究人员撰写题为“关于医院门诊药房存在与否的国际经验”的论文,颇令人有滑稽之感。其实,所谓“国际经验”,并无一定模式。比如,无论东西方国家,在医院的住院部,都设有属于医院一个机构的药房,在门诊部,东西方国家存在差异,西方国家大体按上述“医药分离”的定义,在产权上把医院和药房分开,而在很多东方国家的综合性大医院里,药房和门诊部往往是作为两个部门并存的。

    这里必须交代的一点是,在大多数东西方国家,无论是“医药分离”还是“医药一家”,其之所以如此的动因,都和中国当下所论“从源头上切断医院、医生与药品经营者之间的经济利益联系”不搭界。比如,西方国家的医院之所以“医药分离”,主要是出于成本控制方面的考虑:既然药店遍布大街小巷,医院又何必在门诊部设一个患者并不光顾的药房?岂非徒靡成本?在住院部又设了药房,那又纯是出于方便患者的考虑。亚洲国家的综合性大医院之所以“医药一家”,则是因为传统上历来如此,居民对在门诊部购药已习以为常,而且具有较高的信任感。总之,医药分离与否,和医生的“道德风险”没有关系。一位熟悉这方面情况的人士曾经笑道,如果你问美国或日本医院的院长:你们不搞“医药分离”,就不怕医生开“大处方”拿回扣?这位院长一定莫名其妙,不知道你问的这两件事情之间有什么关系。, http://www.100md.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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