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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124395
黑龙江出台绿色食品管理条例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2月5日 《中国中医药报》 第1666期
     (记者衣晓峰)针对目前人们对绿色食品需求日渐增加而其生产经营尚不规范的现状,黑龙江省制定并实施了国内首部地方性绿色食品法规——《黑龙江省绿色食品管理条例》。此举标志着该省的绿色食品管理已由过去的标志管理转入法制管理轨道。

    条例规定,生产绿色食品所用种子、肥料等生产资料达不到规定要求且拒不改正的,终止绿色食品标志使用权,两年以内不受理重新申请;伪造绿色食品标志、销售假冒绿色食品的,由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所获利润5倍以下罚款。有关权威人士认为,立法规范绿色食品的生产经营,可以促进绿色食品进一步提高质量,增加竞争力,有利于我国绿色食品出口参与国际竞争。,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