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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0387589
国家药品监管局发出开展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清查的紧急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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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2年9月20日,国家药品监管局针对当前药品生产、经营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发出紧急通知,将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药品专项监督检查和清查。

    最近新闻媒体曝光的河北宏宝药业有限公司更改过期药品生产批号、生产销售劣药事件,充分说明当前进一步加强药品监管工作的紧迫性、艰巨性和必要性。为此,国家药品监管局要求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坚决贯彻实施《药品管理法》和《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依法加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用上“放心药”。

    专项监督检查和清查的主要内容:

    一是全面清查并监督销毁过期失效药品。《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组织对辖区内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现有的药品进行全面清查,特别是要安排对基层、农村药品经营、使用单位的清查。对已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应立即封存没收,并监督销毁;在2001年12月1日之前出厂未标注有效期的药品,按国药监注〔2002〕156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二是重点打击篡改药品生产批号的违法行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结合对过期药品的清查,同时开展对违法更换药品包装、篡改药品生产批号行为的检查,重点打击更改过期药品生产批号的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对情节严重的,要依法吊销《药品生产许可证》。

    三是加强对小容量注射液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紧急通知》要求,各地要尽快组织对辖区内的小容量注射液生产企业进行一次全面监督检查。对已经取得药品GMP证书的,要进行跟踪检查,防止企业出现认证后放松生产质量管理的情况,对经检查发现未按GMP要求组织生产的,要坚决按照《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依法查处;对正在进行GMP改造的,要加强监管,发现违法生产、销售过期失效药品、更换包装或生产批号的,要坚决严厉查处。国家药品监管局重申,2002年年底前所有小容量注射液生产企业必须达到药品GMP标准,自2003年1月1日起,未通过GMP认证的小容量注射液一律停止生产。

    通知要求各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充分认识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统筹安排,精心组织,要发挥各级药品监督检查人员的积极作用,把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查清查透,确保清查工作取得实效。在开展专项清查工作的同时,要建立监督管理责任制,实现监管责任落实到人,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