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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行的肺结核分类法
http://www.100md.com 2019年3月5日 医药卫生报
     河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结核病预防控制所 马晓光

    结核杆菌是世界上很古老的一种致病菌。

    结核杆菌与麻风杆菌同属于分枝杆菌属,但其侵犯的组织有所不同。如最常见的肺结核,结核杆菌把肺内组织破坏成多发性空洞;又如肾结核,一个肾可以被结核杆菌破坏到完全损毁等。

    少部分结核杆菌在人为因素的影响下产生了抗药性,严重耐药的结核杆菌菌壁比不耐药的结核杆菌要厚。结核杆菌之所以“与时俱进”,主要是为了更好地生存下去。

    结核病已成为世界上成人传染病的“二号杀手”。我国活动性肺结核人数居世界第二位,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

    在20世纪50年代前,抗结核病药物还没问世,结核病被称为“十痨九死”。随着医学的不断进步,现在,大部分结核病患者都能被治愈。但是,结核病变得可控了,人们却放松了警惕,导致它在世界范围内“死灰复燃”和“卷土重来”。

    由于结核杆菌侵犯人体的隐蔽性,早期患者无症状或症状不典型,所以很多人认为结核病无早期信号。其实,结核病早期是有症状的,只是因为症状较为轻微,不易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

    当人的抵抗力强时,结核杆菌呈“休眠状态”;当人的抵抗力降低时,它们就又活跃起来,继续侵犯人体的其他器官。

    结核杆菌进到人体内,多数情况下最先侵犯的是肺脏。当有明显的呼吸道症状,如咳嗽严重、刺激性干咳时,排除过敏和急性支气管炎等原因外,如果是结核病引起的气管或支气管炎症,则表明气管或支气管受到结核杆菌的侵犯,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如果延误治疗时机会引起患者气管或支气管的狭窄,甚至导致一侧肺不张,严重影响了肺功能,后期治疗也会受到严重影响。

    我国曾长期使用肺结核“十大分类法”,但20世纪50年代后期已发现这种分类法不适合我国国情。1978年,全国结核病防治会议公布了新的肺结核分类法,将肺结核分为5种类型,并在全国推广应用。

    一、原发型肺结核(Ⅰ型):原发型肺结核为原发结核杆菌感染引起的临床病症,包括原发综合征及胸内淋巴结结核。并发淋巴结支气管瘘时,如淋巴结肿大比较显著,而肺内只有较少的播散性病变时,仍归为本型。

    二、血行播散型肺结核(Ⅱ型):血行播散型肺结核包括急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急性粟粒型肺结核)及亚急性、慢性血行播散型肺结核。

    三、浸润型肺结核(Ⅲ型):浸润型肺结核是继发性肺结核的主要类型。患者肺部有渗出、浸润和(或)不等程度的干酪样病变,也可见空洞形成。此外,干酪性肺炎等也属于此型。

    四、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Ⅳ型):慢性纤维空洞型肺结核是继发性肺结核的慢性类型。患者常伴有较为广泛的支气管播散型病变及明显的胸膜增厚,肺组织破坏常较为显著,伴纤维组织明显增生而造成患处肺组织收缩和纵隔、肺门的牵拉移位,邻近肺组织常呈代偿性肺气肿。

    五、结核性胸膜炎(Ⅴ型):结核性胸膜炎临床上已排除其他原因引起的胸膜炎,包括结核性脓胸。,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