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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次诊断多次治疗不得每次收费
http://www.100md.com 2002年8月19日 解放日报网络版
     解放日报报道:为保障广大职工的基本医疗,纠正少数医院门诊项目收费方面的不规范行为,日前,上海市卫生局、市医保局联合下发了《关于重申门诊换药、注射等项目收费规定的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院对属于一次诊断多次治疗的门诊项目按规定收费。

    据悉,上海市试行医保费用“总额控制”办法以来,绝大多数医保定点医院采取积极措施,通过合理用药、合理医疗,既保证了参保职工的医疗,又降低医药费用,减轻职工的负担。但也有少数医保定点医院未认真执行《上海市各级医疗机构收费标准》的有关规定,对属于一次诊断多次治疗的门诊项目,如换药、理疗、静脉注射等,采取治疗一次,收取一次挂号费和诊疗费的办法。为了规范医院门诊部分项目收费行为,市医保局、市卫生局重申,凡属于一次诊断多次治疗的项目,如门诊换药、理疗、针灸、推拿、血透、放疗等,按每疗程5次治疗收取一次挂号费和诊疗费;对注射、静脉注射、补液等不得重复收取挂号费和诊疗费。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市卫生局、医保局将严肃处理。,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