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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该为电子垃圾污染负责(下)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0月24日 《当代健康报》 2002.10.24
     谁该为电子垃圾污染负责(下)

    出路在于快立法

    面对严峻的形势,有关专家纷纷呼吁我国应该借鉴国外的成功经验,加快对电子垃圾的回收处理立法。

    有关专家指出,首先应该亡羊补牢,明确禁止将电子垃圾直接填埋或焚烧。

    其次要尽快明确谁来负责、谁来承担义务。据信息产业部有关人士介绍,国外对电子垃圾的处理方法也不尽相同。比如日本,2000年颁布的《家用电器再生利用法》规定制造商和进口商负责自己生产和进口产品的回收、处理,“谁的孩子谁抱走”。德国的《循环经济法》中规定,电子垃圾的处理原则上由生产者和使用者负责。瑞典的法律规定处理费用由制造商和政府承担。而法国更强调全社会共同尽责,规定每人每年要回收4公斤电子垃圾。我国对于这个问题目前正在研究中,但从国情出发,我们更倾向于采用生产、流通、消费者各个环节都来负责的思路,比如确立制造商责任制,明确制造商有义务对废旧产品回收再处理。明确零售商有回收旧电子产品并交给制造商的义务,消费者有将旧电子产品交给零售商,作价回收的义务等等。

    此外,必须马上坚决取缔严重污染环境的非法拆解作坊。同时,扶正以祛邪,要尽快建立市场准入机制,保证有能力、有资质的企业进入废旧电子产品拆解市场。

    据专家介绍,在国外,旧电子拆解业有可能同拆船业一样,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而目前我国连一家真正意义上的电子垃圾处理企业都没有,就更谈不上产业了。

    为什么电子垃圾吸引非法拆解作坊来淘金却吸引不来正规的企业?据有关人士分析,主要原因是非法拆解工艺非常落后,又根本没有环保投入,所以成本很低。但正规的企业必须首先考虑环保,因此必须采用先进的技术、设备、工艺,投入会比较大,初期很难盈利。但据专家测算,一般一个初具规模的拆解企业,投入期后的五六年会赢利,从而步入良性循环。目前美国的电子垃圾处理企业年利润就已经达到了2500万到3000万美元。我们希望有眼光、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能尽快进入这个领域,这既是社会效益巨大的产业,同样,经营得好也会是有利可图的产业。

    (魏 鸣),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