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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疮与妊娠
http://www.100md.com 2002年1月10日 网易
    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具有生育能力。不过,对于活动期和累及肾脏的病人,妊娠期间系统性红斑狼疮加重的危险性比较大,并且常常会发生早期流产。狼疮病人不要使用口服避孕药,宫内避孕器可能容易引起子宫感染。一般来说,病情受控制一、两年后才怀孕才比较安全。

    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妊娠都应该认为是高危险性的。先兆子痫和死胎常见,有严重肾脏病变的病人尤其多见。血循环中含有狼疮抗凝物和/或心肌磷脂抗体的病人,可能在妊娠中期发生胎儿死亡。不过也毋需太悲观,半数系统性红斑狼疮病人能妊娠正常,四份一早产诞下正常婴儿.

    因此如果想生孩子,病情受到控制则不妨怀孕. 怀孕很少使病恶化, 病情受到控制半年以上妊娠期内病情恶化机会更低.有些病人怀孕更会病情转好!

    系统性红斑狼疮病如出现动脉或静脉闭塞性疾病、惯性流产、中度血小板减少以及疮抗凝物和/或抗心肌磷脂抗体,应疑为生抗磷脂抗体综合症。网状青斑可能是生抗磷脂抗体综合症在皮肤上的一种标志,在习惯性流产(流产2次以上)妇女中出现时应当加以怀疑,尤其是假如流产发生在孕期第十周以后。

    除皮质类固醇之外其它医治系统性红斑狼疮病的药物都可能引致胎儿畸形,应尽量避免,尤其是妊娠期最初三个月。

    约3%系统性红斑狼疮病妇的新生儿会出疹而且血液和心跳异常, 心跳异常可能持久但可以医治,其它新生儿狼疮症状则只属短期。, http://www.100md.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