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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必值得期待的合作
http://www.100md.com 2004年8月19日 《中国医药报》2004.08.19
     药店进医院与后者联合开办药房,是一种“医药合作”的新形式,或许也能算得上是一种新的“经营业态”。但于药店方而言,于整个社会而言,却未必是一种值得期待的合作。+, http://www.100md.com

    显而易见的是,寻求这种合作的主动方是药店,但主动权却掌握在医院手中。如果药店没有感受到巨大的市场竞争压力,那么它们不会把目光转向医院。因为在医药不分的体制下,药店与医院在销售药品方面是竞争对手,并且表现为前者处于下风而后者处于上风的竞争关系。这种不平等竞争关系的形成基础在于体制差异,而现在药店与医院的合作基础也源于这种体制差异。+, http://www.100md.com

    医院因体制优势带来的“人气”(所谓“人和”),以及合作药房开在医院之内(所谓“地利”),是药店主动与之合作的基点,也是主动权握在医院一方的有力证据。有人认为这种合作会导致医院居高不下的药价降低,并由此“水到渠成”地导致医药分家,这种判断很可能只是一厢情愿的想法。因为一旦合作药房危及到医院的利益,医院完全可以终止合作,而不会等到自己的药房沦为包袱的那一刻才采取行动。不难想像,药店在与医院展开的此种合作中,如果谋求打压后者的利益甚至取代后者的控制权,都很有可能成为合作破裂的前兆。但倘若药店能摆正自己的配角位置,借助医院的“地利”、“人和”,或许倒能获得一般药店难以从市场中获取的利益。不过,药店方因此也难有光明的前途,所以说,这种合作之于药店未必值得期待。+, http://www.100md.com

    对整个社会而言,这种合作也未必值得期待。药店之所以热衷于与医院合作开办药房,还有一个不便张扬的原因,那就是只要医院出面(而这仅仅是个技术问题),合办药房就既不要这个证也不要那个证,更不用缴税。如果药店看重的是这一点,那么这种合作显然是在钻监管的漏洞,既不应当提倡,也不值得期待。对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来说,这种合作形式只会强化医药不分的程度,却丝毫无助于相关改革的推进。从行为方式来看,药店主动开进医院,可以称之为“药店医院化”,却不能称之为医院“药房社会化”。尽管由于药店的加入,医院药房被渗透进了一点社会因素,但这与医院“药房社会化”还是两回事。因为在药店与医院合办药房的绝大多数案例中,控制权仍牢牢掌握在医院手里,而很多尚未开展此类合作的医院也表示,即使有这样的合作同样不愿意放弃这种控制权和主导权。上述现实和意愿说明,医院药房社会化的步履尚未真正迈开。+, http://www.100md.com

    文/江城子(江城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