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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1600669
卫生部办公厅印发“5·12”四川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医疗救治有关标准
http://www.100md.com 2008年5月16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927期
     各省、自治区、直辖区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5·12”四川汶川地震(以下简称汶川地震)灾区现场医疗救治工作的需要,我部组织制定了《汶川地震现场检伤方法和分类标准》、《汶川地震抗震救灾现场医疗点参考配置》、《汶川地震抗震救灾野战医院参考配置》和《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医疗物资参考配置》(文件电子版见卫生部网站),现印发给你们,供你们组建医疗队开展汶川地震抗震救灾医疗救治工作时参考使用。

    地震灾区现场医疗点的设置,以便于现场快速处置为原则,结合地震灾区具体情况,建在伤病员相对集中(如垮塌的建筑物附近等)、次生灾害较少、靠近安全饮用水源、交通相对方便、利于后勤保障的空阔安全区域或被毁乡镇卫生院附近;野战医院的设置,以便于开展伤员紧急救治工作为原则,建在次生灾害较少、靠近安全饮用水源、交通相对方便、利于后勤保障的空阔安全区域或被毁县医院附近,尽快达到恢复地震灾区医疗服务网络功能的作用。

    卫生部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十五日

    附件1

    汶川地震现场检伤方法和分类标准

    一、汶川地震现场检伤方法

    (一)行动检查。

    1.指引能行动自如的伤者到一指定区域(绿区)。

    2.此类伤者均属第三优先。

    3.到不能行动自如的伤者处继续检查。

    (二)呼吸检查。

    1.为所有不能行走的伤者进行呼吸检查。

    2.如有需要先保持气道畅通(须同时小心保护颈椎),可用提颏法等。

    3.没有呼吸。

    (三)血液循环检查。

    1.检查桡动脉或微血管血液循环回流时间。

    2.任何循环不足(不能感觉到桡动脉跳动或微血管血液循环回流时间大于2秒)(红区)。

    3.循环良好→第四步。

    (四)清醒程度检查。

    1.检查脑部有否受伤。

    2.询问伤者简单问题或给予简单指令。

    3.能回答或按照指令行事(绿区),回答不确切(黄区),不能回答(红区)。

    二、汶川地震现场检伤分类标准

    (一)第一优先(红色伤票)。

    非常严重的创伤,但如有及时治疗即有可生存的机会。

    1.气道阻塞。2.休克。3.昏迷(神智不清)。4.颈椎受伤。5.导致远端脉搏消失的骨折。6. 外露性胸腔创伤。7.股骨骨折。8.外露性腹腔创伤。9.超过50%Ⅱ~Ⅲ皮肤的烧伤。10.腹部或骨盆压伤。

    (二)第二优先(黄色伤票)。

    有重大创伤但可短暂等候而不危及生命或导致肢体残缺。

    1.严重烧伤。2.严重头部创伤但清醒。3.椎骨受伤(除颈椎之外)。4.多发骨折。5.须用止血带止血的血管损伤。6. 开放性骨折。

    (三)第三优先(绿色伤票)。

    可自行走动及没有严重创伤,其损伤可延迟处理,大部分可在现场处置而不需送医院。

    1.不造成休克的软组织创伤。2.,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