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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加强药械使用管理乱售处方药受处罚
http://www.100md.com 2008年3月13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2892期
     从3月1日起,《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正式实施。通过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出售处方药的行为,一经发现,使用单位最高可被罚款3万元。

    据悉,80%以上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销售终端发生在医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使用单位,其药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水平,对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有很大影响。为此,安徽省出台了上述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使用单位采用邮售、互联网交易等方式直接向公众出售处方药的,由药监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倍以上2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此外,从本月起,使用单位以义诊、义卖、试用、零售等方式销售药品、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将其研制的医疗器械对外出售,使用单位未经批准在医疗广告中进行药品和医疗器械宣传、对配制的制剂或研制的医疗器械发布广告等行为,也将被处罚。(熊润频),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