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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启动
http://www.100md.com 2001年11月12日 秦脉医药网
     太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日前正式启动,首批40户用人单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三大险种之一,太原市医疗保险统筹的范围是太原市境内所有城镇用人单位,并鼓励有条件的乡镇企业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在职职工共同缴纳,用人单位统一按上年度在职职工工资总额6.5%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退休人员参加基本医疗保障,个人不缴纳基本保险费。

    基本医疗保险为所有参保人员建立个人帐户,个人帐户内金额主要用于门诊医疗费,全部存入本人的医疗保险IC卡。IC卡内的信息有参保人员的免冠头像、基本资料及帐户金额等,用IC卡可在任何一家定点医院、定点零售药店就医和购药。参保职工住院时的起付标准为太原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最高支付限额为全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目前为24000元。

    参保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病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每月缴纳2元,单位每月每人交纳3元基金,大病医疗保险基金用于按比例支付参保患者超出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一个医疗年度内最高支付限额为10万元。

    山西省人民医院、太原市商业职工医院等成为首批11家医疗保险定点医院和药店,山西大酒店、山西省盐业公司等40家用人单位参加了基本医疗保险。

    据悉,在一两年内,太原市基本医疗保险覆盖人数将达到100万人。

    , 百拇医药