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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225487
药害胎儿种种表现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2月2日
     大量临床及调查研究资料已经证明,由于妊娠期产生的一系列生理变化,以及胎儿胎盘的形成,当孕妇因患某些疾病而使用治疗剂量药物时,就有可能给胎儿带来损害。药物对胎儿损害的表现形式有:流产、早产、死胎;胎儿发育障碍:胎儿畸形。服用一些药物后,会产生以下的药源性疾病。

    (1)致癌作用。

    (2)染色体异常。

    (3)灰婴综合征,为氯霉素等药所致;四环素牙为四环素所致。

    (4)新生儿麻醉剂样戒断综合征为镇痛新等药所致。

    (5)胎儿循环综合征为消炎痛等药所致。

    (6)锂婴儿为碳酸锂等药所致。

    (7)胎儿酒精综合征为苯二氮卓类药物所致。

    (8)胎儿内酰脲综合征为抗癫痫药物所致。

    (9)胎儿三甲恶唑烷二酮综合征为抗癫痫药物所致。

    (10)胎儿华法令综合征为抗凝血药物所致。

    (11)新生儿核黄疸为含氨基的退热药、过量维生素K、新霉素等药所致。

    (12)维生素B6依赖症为服用维生素B6过多或服用时间过长所致。

    (13)维生素A过多综合征.

    大众健康网, 百拇医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